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好友PO文想輕生…他打110「被踢皮球」4hr

看板TPC_Police作者 (小呼)時間4年前 (2020/05/26 10:28), 4年前編輯推噓22(22010)
留言32則, 2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原文恕刪) 有空決定來回一下這篇, 先講前言,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印象, 派出所常常接獲分局勤指「區域派案」, 報案內容常為000想不開,故XXX報案, 請警方去基地台方圓500m、旅賓館及電信帳 單位置查找等等。 然而,我也留意到有時候這個XXX只是000的 友人,後來我遇到甚至只是老闆的報案,只 是我當時只是個小菜鴿,就沒有想到要去翻 閱法源。 在某次大備的時候,小弟就遇到一件男女朋 友持另一方有自殺意念的通訊紀錄來報案, 旁邊的老學長跟大家一樣說這不是親屬不能 受理云云,但是我就想起之前就協助查找過 類似案件,於是我就撥給分局勤指,分局勤 指也直接表明,反正你有受理完我們就幫你 送,於是小弟就將訪談筆錄、申請單、簡訊 等等資料傳真給勤指交由執勤官決行,並跟 報案人講,派出所能做的就這些,有消息我 們會再通知你,報案人知道我們有做事,得 到他要的答案,也只能鼻子摸一摸就走了, 沒有事尾、沒有事尾、沒有事尾。 回到爭點,我們來講法源,先講失蹤人口, 依據失蹤人口查詢作業要點第4條第1項之內 容:「警察機關應依失蹤人之直系血親尊親 屬、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配偶、直系血親 卑親屬及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家長、家 屬或親屬之報案實施查尋。」其內容係限制 了警察機關受理失蹤人口報案人資格的消極 限制。 該第4條第2項內容「失蹤人有下列特殊情形 時,警察機關亦得依特定單位、人員之報案 實施查尋及遵循相關規定事項: (一)在臺 無親屬者,依相關權責單位人員或居住地之 村(里)、鄰長之報案辦理。 (二)緊急案 件(如山難或其他意外災難)依其同行人員 之報案辦理;事後應與其家長(法定代理 人)、家屬或親屬聯繫確認。 ……(略)」其中 也規範了例外的情形。 然而,依據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 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下 列情形得依法向電信事業查詢使用者資料: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 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二、其他政府機關 因執行公權力所需者。三、與公眾生命安全 有關之機關 (構) 為緊急救助所需者。」依其 內容警察機關即得向電信業者申請相關資 料。 綜上所述,有關調閱自殺之虞者手機及特定 對象通聯紀錄部分,目前已不侷限家屬以報 案方式緊急協尋,任何人皆可逕向警方報案 並請求緊急救助。而失蹤人口與自殺之虞者 仍有不同,失蹤人口之報案人之資格仍需符 合失蹤人口查詢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幫底下留言的大大們解惑 呢?貴所長應該鬆了一口氣吧?受理案件 時,遇到有疑義,可以多問問上級單位阿 ,要扛鍋也要多找一些人一起扛X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1.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90460138.A.3F6.html ※ 編輯: kwnbsfi2ga (114.136.131.206 臺灣), 05/26/2020 10:49:52

05/26 11:01, 4年前 , 1F
好文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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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1:04, 4年前 , 2F
清楚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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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wnbsfi2ga (114.136.131.206 臺灣), 05/26/2020 11:17:57

05/26 11:52, 4年前 , 3F
此文該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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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wnbsfi2ga (114.136.131.206 臺灣), 05/26/2020 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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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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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一下:如果定位範圍太大,也可請查址單位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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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電信帳單地址,有機會縮小範圍。但要怎麼入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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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看現場情況了!只是報案人如非家人,地點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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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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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前男友糾纏想找避不見面的女友,假借這個緊急名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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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04, 4年前 , 14F
詢定位,這樣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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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9樓大大補充的,相關個資都是要保密的 喔!受理端只要負責受理頂多就協助彙整及 回報結果而已。如謊報災害,可依據社會秩 序維護法第85條第3款移送簡易庭裁處。 另外回覆一下原文底下留言有關破不破門的 問題,破不破門本來就該參酌現場狀況決定 阿! 警職法大家(應該)都很熟悉我就不提了,有 人告訴你有人報案就得破門嗎?破門前是不 是要先洗過戶籍或是關聯資料聯繫親屬?有 無查訪鄰居、管理員或房東了解作息?現場 有無異味?重要的是,你有將情形報告主管 了嗎(找人一起扛)?這種給主管下決策不是 剛好嗎(領主管加給領假的逆)? 雖然佛系警察盛行,但是當警察還是要知道 自己能做什麼、該做什麼以及能做到什麼程 度。

05/26 16:06, 4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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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wnbsfi2ga (114.136.131.206 臺灣), 05/26/2020 16:12:14

05/26 17:07, 4年前 , 16F
翻作業規定,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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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21, 4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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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自殺通報的緊急定位跟失蹤人口受理本就是分開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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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23, 4年前 , 19F
失蹤人口對受理對象有硬性要求,自殺通報並無。相對來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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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23, 4年前 , 20F
是親屬的話,我們有權拒絕告知有沒有找到人、人在不在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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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7:23, 4年前 , 21F
何個資相關問題,以避免是債主或跟蹤狂前男友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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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我只會告知報案人有&無找到啦。反觀原文底下一堆護航的,對啦,可能記者亂寫亂報,或是爆料者在亂爆料啦!但是以小弟在實務上遇到部分同事們在推案件的生態,對於原文描述的過程倒也沒什麼違和感就是了,畢竟受理這個又沒有嘉獎(咦?) ※ 編輯: kwnbsfi2ga (114.136.131.206 臺灣), 05/26/2020 18:30:57

05/26 22:29, 4年前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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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2:41, 4年前 , 23F
你做了對的事,但是會被佛系們噓爆,先幫你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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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23:38, 4年前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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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1:33, 4年前 ,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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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2:48, 4年前 , 26F
推一個,佛系不等於擺爛,該做的事還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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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2:40, 4年前 , 27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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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23:38, 4年前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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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15, 4年前 , 29F
本版厭世菜雞本來就覺得警察領五萬就是兩眼無神巡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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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15, 4年前 , 30F
備勤不要有案件 值班沒聽到無線電 查戶口跑去睡覺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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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15, 4年前 , 31F
都不是警察的事。講真的 這跟我們討厭的公務員有什麼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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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0:15, 4年前 , 32F
樣~ 這工作真的可以幫到很多人~ 用心分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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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p7xgFs (TPC_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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