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請問版主何時要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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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說要站來裁定版貼事件,要我給他個清白,我等到現在,站也只給我一句話:. 請當事人們,私下處理,責任自負,站只回應法院的要求才出面說明。. 所以,請當事人告訴大家一下,站是怎麼跟你說的?. 你一直說版服跟你的版貼是一樣的道理,那你的版貼現在卡住了,怎樣你還是. 要有個說法啊!. 要清白可以,你去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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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說的版服胎死腹中. 不就是已經結案了的意思嗎?. 不管你有沒有要請辭. 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 然後又不讓版友討論. 這樣對嗎?. 去看一下「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26條. 你禁止我們對你提出建議這樣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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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可以自己去看. BoardService 事務 ΣPtt板務部:申請與服務中心. 精華區中第七條的廢板主辦法規定:. 7. ◇ 廢板主辦法. 1.連署人15人. 2.發起人必須註冊達半年以上,且文章數/上站數皆超過100. 3.連署人必須註冊成功時間超過半年. 4.連署人必須簡單說明為何參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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