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偶然發現的老鼠屎...
共 38 篇文章

推噓4(4推 0噓 9→)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cat (大貓)時間19年前 (2007/01/15 02: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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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能同意這種說法. 重機有能力很危險,所以本來就要特別重視. 就像刀槍很危險,所以要特別被重視一樣. 椅子也可以打死人啊,不過不會有人覺得椅子是危險物品. 言歸正傳,. 177km/hr去撞汽車,汽車都爆了(看過一些照片,比較像刀子在砍豬肉). 蛋蛋車好像沒辦法撞爆汽車. --. 發信站: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edN (汪汪汪 泡菜好吃)時間19年前 (2007/01/15 02: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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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他們文中看到. 要平攤罰單費. 意思就是說 已經有超速的故意了. 擺明就是每次出去跑就是要超速 大家平攤超速費. 也沒有人在回文中說明. 他嚴重超速的行為 已經造成公共危險了. 又在回文中看到. "我早已把紅單納入騎車成本 不然早換車了. 基本上條子也有他們的壓力 混口飯吃嗎這年頭有誰願意當條子.
(還有469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cat (大貓)時間19年前 (2007/01/15 01: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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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面道路上騎177km/hr..... 好像不需要拿放大鏡檢視吧. 根本有公共危險的嫌疑了. 就算沒有警察跑出來,也有可能有其他路人跑出來穿越馬路,. 今天不是說汽車超速不會被特別重視. 而是重機的超速能力實在遠超過大部份的汽車,才需要特別重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itank (混吃等死)時間19年前 (2007/01/15 01: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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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員警的取締方式不對 我承認. 台灣的警察臨檢的位置是該為用路人考慮一下. 我沒說 有人說不騎快就配不上重車. 我的意思是 有一兩位板友 一開頭就幫X. 似乎對超速127公里這件事不當一回事. 現在的環境 重車騎在路上難免會成為矚目的焦點. 既然是矚目的焦點 就會被人家拿放大鏡來檢視 賦予更高的標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ru (Silverna)時間19年前 (2007/01/15 01: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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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是不對的!!!. 只是警察這樣攔檢是正確的??. 之前在台中過中港涵洞右彎一出就看到在路中央臨檢. 那個位置真的很危險!!. 我們英勇的警察可能在還沒抓壞人前就被暴走四輪給斃了吧. 躲在那就照相吧~. 如果是被照相我想髒話就少一點!!. 另外我想請問原PO, 裡面也是有人說超速不好~. 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