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囂張!警局前大亂鬥 警鳴3槍逮人

看板TPC_Police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4/21 00:11), 4年前編輯推噓21(4019125)
留言184則, 5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 引述《grantchiue (AHIRU)》之銘言: : 雖然想拔草測風向一下,怕被學長姐電,不過還是說說自己的想法。 : 我覺得這件跟中和的完全不一樣,現在又是一貫套路風向帶成因為開槍司法會不挺,才 : 成這樣。 : 但問題就是人力不足呀,你看各所凌晨是有幾個人?人都不知道補去哪裡了?現在的觀 : 是以繁忙的時候的警力需求編排人數的話,平常人力空閒下來,就是浪費警力,所以勉 : 以運作就好。想要多一點人還要靠關係去拜託多補一、兩個人。 : 然後拿中和警那個來比我實在想不到關聯性,依法行政不等於佛系警察。 : 比較想知道這件派出所前的狀況,有哪位有經驗或是上級可以提供最佳處理方式,不會 : 仁受傷,長官又不會被懲處的。 : 是說對著拿長刀的嫌疑人噴辣椒水,會不會更危險?我倒覺得影片裡面長官應該要慶幸 : 姐沒有受傷,而不是在那邊觀感不佳。 看到推文有人說傻子才開槍, 會被立委、恐龍檢察官、法官當提款機, 警察很可憐,開槍賠賠賠不完要當義警, 看著看著心裡有點感觸, 有些想法想與大家分享, 不知道為什麼腦海中首先浮現的畫面, 是以前跟學長在取締酒駕時, 違規(嫌疑)人的反應: 「我只不過喝點酒又沒怎樣,為什麼要抓我? 」 學長回: 「若你不違法,我怎麼會抓你? 」 是阿! 若你不違法,警察怎麼抓你? 同樣的道理, 「若你不違法開槍, 檢察官怎麼起訴你? 法官怎麼判你有罪?」 以前的我也覺得司法常常好像都不挺警察, 但當多看幾篇警察用槍被判刑的裁判書後, (新聞很多,取關鍵字到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都有詳細的理由) 腦中浮現出一個問題, 「究竟是我跟法律不熟? 還是檢察官、法官與我念的警械使用條例是不同版本?」 漸漸地我明白, 重點應該是, 「當你懂法、依法使用警械,誰能讓你當義警? 只有違法開槍或使用過當,才會被當成傻子!」 捫心自問,現在身上配著槍的我們, 包含我, 我們有幾個人敢說真正熟悉警械使用條例規定的警械使用時機? 更何況每每在員警用槍後無腦護航、包庇、力挺強勢執法, 卻鮮少分析是否正確合法用槍的爛好人長官 是不是都該反省一下? 回到這個案子 若想現場有點作為的, 我的想法是先求合法(依法行政), 再求方法(比例原則), 讓我們一起檢視看看吧: 一、使用警械要合法: 現場2警,敵眾我寡,除了基本的先叫支援,在等待支援的過程中, 當有行為人持刀、棍等兇器物品互為攻擊,他人的生命、身體確實 有受危害之虞,當然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款使用警械的規定, 所以使用警械合法的要件有了,我們再來往下看方法! 二、方法不能過當: 講的就是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使用槍械應基於急迫需要,不得逾越必 要程度,若依照目前普遍的配備,從武力小到大的程度依序大概就是 警棍≒辣椒水<警槍,就看你覺得哪種武器能制止了,舉例來說若是 只有以球棒打人,武力選擇辣椒水就差不多了,但若現場已經混亂到 影片中有人用刀攻擊(致命程度提升),當然我們應(我自己勘誤,是「得」)將武力程 度提升 到用槍射擊(前面已經合法了,真的不用怕當義警)但除非有致命性 的攻擊,在支援警力尚未抵達前(急迫需要),還是儘量以射擊非致 命部位(第9條非情況急迫,勿傷及致命部位)為原則,我想中槍的人 哀嚎聲應該比對空鳴槍更安全、更能有效嚇阻,但前提是槍法不能太差 ,若知道自己槍法不好的,就別開槍吧,看看身邊有什麼適合的東西, 例如就近取材拿值班台旁的滅火器來噴,也許也更洽當一些~ 當然這都是小弟自己的看法,我都是處理小規模鬥毆的經驗(印象有次 也是4-5個,我跟學長2個,但鄉下地方半夜叫支援真的很難叫,制止雙 方並帶回到派出所後支援才來),在這樣的場面我很緊張,就是儘量讓 自己保持冷靜,不要被雙方牽著鼻子走,並隔在雙方中間抽警棍喝止他 們住手,很幸運的就控制住場面~ 我不敢說這樣處理一定安全或一定對, 但我想,要帶著裝備在外面跑,就應該隨時在腦海中把情境、法條準備好, 當真正遇到狀況時,也比較容易冷靜及反應過來 不太會排版,抱歉傷大家眼睛, 但願大家出退勤都平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18.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87399100.A.1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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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開槍,民事就不用犯嫌家屬賠償?
04/21 00:34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民事賠償真的不熟悉,希望學長能不吝分享

04/21 00:45, 4年前 , 2F
樓上正確 民事還是要和解
04/21 00:45, 2F

04/21 00:47, 4年前 , 3F
如果想了老半天覺得可以開槍,法官檢察官還是認為不
04/21 00:47, 3F

04/21 00:47, 4年前 , 4F
能開槍一樣白搭啊,何況開槍是一瞬間的哪比得過法官
04/21 00:47, 4F

04/21 00:58, 4年前 , 5F
應該要反思是什麼教育讓警察在能合法用槍的場合不敢
04/21 00:58, 5F

04/21 00:58, 4年前 , 6F
用槍
04/21 00:58, 6F

04/21 01:01, 4年前 , 7F
不就是沒擔當的長官只會全力協助家屬賠償事宜 徹底追
04/21 01:01, 7F

04/21 01:01, 4年前 , 8F
究員警行政責任 有功無賞弄破要賠
04/21 01:01, 8F

犯嫌死了你還是要民事賠償啊,想得美喔
04/21 01:09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合法用槍後的民事賠償並不熟悉,也希望學長能不吝分享

04/21 01:12, 4年前 , 10F
你認定可以開槍不代表長官、法官、家屬覺得可以開槍
04/21 01:12, 10F

04/21 01:14, 4年前 , 11F
你怎麼覺得你一瞬間的判斷 和他們在那邊事後諸葛怎麼
04/21 01:14, 11F

04/21 01:14, 4年前 , 12F
比得過
04/21 01:14, 12F

04/21 01:15, 4年前 , 13F
老實說真的他們要打 自己沒有危險 我會選擇後退 開什
04/21 01:15, 13F

04/21 01:15, 4年前 , 14F
麼槍?公親都變事主了
04/21 01:15, 14F

04/21 01:17, 4年前 , 15F
開槍打腳不小心殘廢484會被民事吉到底?
04/21 01:17, 15F

04/21 01:18, 4年前 , 16F
對啊 你覺得可以不代表其他人可以 比例原則就是這樣
04/21 01:18, 16F

04/21 01:18, 4年前 , 17F
玩的 玩死你
04/21 01:18, 17F

04/21 01:20, 4年前 , 18F
打腳結果中動脈,然後失血過多,最後死掉,當義警,結
04/21 01:20, 18F
mudafucka: 案,選我正解 04/21 01:20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真的混亂到覺得對槍法不好沒信心,我也提到就地取材的其他 方法

04/21 01:24, 4年前 , 19F
很好奇開槍時機要在已經拿刀砍下去還是正在追逐尚
04/21 01:24, 19F

04/21 01:24, 4年前 , 20F
未砍下去前?前提是能准到剛好打到大小腿之類的槍法
04/21 01:24,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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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合法民事還是要賠阿..
04/21 01:44 我是討論用槍的合法時機,合法開槍後的民事賠償並不熟悉,希望學長能幫忙補充分享

04/21 01:49, 4年前 , 22F
直接講白一點啦 用槍時機那些法律文字都是抽象規定不夠
04/21 01:49, 22F

04/21 01:49, 4年前 , 23F
具體 最後都取決於法官檢座心證到哪 不要扯那種規定最後
04/21 01:49, 23F

04/21 01:49, 4年前 , 24F
都是開槍吃悶虧 開槍不開槍性命都在別人手中才是最悲哀
04/21 01:49, 24F

04/21 01:49, 4年前 , 25F
04/21 01:49, 25F

04/21 01:49, 4年前 , 26F
你開槍的時機,只有30秒思考;法官看到你的卷宗,用3個禮
04/21 01:49, 26F

04/21 01:49, 4年前 , 27F
拜思考你那30秒可以有什麼其他方法制服嫌犯
04/21 01:49, 27F

04/21 01:52, 4年前 , 28F
法院會花幾個月或幾年來檢視你那幾秒的決定
04/21 01:52, 28F

04/21 02:07, 4年前 , 29F
別嘴了,你真的在現場就知道了
04/21 02:07, 29F

04/21 02:35, 4年前 , 30F
推樓上O大 警察判斷開槍的時間 往往只有幾秒
04/21 02:35, 30F

04/21 02:37, 4年前 , 31F
人不是神 在案發現場 壓力極大情況下 如何做出最正確判斷
04/21 02:37, 31F

04/21 02:41, 4年前 , 32F
「依法」開槍講的很容易啊 誰不想依法
04/21 02:41, 32F

04/21 02:42, 4年前 , 33F
誰知道子彈會眺彈打死乘客?誰知道對空鳴槍會打死樓上觀
04/21 02:42, 33F

04/21 02:42, 4年前 , 34F
眾?
04/21 02:42, 34F

04/21 02:43, 4年前 , 35F
你確信的依法開槍,結果還是打死人了,有過失責任
04/21 02:43, 35F
還有 118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https://imgur.com/SIR3dK9
https://imgur.com/d6Vz4BH
我看過您提供的這段文字,但也邀請您再仔細看法官真正判決免賠理由的這兩段! 至於您說的「民事和解會影響刑事判決」這部分印象中是部分不肖懶惰司法官的潛規則, 但就算是潛規則,也必須要找得出理由來判無罪,不是嗎? 我想找出能保護願意依法用槍執法警察的方法,但看見某些人隨意將開槍跟傻子、義警 相提並論,真的很失望...

04/21 18:33, 4年前 , 154F
就算正確 大家就是在意民事好嗎 當然是打完或支援到了
04/21 18:33, 154F

04/21 18:33, 4年前 , 155F
再說
04/21 18:33, 155F
所以合法用槍但民事判賠,真的有這樣的案例能提供參考嗎?

04/21 19:07, 4年前 , 156F
你是懂法律但沒經驗,可怕的是該文還更不懂台灣的法官
04/21 19:07, 156F

04/21 19:07, 4年前 , 157F
....
04/21 19:07, 157F
我確實不認為自己有經驗,所以分享自己的想法,也想與大家討論如何更正確合法用槍。 ※ 編輯: q7511966 (220.129.118.226 臺灣), 04/21/2020 19:42:17 ※ 編輯: q7511966 (114.137.217.199 臺灣), 04/21/2020 20:08:00

04/21 22:08, 4年前 , 158F
答題100分,下一題
04/21 22:08, 158F

04/21 23:01, 4年前 , 159F
推,觀念正確。
04/21 23:01, 159F

04/22 02:13, 4年前 , 160F
只要開槍確實衍生許多麻煩,你說得某些人是以過去經
04/22 02:13, 160F

04/22 02:13, 4年前 , 161F
驗所得出的結論也沒有什麼對或錯
04/22 02:13, 161F

04/22 02:15, 4年前 , 162F
自己心裡有底不後悔就好
04/22 02:15, 162F
目前普遍配置的警械裡,警槍傷人的危險性最高,當然能不用就儘量不用,但如果狀況真 的危急(例如危害到人的生命法益)也希望大家因為明白合法性,而不要害怕使用。非常 感謝學長您無私的分享!

04/22 02:39, 4年前 , 163F
那你知道分局長會逼/壓你去和對方和解嗎!當然和解金會有一
04/22 02:39, 163F

04/22 02:39, 4年前 , 164F
定的趴數他會幫你,因為你出事,他會連帶影響,只能說我等
04/22 02:39, 164F

04/22 02:39, 4年前 , 165F
你實現警察執法正義
04/22 02:39, 165F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06:54:18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06:56:57

04/22 07:07, 4年前 , 166F
警察現在就只能演戲別認真好嗎?你以為的正義在法官檢
04/22 07:07, 166F

04/22 07:07, 4年前 , 167F
察官律師立委政客媒體人民裡跟本是笑話,濫權,過當,
04/22 07:07, 167F

04/22 07:07, 4年前 , 168F
違法,現在就警察最沒話語權..還在那執法正義,你想賠
04/22 07:07, 168F

04/22 07:07, 4年前 , 169F
錢被黑沒意見,但你看這些職業會怎麼修理你,你是要署
04/22 07:07, 169F

04/22 07:07, 4年前 , 170F
長下台出來道歉是嗎?現在只要警察執法批濫權就60分起
04/22 07:07, 170F

04/22 07:07, 4年前 , 171F
跳出名一半了,別傻傻這樣幹...不然不是你吃屎還會害
04/22 07:07, 171F

04/22 07:07, 4年前 , 172F
到同仁
04/22 07:07, 172F
沒有想帶風向執法一定要開槍,重點是「我不怕開槍,也不一定要開槍,但一定要知道如 何合法用槍」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07:29:24

04/22 07:31, 4年前 , 173F
開槍打死人管你打得是誰先被法匠噴殺人凶手,反正做什
04/22 07:31, 173F

04/22 07:31, 4年前 , 174F
麼都一定會被罵,就選一個最不會傷害自己的比較好
04/22 07:31, 174F

04/22 07:35, 4年前 , 175F
你講得是應然面(重點是你的應作為還是由沒經驗又馬後
04/22 07:35, 175F

04/22 07:35, 4年前 , 176F
砲說怎不打左腳的司法機關決定,實然面你可以決策樹去
04/22 07:35, 176F

04/22 07:35, 4年前 , 177F
分析,開槍制止得當,開槍致死及不開槍而論,雖然不開
04/22 07:35, 177F

04/22 07:35, 4年前 , 178F
槍會損害執法威信,效用-30,但開槍得當只有30%乘100+
04/22 07:35, 178F

04/22 07:35, 4年前 , 179F
開槍致死機率70%*-100等於-40,應該以不開槍為當。
04/22 07:35, 179F

04/22 09:41, 4年前 , 180F
何不等你親自跑一趟這些流程,再來發表長篇大論?
04/22 09:41, 180F
照您的意思,未曾開槍射過人的警察不能討論,沒有開槍射過人的教官也不應該任教或討 論射擊? 6年多來我幾乎沒有遇到能合法用槍的時機,只能鍵盤討論,請多包含,同時也誠摯邀請 學長能分享親身經驗或案例,指導後輩如何依法執勤,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安全,相信對 第一線同仁會很有幫助的!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12:24:20

04/22 15:01, 4年前 , 181F
認同你的觀點!
04/22 15:01, 181F

04/22 18:19, 4年前 , 182F
你在寫考試卷喔
04/22 18:19, 182F
這樣跳針的噓文內容對第一線同仁沒有任何幫助,真心邀請您分享更務實的想法共同討論 ,為穿同一件制服的幾萬夥伴們增進實力是否更好?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2/2020 18:32:24

04/22 19:07, 4年前 , 183F
結論:不如不要
04/22 19:07, 183F

04/23 11:22, 4年前 , 184F
別害人當義警了
04/23 11:22, 184F
邀請您分析解釋看看,我分享的方法要如何害人當義警? 出一張嘴誰不會,拿出依據來好好討論,對都有機會面對到同樣狀況的第一線同仁才真正 有幫助吧? ※ 編輯: q7511966 (42.73.139.39 臺灣), 04/23/2020 12: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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