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灣地區計程車營業區域劃分表

看板TAXI作者 (hellkitchen)時間15年前 (2009/04/15 03:20), 編輯推噓7(700)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小弟跑機場的經驗很多 自己有一台計程車和一台九人座箱型車(白牌非租賃車) 專門在跑機場接送和包車旅遊及婚紗攝影 也有跑過飯店的BMW 740LI租賃車三年 我的親身經歷與各位分享 基本上非機場的排班車 要從機場載客出來 唯一合法的方法是載直系親屬的接機 還必須要到機場航站大廳的航警值班櫃臺登記 一二航站在入境旅客走出來的出口旁邊 都有一個小小的櫃臺 有航警在值班 必須帶著職業登記證、職業駕照、行照 去那邊告知航警 他會拿一本登記簿給你填寫 上面有姓名、車號、直系親屬姓名、班機號碼 好像還有身份證字號之類的欄位(忘記了不太確定) 登記之後 就可以合法的載客出去(從停車場) ↑以上是合法的從機場入境大廳載人回去 ------------------------------------------------ ↓以下是違法的從機場入境大廳載客人回去 警察取締的方法 大部分的司機都是乘客預約後 到機場的停車場接機 之前有一陣子警察沒啥再抓 所以很多人這樣去接機(很多無線電台的司機都習以為常 是因為沒被抓過) 後來航警局有新調來的一批航警抓得很凶 取締方式有兩種 制服和便衣不同 制服員警大多躲在停車場的出口 等到有計程車開出停車場馬上攔下來開單(這情形非常常見) 只要車上有乘客幾乎是逃不過了 除非有去大廳航警值班櫃臺登記 然後航警會核對身份後放行 另外 因為還有白牌車和少部分司機會在航站大廳攬客 所以有便衣的航警會在航站入境大廳及停車場值勤 兩到四人一組 著便衣斜背小背包 會帶隱藏式的耳機 當空計程車開進停車場時 停車場的便衣航警就會通知等候在電梯裡的航警 司機的穿著及特徵 由電梯裡的航警尾隨到機場大廳 並在機場大廳就近監控 等待司機在入境大廳接到乘客後 大廳的航警會通知停車場的航警 並守候在通往停車場的電梯附近(二航廈是在電梯裡) 等待司機及乘客在自動付費機付完停車費之後 尾隨在後 保持一定的距離 等到司機和乘客一上車 人贓俱獲 直接在停車場開單 第二航站的攬客黃牛很多(大部分是和白牌車合作) 我也看過有某家無線電台的司機 請黃牛攬客後直接把客人從租賃車上車處載走 但是這必須要天時地利人和 因為黃牛和司機都眼明手快 會趁沒有警察的時候上客 傳聞中機場大廳的黃牛都有給紅包 所以航警有時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驗 ----------------------------------------------------------- 至於包車載客法規部分: 中正國際機場營業區外計程車接載預約旅客管理要點 http://www.caa.gov.tw/big5/download/pliad/08-01-02-B22.pdf 二、本機場營業區依「台灣地區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區域劃分表」之規定。 三、合於下列規定之營業區計程車,得至本機場接載預約旅客。 (一)持有航空警察局製發之車輛識別證(以下簡稱識別證)。 (二)備具接載預約旅(乘)客名單(格式如附件,以下簡稱旅客名單)。前項第二款之旅客 名單由車行事先填製一式三份,持向所在地縣、市計程車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公會)及計 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申領前項第一款之識別證 ,公(工)會於審核無誤簽章後,一份留存,兩份連同識別證發交車行轉交駕駛人隨車 攜帶,以憑查核,任務完畢,立即將識別證還公(工)會。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實施要點 http://www.caa.gov.tw/big5/download/pliad/08-01-02-B24.pdf 二、合於本辦法第三條規定得進入民用航空機場客運之汽車,應具備下列憑證: (二)個別憑證: 巡迴計程車及駐行計程車-機場營業駕駛人與車輛登記證。 三、遊覽車及駐行計程車包車人、租賃小客車租車人、觀光旅館及旅行業者載運預約旅(乘) 客,應由包(租)車人或觀光旅館、旅行業者負責人事先填妥接載預約旅(乘)客名單(附件一)一 式兩份,於到達機場指定停車場後,連同入場停車票立即送交在場執勤航警,一份收存, 一份簽字證明後發還駕駛人存執,以備查核。其為臨時租用租賃小客車須代僱駕駛人者, 由租車專櫃填製搭載旅客名單一式兩份,除駕駛人員執一份外,一份於啟行前交在場執 勤航警憑以查核,航警收存上述預約(搭載)旅客名單應按日分別逐份編號,保管一年。 二十、機場巡迴及駐行計程車駕駛人犯有本辦法第十六條有關之規定,經查屬實者,得 逕行吊銷人、車登記證。 二十一、駐行計程車逾「預約旅客名單」所填班機到達時間二小時或入境旅客已離機場 ,駕駛人、車輛仍在機場停留者,以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第六款之「逾時」論。 簡單的說 要合法的進去機場載預約的客人出來 非常的繁複的手續 要準備旅客名冊還要申請識別證等等 我想實務上應該很難做到 規定太複雜手續作業也要時間 這就是中華民國的法律啦 總是訂一些很難實行又不容易取締的法令 Orz..... ※ 引述《partake (partake)》之銘: 這題的答案是"是"嗎? : 還真是有點怪... : 據我了解,桃園機場只要是有「非排班計程車載客離開機場」 : 的這種行為,被航空警察查到之後,就可以開單告發,一張好 : 像是九千大洋!只有直系二還是三等親可以除外。 : 假使可以用「包車」這種方式載客,那也太容易偷渡了。只要 : 跟客人串通好,那每個都可以是包車。 : 看有沒有領過機場排班証的前輩能來做個正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57.63 ※ 編輯: hellkitchen 來自: 219.71.157.63 (04/15 03:26)

04/15 09:00, , 1F
推薦這篇文章
04/15 09:00, 1F

04/15 11:34, , 2F
好詳細的說明!! 讚
04/15 11:34, 2F

04/15 15:51, , 3F
請問一下 如果被抓到開單的話 金額是多少?
04/15 15:51, 3F

04/15 17:36, , 4F
原來是在停車場出口抓啊?感謝H大詳盡的解說!
04/15 17:36, 4F

04/15 20:34, , 5F
昨天考完試 越區載客九千以上 九萬以下罰鍰 最低消費頗高..
04/15 20:34, 5F

04/15 22:24, , 6F
有法的好歹還能執行,要是搞成高鐵站那樣也沒啥好處。
04/15 22:24, 6F

05/28 12:49, , 7F
可以詢問H大租一次九人座一天的費用嗎?請站內信
05/28 12:49, 7F
文章代碼(AID): #19vE7zZo (TAXI)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vE7zZo (TA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