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冤] TKU_Talk fgd5555 胡亂水桶 私自判定分身

看板TKUCityHall作者 (viva)時間11年前 (2012/11/22 00: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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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訴的問題: (請列於下面) 最近我於TKU_Talk被板主fgd5555水桶兩年 完全無任何板規依據 fgd5555私自認定分身 同時水桶數名根本不是我分身的ID 一樣兩年 以上附上相關文章並附上與板主fgd5555站內信之內容 明顯可見板主懲處的原因非常謙強 並且fgd5555私自認定分身,水桶數名無辜板友很明顯失職 另 fgd5555在站內信回覆給我這三條 (1) 板規未盡事宜,以Ptt站規及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   (2) 板規未盡事宜,而其行為明顯有妨礙看板使用之情事者,     視情結輕重先予警告或不經警告緊急處分。 (3) 水桶期間以分身發言者,連同分身自其發言時間起,重新流放淡水河。 以下為我的解釋: (1) 完全不足以構成 (2) 如何構成妨礙看板使用? 我在文章中理性討論,並且從未人身攻擊 妨礙看板使用合理的定義應該是鬧板、發一堆無意義文章洗板 (3) 完全無查證私自水桶數名無辜板友,並私自判定分身 我敢保證,這幾個ID中有好幾個不是我的分身 資訊來源完全是是參考在公告文底下某位板友的推文 該板友ID為TsukimiyaAyu在公告文中推文可見 再者,板主在水桶公告文中,連個水桶的板規依據都沒有 而是在事後我站內信問板主 板主才給我一個定義廣泛且模糊,甚至根本無法套用在我該篇文章上的板規來解釋 很明顯是強詞奪理 以上,同時發於Uni-LawServ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84.36 ※ 編輯: viva5559 來自: 114.32.84.36 (11/24 21:36)
文章代碼(AID): #1GhFqdMT (TKUCity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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