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真] 可以請懂法律系或懂跟租屋相關規定的同 …
※ 引述《wings22w (翔哥)》之銘言:
: 下學期我打算自己租房子住在東別
: 但由於我租的房子有點小貴
: 所以我打算要請房東開個收據給我
: 好讓我爸媽可以去報稅
: 但房東卻用合約的一條內容
: 說如果我要報稅多出的稅額支出要由我支付
: 於是我就打消了這個念頭
: 但我越想越不對
: 如果房東都老老實實的有去報稅
: 會何會有多支出的部份
: 而且還害怕我報稅
: 所以我想問一下有關於這個條約是否合理
: 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幫我解答
: 內容如下:
: 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稅捐由甲方負擔,而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综合所得稅等,
: 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 對了~房東還很機車的騙我簽一年約...
: 感謝解答~
其實有個很火車的方法
就讓家人在當年報稅季去報稅
然後在合約到期後不續租
(四年換三個房東很正常的)
(大一住宿啊!!不然為啥三個 =.=")
以稅務機關考量國家財政問題來看
一定會拖到第七年才會查核
(稅務追索期最長七年)
查了就連補帶罰~~
而當那位房東被追繳的時候
您早就畢業多時了....
國家很缺錢的~叫那些人多繳點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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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3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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