討論串[發問] 為什麼是被檢舉者要負舉證責任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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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5→)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vefun (輕功水上飄)時間14年前 (2011/09/23 06: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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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依規定服勤也要打職務報告了. 這個月上旬學長接到1999交辦單. 民眾投訴1999問:為何路檢點要設在巷弄內,卻不去大馬路路檢?. 行政組交下來還說要執勤員警的職務報告. 真的是天才....... 路檢點...依法不是執勤員警排的 這個交辦單怎麼不下給分局長去回咧??. 因為比較小就對了?? 好
(還有19個字)

推噓8(8推 0噓 10→)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ing0820 (樹猶如此)時間14年前 (2011/09/22 16: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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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認為,只要是處理事情,就應該要錄音錄影。. 這點我是贊同的,因為那是保護自己的行為。. 可是檢舉別人只要隨便亂檢舉,我們就要提出當時的影音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不是很奇怪嗎?. 應該是檢舉人要先舉証,然後我們再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只要被檢舉就要寫報告然後找出當時的錄音錄影,. 這不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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