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樓上機or樓下機???
※ 引述《mrxsimon (風化的朽木)》之銘言:
: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 第三十八條
: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得使用三‧五兆赫、七兆赫、十四兆赫、二十一兆赫、一四
: 五兆赫及四三○兆赫頻段,設置緊急救難電臺與業餘電臺構成通信網,平時實施試通。於
: 發生重大災害時,並得協調業餘電臺配合協助救災及提供服務。
: 一四五‧○○兆赫及四三一‧○○兆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臺在呼叫完畢
: 後須改換至其他頻率工作,不得停留佔用及干擾,平時應經常守聽,俾供緊急呼叫及提供
: 救助呼叫使用。
補充說明一下,這條只告訴大家,國際救難頻道,與特殊留用頻段,但並不代
表說其他業餘頻段就沒有專用或因早期因襲而約定成俗的留用頻段
例如某些頻道是所謂空中交流用的公開頻道,不能拿來佔用,會造成雙方相互
干擾
又例如某些頻道有一些民間的救難隊伍在出勤時通聯使用
更極端一點的例子,小呆他們學校的管區,我還在那出沒時,他們是用146.XX
當警用通聯使用,只要在那一帶發訊,馬上會被警察回應調整頻道
故,在設定頻道時,請先確認有無其他人在跑道上,或是有無干擾到其他使用單
位再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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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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