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少年] 火影現在是本傳跟設定集合併了阿
這話真是滿滿的吐點可以吐...
岸本這回示範了在沒梗的時候如何創造新角色拖回數
首先 為了要讓接下來要撐場面(回數)的反派一點威猛的感覺
所以要先拿以前的大佬出來堆屍 讓觀眾馬上了解到他們是多麼的強大
可是又不能因此把以前大佬的便當隨隨便便改成他們發的
所以要讓他們差一點成功把以前大佬幹掉
這就是新角色 金角銀角(差點讓二代火影死掉喔~) 的誕生過程
這樣是否覺得不太夠呢?
岸本馬上想到了 讓他們跟主角一樣擁有同樣的外掛不就更強大了嘛!?
可是又不能讓九尾住在他們體內開旅館 怎麼辦呢?
這時候岸本使用了逆向思考 既然不能在金角銀角體內開旅館 那就讓九尾開就好啦!
這就是為什麼九尾把他們吞下去兩個禮拜的原因
九尾旅館廣告:九尾吃人都不咬的喔!保證入房的時候安全無疑!
而且把九尾的消化器官都拔掉了,所以也不用擔心會被消化的問題喔!
住過九尾旅館的人,還能獲得免費使用九尾查克拉卷,想用的時候就用!
這麼好的旅館,訂房專線請打0800-092-000
雷影:這之後他們兩人便擁有了九尾查克拉,因為在九尾腹中待了兩周的時間啊!
你感嘆個屁阿!!!!!!!!!!!!!!!!!!!!
住在九尾體內就會得到九尾查克拉的邏輯是怎麼來的!!!!!!!!!!!!!!!!!!!
你一點都不懷疑嗎!!!!!
這點..綱手為我們提出了疑問
綱手:真是令人難以置信阿
雷影:......(′‧_‧`)
雷影:寶具是普通人無法操控的,要想操控......
你沒看他不相信嗎!!!!!!!!!!!!!你不要忽弄過去阿!!!!!!!!!!你的邏輯到底在哪阿!!!!!
好吧..不管雷影的腦袋怎麼運作的 我們來看看"傳說中"的五大寶具
普通人只要一使用 就會被吸取大量的查克拉 而金角銀角是靠九尾查克拉才能用的
哇嗚 聽起來一定是很威猛的忍具!!!
先不說那個網路遊戲中拿出來的 火☆水★雷☆風★土 五屬性芭蕉扇 畢竟這話沒用
那看看其他三個忍具呢
幌金繩 - 觸碰到敵人後,敵人會嘔吐。 這啥鬼能力阿○谷○
七星劍 - 砍嘔吐物,劍上會因此被嘔吐物弄髒。 ............◎谷◎
紅葫蘆 - 吸收嘔吐物,嘔吐物主人說出七星劍上汙漬時,
可把嘔吐物主人吸到葫蘆裡泡嘔吐物。 .......(′‧ω‧`)
傳說的寶具呢!還要用九尾的查克拉呢!哇嗚!
聽起來威猛的跟什麼一樣!結果用起來效果超麻煩!
要先拿繩子碰人!然後劍上的字還要祈禱對面都是眼盲看不到!!!
而且還要等到對方說話了才能把對方吸走!!!強的點在哪啊!誰來告訴我哪裡強了!
薩姆伊:我說過讓你把我的話聽完了吧!聽著!接下來...(下刪一百字)
阿斯伊說禁語後,薩姆伊OS:笨蛋
你也是笨蛋阿!!!!!你幹嘛不直接跟他說不要講熱這個字!!!
你不能說的話是冷吧!!!
那就直接跟他說:我們中寶具的效果了!你不要說"熱"這個字!
這樣不就好了嗎!之後再碎碎念解說也沒關係阿!
雖然我知道那些寶具效果超沒用!你也不用這樣子放水阿!
然後馬上吃自己本話的設定 薩姆伊沒說話也被吸了
看來下一話會又會設定紅葫蘆還有什麼功能 所以可以吸薩姆伊
本日金角銀角
金角:詛咒吧!七星劍!(砍嘔吐物
銀角:快錄音!紅葫蘆!(吸嘔吐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07.59
推
02/12 04:46, , 1F
02/12 04:46, 1F
→
02/12 06:40, , 2F
02/12 06:40, 2F
→
02/12 06:56, , 3F
02/12 06:56, 3F
推
02/12 07:57, , 4F
02/12 07:57, 4F
推
02/12 08:00, , 5F
02/12 08:00, 5F
推
02/12 08:20, , 6F
02/12 08:20, 6F
推
02/12 08:44, , 7F
02/12 08:44, 7F
推
02/12 08:48, , 8F
02/12 08:48, 8F
→
02/12 08:48, , 9F
02/12 08:48, 9F
→
02/12 08:58, , 10F
02/12 08:58, 10F
→
02/12 09:00, , 11F
02/12 09:00, 11F
→
02/12 09:04, , 12F
02/12 09:04, 12F
推
02/12 09:42, , 13F
02/12 09:42, 13F
推
02/12 10:05, , 14F
02/12 10:05, 14F
推
02/12 10:48, , 15F
02/12 10:48, 15F
推
02/12 10:59, , 16F
02/12 10:59, 16F
推
02/12 11:24, , 17F
02/12 11:24, 17F
推
02/12 12:39, , 18F
02/12 12:39, 18F
→
02/12 13:47, , 19F
02/12 13:47, 19F
推
02/12 14:27, , 20F
02/12 14:27, 20F
→
02/12 14:27, , 21F
02/12 14:27, 21F
→
02/12 15:11, , 22F
02/12 15:11, 22F
推
02/12 15:15, , 23F
02/12 15:15, 23F
推
02/12 16:16, , 24F
02/12 16:16, 24F
→
02/12 16:16, , 25F
02/12 16:16, 25F
推
02/12 16:52, , 26F
02/12 16:52, 26F
推
02/12 17:48, , 27F
02/12 17:48, 27F
推
02/12 17:52, , 28F
02/12 17:52, 28F
→
02/12 19:21, , 29F
02/12 19:21, 29F
推
02/12 20:38, , 30F
02/12 20:38, 30F
→
02/12 20:39, , 31F
02/12 20:39, 31F
推
02/14 23:29, , 32F
02/14 23:29, 3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8 篇):
少年
24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