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立院三讀 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

看板SuperBike作者 (妳喜歡我)時間17年前 (2007/01/12 21:0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kkeennSCA (月夜中的暴君)》之銘言: : 以下文章轉貼於 Motocity : http://motocity.com.tw/forum2/viewtopic.php?t=77465 : 引述中央社: :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開 : 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且通過附帶決議,要求 : 在六個月內完成配套開放,以及未來兩年內完成評估大 : 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行駛高速公路的可行性。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後,大型重 : 型機車汽缸排氣量在五百五十立方公分(即五百五十 : CC)以上,可行駛路權除交通部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 : 型汽車,其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 : 之。 這裡是指 除了550cc以上 重車另有規定 其他大型重車都比照小型車?? 還是 550cc以上才可行駛快速道路?? 這裡的文法好像可以這樣兩種耶... :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魏明谷(彰化縣)表示,大型重 : 型機車是休閒工具,騎大型重型機車的民眾越來越多, : 政府課徵牌照稅及燃料稅都比照小型汽車,甚至高出兩 : 倍之多,但路權與權益卻嚴重受到剝奪。 : 院會並宣讀兩項附帶決議,交通部應於本法施行後 : 六個月內會同內政部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公 : 告施行後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快速道路。 : 交通部應於兩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及 : 配套措施,公告施行後評估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之大型 : 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之可行性。 -- 男人還在奮鬥的時候 沒錢沒車又拉塌 妳就必須眼光夠遠 先跟他了 不要等到他成功了才抱怨為什麼好男人都不見了 by DK2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17.99
文章代碼(AID): #15fuS-NE (SuperBik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7 篇):
文章代碼(AID): #15fuS-NE (SuperB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