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發問] 想告檢舉人誹謗~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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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0→)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tx12345 (藍天白雲)時間15年前 (2010/08/13 19: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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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警備車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 不受前二條之限制。所以原po被檢舉只要附上此條該行為應該沒有爭議..... 刑法第169條誣告罪:該構成要件明文為刑事或懲戒處分....而且要與事實不符. 的情況下...原po因該沒有卡到上述案件,故與構成要件不符.....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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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29→)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nightking (重大抉擇時候到了...做吧)時間15年前 (2010/08/13 01: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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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始末~巡邏中~接到指揮中心通報XXX地點有檢舉違停情勢. 到達該地點後~附近地上都紅線~~沒地方好停車~~. 紅線上停了4台汽車~~所以將警用機車停在巷口轉角也是紅線啦. 同事B去對違停車輛拍照...都有拍到違停畫面. 這時違停人很不爽說警察也停紅線(XD~難溝通)...中間省略. 最後都勸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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