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熄火牽車闖紅燈迴轉 法官:投機取巧但非

看板TPC_Police作者 (問問哥)時間2年前 (2022/03/21 15:00), 2年前編輯推噓10(13314)
留言30則, 19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YE1IHhv ] 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熄火牽車闖紅燈迴轉 法官:投機取巧但非 時間: Mon Mar 21 14:00:46 2022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熄火牽車闖紅燈迴轉 法官:投機取巧但非駕駛判撤單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74Qzd99
機車停等號誌燈。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司姓男子騎車使出「熄火牽車過馬路」招數,被警方抓包舉發挨罰1800元,司男不服提出 行政訴訟,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司男所為屬投機取巧,但這並非在「駕駛」機車過程所發 生,故不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判決原處分撤銷。 本案發生於去年9月24日晚間8時許,司男騎車沿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往得和路方向 行駛,在成功路1段106巷路口時見到紅燈,卻熄火牽車越過停止線,沿人行道穿越道迴轉 至對向成功路1段,再發動後往福和橋引道方向駛離;警方見狀予以攔阻舉發,台北市交 通事件裁決所處以1800元罰鍰。 司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免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拿出釋示:「機車駕駛人行駛 至路口處(行車管制號誌為紅燈),下車牽引機車通過停止線,並進入行人穿越道,橫越 道路至對向,迴轉後逕騎車駛離」,主張行為就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裁 罰均無問題。 但法官認為,司男的機車移動過程,並非來自機車引擎提供的動力,故不構成「駕車」行 經有燈光號誌管制的交岔路口闖紅燈。 法官並認為,裁決所主張的函示內容並未說明單靠人力牽移機車,而非利用機車引擎時, 是否仍屬「駕駛機車」行為,且該函示認為:「機車駕駛人牽引機車進入人行道,並將車 停放於機車停車格內」不算違規,何以前者「視同機車駕駛人」而違規,而後者「視同行 人」而不違規,函文沒有合理說明,見解自非可採。 另外,雖交通部召開的研商「闖紅燈行為認定原則會議紀錄」會議結論認為,「機、慢車 駕駛人面對圓形紅燈,以牽引(騎乘)方式至其他非為紅燈號誌行向的道路後繼續騎乘, 即視為闖紅燈行為」。 但法官認為,這仍沒有說明靠人力牽移機車時,是否仍屬「駕駛機車」行為,第二,若將 靠人力牽移機車認定為「駕駛機車」,那所有沒有駕照者,在機車引擎未發動的狀態下移 動機車,仍構成「無照駕駛」,這不僅於法不符更見不合理之情。 法官認為,司男行為雖屬投機取巧,但這並非於「駕駛」機車過程所發生,故不應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法官並補充,至於這行為若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不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裁罰300元,是否過輕而應修法另予規範,乃屬立 法層次問題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66429 6.備註: 原判決,原告的名子很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11年度交字第17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33.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7842449.A.AF9.html

03/21 14:01, 2年前 , 1F
牽機車又變成不是駕駛了
03/21 14:01, 1F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你把機車熄火之後,牽機車到底是不是「駕駛」

03/21 14:01, 2年前 , 2F
法官認證: 以後牽機車高雄式左轉
03/21 14:01, 2F

03/21 14:01, 2年前 , 3F
每件的法官都有不同見解,應該統一解釋
03/21 14:01, 3F
ejrq5785:轉錄至看板 biker 03/21 14:01

03/21 14:01, 2年前 , 4F
說得好 熄火牽車是駕駛個屁
03/21 14:01, 4F

03/21 14:02, 2年前 , 5F
法官白癡
03/21 14:02, 5F

03/21 14:02, 2年前 , 6F
所以算行人闖紅燈
03/21 14:02, 6F

03/21 14:02, 2年前 , 7F
酒駕又有靠山了XDD
03/21 14:02, 7F

03/21 14:02, 2年前 , 8F
一堆警察法條都自行解釋隨意開單
03/21 14:02, 8F

03/21 14:03, 2年前 , 9F
牽機車本來就不能算駕駛阿
03/21 14:03, 9F

03/21 14:03, 2年前 , 10F
什麼時候能告訴我喝酒騎腳踏車算不算酒
03/21 14:03, 10F
刑法第 185-3 條有寫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行政罰的部分,道交條例§73有處罰600~1200

03/21 14:03, 2年前 , 11F
直接說非駕駛就好了 硬要加上個投機取巧
03/21 14:03, 11F

03/21 14:03, 2年前 , 12F
車沒在動嗎 有吧 這不是駕駛是什麼
03/21 14:03, 12F

03/21 14:03, 2年前 , 13F
就你他媽警察愛自行擴大解釋
03/21 14:03, 13F

03/21 14:03, 2年前 , 14F
牽車算駕駛的話 以後機車壞掉也要拖吊
03/21 14:03, 14F

03/21 14:03, 2年前 , 15F
法律沒規定不能牽車過馬路啊
03/21 14:03, 15F

03/21 14:03, 2年前 , 16F
合理啊 沒妨礙交通 你管人家怎麼牽
03/21 14:03, 16F

03/21 14:03, 2年前 , 17F
照目前規定 喝酒騎自行車算酒駕
03/21 14:03, 17F

03/21 14:03, 2年前 , 18F
牽機車什麼時候是駕駛
03/21 14:03, 18F

03/21 14:03, 2年前 , 19F
03/21 14:03, 19F

03/21 14:04, 2年前 , 20F
牽機車本來就不算駕駛行為 那我牽機車上人
03/21 14:04, 20F

03/21 14:04, 2年前 , 21F
姓司?應該是姓司馬吧? 呵呵
03/21 14:04, 21F
你去查一下他的名字很帥

03/21 14:04, 2年前 , 22F
1800變300…超值啦,大家要多學習呦
03/21 14:04, 22F

03/21 14:04, 2年前 , 23F
這法官判得很公正阿 為什麼罵人家白癡???
03/21 14:04, 23F

03/21 14:04, 2年前 , 24F
行道不就是違規行駛?
03/21 14:04, 24F

03/21 14:04, 2年前 , 25F
不過照這法官見解 不算XDD
03/21 14:04, 25F

03/21 14:04, 2年前 , 26F
原來有這麼多人認為牽車算駕駛
03/21 14:04, 26F

03/21 14:04, 2年前 , 27F
整個過馬路過程是連續行為
03/21 14:04, 27F

03/21 14:04, 2年前 , 28F
鴿子可不這麼想
03/21 14:04, 28F
※ 編輯: ejrq5785 (218.173.33.39 臺灣), 03/21/2022 14:07:11

03/21 14:05, 2年前 , 29F
你如果力氣夠大推四輪也不算駕駛喔
03/21 14:05, 29F

03/21 14:05, 2年前 , 30F
沒關係啊 我照開啊 有問題你去申訴
03/21 14:05, 30F

03/21 14:05, 2年前 , 31F
牽機車本來就不算駕駛 鴿子亂擴大解釋
03/21 14:05, 31F

03/21 14:05, 2年前 , 32F
台北的鴿子太賢
03/21 14:05, 32F

03/21 14:05, 2年前 , 33F
牽車就是行人 喝酒牽車也是行人 為
03/21 14:05, 33F

03/21 14:05, 2年前 , 34F
我酒駕看到警察,趕快下來用牽,算不算酒
03/21 14:05, 34F
還有 305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3/21 14:58, 2年前 , 340F
紅燈牽車右轉不行嗎?熄火了啊……
03/21 14:58, 340F

03/21 14:58, 2年前 , 341F
我怎麼感覺是警察衝業績投機取巧?
03/21 14:58, 341F

03/21 14:59, 2年前 , 342F
警察繼續去嫖妓釣魚啦 抓這個好玩嗎
03/21 14:59, 342F

03/21 14:59, 2年前 , 343F
警察又不敢抓四輪大爺
03/21 14:59, 343F

03/21 15:00, 2年前 , 344F
連續個大頭啦還連續行為 法條到底哪條講到
03/21 15:00, 344F

03/21 15:00, 2年前 , 345F
這法官講的超有邏輯,如果牽車過馬路算
03/21 15:00, 345F

03/21 15:00, 2年前 , 346F
違法,那你牽車上人行道停車跟無照牽車
03/21 15:00, 346F

03/21 15:00, 2年前 , 347F
要不要罰?我給法官100個讚
03/21 15:00, 347F

03/21 15:00, 2年前 , 348F
那沒駕照的牽機車不就無照駕駛了xd
03/21 15:00, 348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jrq5785 (218.173.33.39 臺灣), 03/21/2022 15:00:52

03/21 15:04, 2年前 , 349F
我也覺得牽機車過紅燈不需要開53條,開78條就好了
03/21 15:04, 349F

03/21 15:13, 2年前 , 350F
單純就人力和機械動力區分駕駛和行人,有很難嗎?
03/21 15:13, 350F

03/21 15:16, 2年前 , 351F
上週才看到菊來文函釋酒後牽車有駕駛行為...
03/21 15:16, 351F

03/21 15:41, 2年前 , 352F
認同法官見解
03/21 15:41, 352F

03/21 16:51, 2年前 , 353F
熄火坐在椅子上,像學步車一樣用腳向前移動,算是駕駛嗎
03/21 16:51, 353F

03/21 17:26, 2年前 , 354F
樓上,那你看到那樣用腳往前滑,敢辦酒駕嗎?我是看
03/21 17:26, 354F

03/21 17:26, 2年前 , 355F
到有人辦啦!但那個狀況並不是因為看到警察而改,是從
03/21 17:26, 355F

03/21 17:26, 2年前 , 356F
頭到尾都在用腳滑
03/21 17:26, 356F

03/21 17:26, 2年前 , 357F
反正劣警還是照開,自己去申訴,呵呵
03/21 17:26, 357F

03/21 17:39, 2年前 , 358F
終於有腦子正常的法官了
03/21 17:39, 358F

03/21 19:43, 2年前 , 359F
警察不用在那邊哭啦 你是執法別多解釋 擾民應懲處
03/21 19:43, 359F

03/21 19:47, 2年前 , 360F
一堆人在那用牽的不算駕駛,當初解釋就是行為人故意在會
03/21 19:47, 360F

03/21 19:47, 2年前 , 361F
違規處用牽的通過,而非遭遇機車故障,視同駕駛行為,有
03/21 19:47, 361F

03/21 19:47, 2年前 , 362F
些法官也是採認這見解的好嗎
03/21 19:47, 362F

03/21 19:47, 2年前 , 363F
八卦版真是素質參差不齊
03/21 19:47, 363F

03/21 20:41, 2年前 , 364F
法官本來就不受這些函釋拘束了 根本是機關自己愛亂擴大
03/21 20:41, 364F

03/21 20:41, 2年前 , 365F
解釋
03/21 20:41, 365F

03/21 21:27, 2年前 , 366F
熄火牽車如果算駕駛,那警用機車要怎麼停上設在騎
03/21 21:27, 366F

03/21 21:27, 2年前 , 367F
樓或人行道上的專用格...
03/21 21:27, 367F

03/21 21:51, 2年前 , 368F
哪些法官認為用牽的算駕駛麻煩引用近期判決 不然我實在
03/21 21:51, 368F

03/21 21:51, 2年前 , 369F
不曉得現在哪些法官認為牽車算駕駛的
03/21 21:51, 369F

03/21 22:37, 2年前 , 370F
我是走錯板嗎
03/21 22:37, 370F

03/22 06:47, 2年前 , 371F
其實這不是第一件被撤銷的 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件
03/22 06:47, 371F

03/22 07:17, 2年前 , 372F
這就單一個案啊 我印象根據交通部函 這一樣違規啊
03/22 07:17, 372F

03/22 12:30, 2年前 , 373F
我也覺得我走錯版 哈哈哈 留言如
03/22 12:30, 373F

03/22 12:30, 2年前 , 374F
此偏激
03/22 12:30, 374F

03/22 16:41, 2年前 , 375F
太有道理了,感謝法官又讓刁民學了一課
03/22 16:41, 375F

03/22 18:29, 2年前 , 376F
紅明顯,建議本案法官吉五樓
03/22 18:29, 376F

03/22 19:56, 2年前 , 377F
你管法官怎麼解釋的,警察的工作本來就是在執行法條
03/22 19:56, 377F

03/22 19:56, 2年前 , 378F
不是超譯法條好嗎
03/22 19:56, 378F
文章代碼(AID): #1YE2AbDw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