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1GOpA33g 板主killeryuan判決不當

看板SuckcomicBM作者 (黑雲)時間13年前 (2012/09/29 23:42), 編輯推噓18(18096)
留言11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9/29 21:06,
1.輪姦為什麼不可以用"曾遭多人性侵害"代替? 不用輪姦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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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06,
強烈的字眼就無法討論?
09/29 21:06
很簡單,因為「輪姦」和「曾遭多人性侵害」意思不同。 您之所以認為後者沒有前者那般強烈,事實上就是因為「性侵害」包括的範圍極廣不只是 「強姦」,所以您才會有這個字眼較緩和的主觀印象。 真要換的話,應該換成「曾遭多人輪流進行違反其意願之性行為」但是這不是個字眼。 換句話說,我真的不知道如何用其他詞彙代替「輪姦」

09/29 21:07,
2.被欺負過的女生去幫男主角,憑什麼要成為被吐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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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07,
因為她是"弱勢"? 這什麼理論,那全世界被XX過的女性都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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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08,
躲起來? 男主角被受過傷害的女性幫助,叫作弱?
09/29 21:08

09/29 21:08,
那男主角接受別人的幫助,為什麼不叫作弱? 偏偏要提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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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09,
過的女性,來證明他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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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09,
殺人,毒害,這些都不涉及性別,「輪姦」卻是非常強烈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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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10,
相關用詞,在使用性相關用詞時就不能尊重一點? 修飾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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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10,
不論被多人性侵害的是男性或女性,使用輪姦這詞就是會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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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10,
覺得非常不舒服。
09/29 21:10
「打架需要幫助-→很弱」 我想這沒有問題,至於幫手的強弱,是這樣的思維 「幫手很強-→對手很強;對手很強-→比他弱的主角也不算太弱」 「幫手很弱-→對手其實不太強;對手不太強-→主角實在超級弱」 此外為什麼要挑被傷害過的女性? 因為撇除第一集,主角最爛的一場打鬥,就是這場

09/29 21:18,
3.原PO吐槽瞎眼大叔跟黑白郎君的造型很low,請問,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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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18,
具體描述是哪裡low? 沒有任何陳述只是說很low,low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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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吐槽也可以寫說,鳴人就是廢,衣服好廢,頭髮好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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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19,
反正就是廢。這是有邏輯的正確吐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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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20,
原PO那段,根本是沒有任何明確吐點描述的錯誤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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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眼大叔」和「黑白郎君」對原PO來說就是很low的造型 還需要什麼陳述嗎?不大能理解還請解釋。 (只要說出鳴人的「具體行為」、「外貌」後當然可以吐槽很醜或很廢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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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回應一下2.的第一句:憑著這裡是吐槽板,作品中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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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當然可以成為吐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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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恕鄙人學識淺薄,仍然不能理解為何性相關用詞需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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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悖離道德詞語中抽離,而為特別之道德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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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此,毒害、殺人是更嚴重侵犯人身安全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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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老實話,我看到輪姦一詞也會有所不悅,但單純以此心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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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悅為由,合理化侵害他人言論自由之行為,鄙人以為於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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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道德層面而言,均難以令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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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就是鄉民的正義。你的正義不等於他人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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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言論自由崇高不可侵犯,但可惜的是,你的正義並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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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所接受。事實是,以當前之民風,國人對性之議題仍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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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甚至高過對言論自由之崇拜。法理超乎人情,不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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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分子的傲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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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題,「輪暴」比之「輪姦」,不失為一可考慮之替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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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看到「輪暴」首先產生的是問號,然後才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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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更進一步印證了,不同詞語對不同人存在著不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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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術語而言,「強暴」一詞的涵義與民間看法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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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詞對某些人而言有性的意涵,但對其他人來說,就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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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見過的東西不表示不存在。看見的也不全是眼中所映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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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謙遜。另外,「輪暴」是新聞委婉用語,應當不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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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6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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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接受。就......中間選民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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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很多人語帶保留是怕組務見縫插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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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上民粹的定義至今未有定論,以最廣義的角度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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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乃以民意引導政治的行為,難以認定此案未達民粹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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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的確不能無限上綱,同理民意也不應恣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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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PTT何必制定曠日廢時的申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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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直接將爭議交由板友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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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道德層面的瑕疵`,僅需施以道德譴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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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道德層面的瑕疵,僅需施以道德譴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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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並非於受害者面前提及令其不堪回首之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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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道德瑕疵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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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吐點薄弱與其他判決理由,更是難以認定為道德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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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一遍又一遍地侵害少數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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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淪為所謂的多數強暴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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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板友同聲撻伐的輪姦行為本質上並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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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也不認為公告下面,對判決表達不滿的板友是少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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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x又能表達一個女性真的是非常弱?那是不是被輪x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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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上應該要徹頭徹尾的躲起來,什麼事情都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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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那刻意提輪x對於文章到底有什麼強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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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和「什麼都不能做」是兩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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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經驗法則來看,社會上的弱者通常比較容易被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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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欺負的也通常都是弱者,因此才會形成「被輪姦=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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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考聯結。此時並不需要去深究被輪姦的人是否真的都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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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或是引申討論被輪姦的人是否要徹頭徹尾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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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們形容女生很美麗,會用「像花一樣」來做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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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並不是所有的花都很美麗,或並不是所有人都喜歡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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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反駁,不但不解風情,也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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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輪x不能確實代表一個人弱小,那他就不構成加強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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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輪x就代表屬於劣等族群,那他就算出言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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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提這件事到底有什麼意義我還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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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姦」不能確實代表一個人弱小 就如「像花一樣」不能確實代表一個人很美 因為凡事都有例外,但是如果要這樣用你也不能說他錯,就是這樣 換句話說,「通常來說」被輪姦就是弱小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81 (10/0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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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和文學本來就是建築在一般論上面的沙堡,而數學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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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凝聚結晶的寶石。拿數學的高標準去要求語文,不要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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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文章,幾乎世界上所有的言論禁不起這種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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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國文課本裡的雅量,拿棋盤和綠豆糕比擬衣料,充滿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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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感性。硬要拿「跳棋棋盤就不是方的」、「我吃過很多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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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的綠豆糕」去質疑,邏輯上不能說不合理,但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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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當你質疑「被輪姦的人≠弱勢族群」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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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已經放棄了指控原PO「被輪姦=弱勢族群」的合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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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上句,是指控出言污辱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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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PnRupS (Suckcomic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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