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慨]土地徵收

看板TCFSH70th310作者 (唉呦威阿這是人生)時間14年前 (2011/12/14 12:18),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這是八卦版一位大哥為大家整理現行土地徵收的弊病 1. 政府想徵收就可以徵收,以市價作為徵收價,市價多少政府說的算。 2. 人民對於土地徵收無陳情、諮商管道。國家要你的的菜園,你沒第二句話"不"。 3. 被徵收者,必須符合:居住事實1年以上,切須符合中低收入戶,才有相關的安置計畫 。言下之意,不巧你非中低收入戶,一個月賺兩三萬,但政府要你滾,你就得滾,當遊民 政府也不會管你,因為"依法行政"。 4. 為了養地圖利,企業可假政府之手可以任意徵收農作用地,嚴重破壞農業自給比例的 平衡。 5. 對公益性與必要性的規定模糊,政府覺得重要且必要就得以徵收,有如大老爺挑小妾 。且亦已違反大法官釋憲:法規須詳盡、不厭其詳。 結語: 很多人覺得立法院前的抗爭與我何干,但,假設今天一條路就要開到你家,政府 一紙公文要你滾蛋。你辛苦一輩子置房地產500萬在新北市,政府貼你200萬,要你限期搬 走。 你,不會生氣嗎? PS. 本人完全非法律背景,完全只是個憤慨的鄉民,如有錯解、瑕疵,請多指教,感謝! ------------------------------------------------------------------------- 前幾天在凱道跟很多同學還有蘇容浩一起去幫農民抗爭 對於最近通過修法的法條根本沒有解決限縮"徵收"這個機制的功能表示不滿 政府所提的土地正義根本不是農民及所有民眾要的土地正義!! 到頭來還是想圖利財團及自己罷了 小弟的老師告訴我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k_2IkrN1k4
從1分20秒開始 政府徵收來的地 (1)30-40%會還給人民,俗稱"抵價地": 但經驗法則告訴我們通常只會拿回30% 而且不是每個農民拿回自己的30%,而是所有的人共同除以那全部的30% 政府常常告訴農民可以拿回四成,但事實上勒..拿回的地蓋間廁所都不夠.. (2)20-30%做公共設施用地 (3)另外的30-40%俗稱 "配餘地": 也就是政府無償從人民手中取得的財產 可以用來拍賣或讓售,以增加地方的財政收入 重點來了,透過小道消息的開發商會透過低廉的價格買到這些農地 之後再將這些地蓋一堆房子以天價售出,賺取暴利,官商勾結 農民對於土地的情感連結就這樣被他們糟蹋了.. 其實大部分的立委或議員自己本身都會跟建築業者扯上關係 當然不希望自己利益被限制,所以基本上政府的政策都被他們影響 所以前幾天通過土地徵收的修法 就像是合理化 一個流氓拿了符合市價的聘金 帶個媒人及一些伴手禮 到你家強迫你嫁女兒 而你不能說不 這個流氓就是政府 你的女兒就是你擁有的土地或是財產 你不能說不,因為政府最大,一切要"依法行政" 因次之後很多這種事件會在各地的農村上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nLmjmVoYvE
希望政府能夠看看這些可憐的農民 多為他們著想 不然以後我們再也吃不到乾淨的米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7.141

12/14 14:05, , 1F
推!!!
12/14 14:05, 1F

12/21 04:11, , 2F
我還會唱歌
12/21 04:11, 2F
文章代碼(AID): #1Ew2EHDQ (TCFSH70th31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w2EHDQ (TCFSH70th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