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北企盃
一、比賽場地:桃園縣青埔慢壘場 中壢市洽溪里領航北路二段243號
二、比賽制度:
1.預賽採分組循環制
2.決賽單淘汰制。
3.比賽採七局時限制,比賽時間為六十分鐘, 局相差十分,五局七分則提前結束比賽。
4.比賽採用鋁棒制(球隊自備)。
三、人數:
每隊含隊職人員25人,以職員兼球員者,球員欄內須列名始得出賽,如報名後球員名單有
所變動須於領隊會議提出,球員須隨身攜帶身份証或駕照以便查驗。
四、比賽用球: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認定之比賽用球。
五、比賽規定:
1.除特別規定外均依中華民國最新慢壘球規則。
2.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均應遵守本條款各項細節之規定。球隊因違反此處之規定而利
益有所受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六、備註:
1. 預賽比賽時間:六十分鐘、七局,以先達到者為準,一好一壞開始,採三好四壞,無
和局,超過7局仍為平手第8局採突破僵局制。
2. 決賽比賽時間:七十分鐘、七局,以先達到者為準,一好一壞開始,採三好四壞制,
無和局,超過7局仍為平手第8局採突破僵局制。
3. 兩隊分數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得由裁判宣布提前結
束比賽。
4. 打者跑者 All Free 球超越死球線,由裁判裁定Pass one,比賽在三、本壘之間自本
壘板算起4.5米處設立封殺線,通過本線的跑者不得回三壘。
5. 循環賽,以積分最高者晉級。獲勝隊得2分,負隊得0分。同組若有戰績相同之隊伍
,則先比其勝負關係,總失分較少者勝,總得分較多者勝,抽籤決定之。
6. 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十分鐘前
提交大會。攻守名單之經理、教練欄應註明其球衣背號。
7. 比賽開始雙方列隊時因:人數不足九人以上;服裝不整。球審開始計時給予十分鐘通
融,屆時仍然不符規定時則強制判該隊為輸隊。採九人上場比之球隊,仍應於攻守名
單填上第十棒,所有球員打完第一輪棒次時,第十位球員仍未到場,裁判得維持九名
球員賽完全場,不得再有其他球員進場防守或打擊,每次輪第十棒打擊,即自動增加
一人出局。
8. 所有之上場球員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承認之證件:學生證,身
份證,汽、機車駕照、健保卡,護照〔外籍球員〕。
9. 比賽雙方球隊於列隊時,若有一方要求核對球員證件,則兩方所有先發球員均應立即
提出規定之證明文件,倘若有一方未能全不符合規定則被判為比賽之輸隊。
10.背號或姓名筆誤,只要該球員當場提出身份證明: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
知記錄台更正其背號或姓名,然後繼續比賽。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份證明,則裁判
立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之輸隊。
11.球員服裝之規定:
應穿著同款是之球衣及球褲;球衣胸前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之數字至少15公分高
度,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球帽可戴亦可不戴,但應全隊統一。〔球帽款式應
一致〕
12.本次比賽一壘壘包採用雙色壘包
13.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填寫清楚應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其球衣號碼。【此簽名者,為比
賽中有權抗議者】預備球員欄中只填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替補其他
球員。報名時,未列名報名表中之球員欄外,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教練兼球員,
則其姓名除列名於教練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14.上場打擊隊之球員及跑壘員,需配戴雙耳安全頭盔,違者判出局。
15.雙方隊長需於開賽前 15 分鐘至球場檢錄組完成檢錄手續,若開賽後 10 分鐘未到則
視同棄權,該場裁定四局10分由對手獲勝。
16.嚴禁甩棒,甩棒之打者直接裁定出局。
17.遇雨則視情況由大會裁定是否繼續比賽。
18.上場球員必須穿著統一樣式球衣,且必須有大背號。球員出賽必須將球員証及學生證
統一交至檢錄處。球員不得穿著金屬釘鞋(可穿膠釘鞋)出賽,否則該選手宣告出局並
退出比賽。
19.投手投球高度必須高過打者,禁用 Miken 球棒 ( 以及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公布之
禁棒 )。
20.為選手安全起見,球賽進行中攻擊的一方必須全程戴頭盔,若是因個人的因素私自將
頭盔取下將裁定出局,因跑壘或者不是故意的情形下頭盔自行掉落則球賽持續進行。
21.比賽完全服從裁判判決。若比賽進行中有異議,只有隊長或教練一人可代表提出,其
餘球員則需靜候裁判決議。
22.其餘規定,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最新公布之慢速壘球規則;且大會有保留更改
、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七、特別規則:
1.跑者跑回本壘產生衝撞,只要補手站在應站位置,(由裁判主觀認定) 沒刺殺動作,沒
佔據好球板,沒占據在3壘線上,即判跑者出局,以維護球員安全避免爭議。
2.比賽中若球員或球隊有違反運動精神,如打架、滋事者宣告奪權比賽並沒收比賽。〔
經理、教練應負球員滋事之責〕。
3.抗議或對裁判判決有疑問,請各隊自我控制,由經理欄署名者出面抗議。詢問其餘人
員慨不接受詢問、抗議,如休息室或場上人員不斷叫囂異議,裁判有權暫停比賽(時間
照算),直到異議聲降低,始開始比賽。
八、雨天備案:
1.雨天備案其餘規定,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最新公布之慢速壘球規則;且大會有:
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2.本次壘球比賽,如遇上大雨,則改為擲遠比賽,由一隊派五位球員出來擲遠,採一對一
PK戰,五戰三勝制
九、裁判:慢壘裁判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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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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