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 【鴿來告訴你交通怎麼做】12月徵員
大移置保管時代來臨!!!
除了35、除了12,現在連21也修法,將移置保管直接寫進主條文,不必再combo 85-2。
坦白說,移置保管車輛是好事,避免立即性的再度違規。問題在於,各機關移置保管的量
能???除了保管機具、場地不足外,屯積未領回的車輛也佔用了太多空間,拍買的程序
又太過繁瑣。
另外,「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也該一併修訂了?內容有些與母法有出
入了,也不符實況。但這種冷門法令,很難有立法者願意關心。
此外,毒駕跟毒駕拒測,終於迎來劃時代的進步!
遙想幾年前,有學長因為駕駛人拒絕尿尿開出35.4.2,結果一審、二審都敗訴(毒蟲勝利)
,原因竟然是因為「不可以用拒測來逼人採尿」。真的是WTF!!想當初拒測加重的理由
,不就是要用罰的重來逼人吹氣。怎麼同樣擺在35.1(酒駕、毒駕)、35.4(拒測、拒檢),
結果卻大不同。
但是!!!這修法修的急,就容易修不完美。發動毒測的法源依據,沒修,就先修了處罰
跟程序。後續要補上(警職法?8)不知要等多久,只好叫大家讓當事人「同意」、「再同意
」。
不管怎樣,法令不可能完美,畢竟世界一直在變,法令因時制宜也會調整,只能希望愈修
愈符合實需!
如果你對交通相關法令及實務也有興趣,歡迎加入我們,深耕超過6年的交通群組!
有興趣的鴿友,請點擊下方連結進行投單。
投單前,請詳閱底下罐頭文,點擊G單連結並填寫資料,小弟會依G單答題狀況,陸續加好
友進行審查。
---底下罐頭文---必閱---
本次徵人以填寫G單方式進行,有意入群者,請詳閱以下幾點:
①群組採實名審查,要提供「人 證 合一」的自拍照!
②要簽署規範,而且規範多達十幾點!
③要帶著問題,入群審查時先提出一個交通相關問題,入群後立即提問。
④順利入群後,按季會審查請退參與度較低人員。
⑤投G單後逾五日仍未加好友或收到訊息,可能是…
a.G單沒好好用心填。
b.無法加好友或傳訊。
c.公告截止後的投單。
⑥投單截止時間:11412202400
實名審查拍照方式:
https://i.mopix.cc/2QVZMy.jpg

最後~~
G單連結:
https://forms.gle/bAX4nnVySW4mBQ5v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42.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65430714.A.BED.html
※ 編輯: john511 (49.215.242.82 臺灣), 12/11/2025 13:25:4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