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 【鴿來告訴你交通怎麼做】12月徵員

看板TPC_Police作者 (emptiness)時間1周前 (2025/12/11 13:25), 1周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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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移置保管時代來臨!!! 除了35、除了12,現在連21也修法,將移置保管直接寫進主條文,不必再combo 85-2。 坦白說,移置保管車輛是好事,避免立即性的再度違規。問題在於,各機關移置保管的量 能???除了保管機具、場地不足外,屯積未領回的車輛也佔用了太多空間,拍買的程序 又太過繁瑣。 另外,「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也該一併修訂了?內容有些與母法有出 入了,也不符實況。但這種冷門法令,很難有立法者願意關心。 此外,毒駕跟毒駕拒測,終於迎來劃時代的進步! 遙想幾年前,有學長因為駕駛人拒絕尿尿開出35.4.2,結果一審、二審都敗訴(毒蟲勝利) ,原因竟然是因為「不可以用拒測來逼人採尿」。真的是WTF!!想當初拒測加重的理由 ,不就是要用罰的重來逼人吹氣。怎麼同樣擺在35.1(酒駕、毒駕)、35.4(拒測、拒檢), 結果卻大不同。 但是!!!這修法修的急,就容易修不完美。發動毒測的法源依據,沒修,就先修了處罰 跟程序。後續要補上(警職法?8)不知要等多久,只好叫大家讓當事人「同意」、「再同意 」。 不管怎樣,法令不可能完美,畢竟世界一直在變,法令因時制宜也會調整,只能希望愈修 愈符合實需! 如果你對交通相關法令及實務也有興趣,歡迎加入我們,深耕超過6年的交通群組! 有興趣的鴿友,請點擊下方連結進行投單。 投單前,請詳閱底下罐頭文,點擊G單連結並填寫資料,小弟會依G單答題狀況,陸續加好 友進行審查。 ---底下罐頭文---必閱--- 本次徵人以填寫G單方式進行,有意入群者,請詳閱以下幾點: ①群組採實名審查,要提供「人 證 合一」的自拍照! ②要簽署規範,而且規範多達十幾點! ③要帶著問題,入群審查時先提出一個交通相關問題,入群後立即提問。 ④順利入群後,按季會審查請退參與度較低人員。 ⑤投G單後逾五日仍未加好友或收到訊息,可能是… a.G單沒好好用心填。 b.無法加好友或傳訊。 c.公告截止後的投單。 ⑥投單截止時間:11412202400 實名審查拍照方式: https://i.mopix.cc/2QVZMy.jpg
最後~~ G單連結: https://forms.gle/bAX4nnVySW4mBQ5v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42.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65430714.A.BED.html ※ 編輯: john511 (49.215.242.82 臺灣), 12/11/2025 13: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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