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03/23/2011 系壘內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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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那時代的準則是,做報告不准假,如果硬要請,就視同無故缺席. 無故缺席要有罰則,否則根本沒有遏止作用. 我們以前罰過跑操場、打網之類有助於提昇體能或球技的處罰,你們可以參考. 其實最有效的是罰錢,不過以我經驗,在學生球隊基本上不可能實施. 一樣要訂定罰則,可以允許比表定時間晚十分鐘,超過以後要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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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癥結. 1.練球人數 應到人數:13人 實到人數:10人以下(不含大狗小健). 2.常見請假理由:做報告(X) 大家需善用時間. 3.遲到問題很嚴重. 4.練球時間: 禮拜一:場地不夠. 禮拜三:大家下課時間較晚難佔場+校隊練球. 禮拜五:雖然有場地但是很多人都有事情. 5.大家要多拉新經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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