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 涼風 - 靠萌角和後宮成名的漫畫
涼風的作者,瀨尾公治的畫工不錯,可是編劇和說故事的能力很差。
通常一部優秀的作品所具備的要素,瀨尾的作品除了畫工(萌角)之外幾乎都不具備
所以相當沉悶乏味,既不具教育價值,也沒有多少娛樂價值。
唯一的賣點就是萌角,和無聊的劇情。
【人物性格不夠鮮明】
作者真得應該多讀讀心理學書籍,以增進對人類心理的了解。
四個重要女角:涼風、美紀、萌果、結衣基本都沒有特別突出的性格特徵。
涼風由於是女主角,性格特徵較明顯:傲嬌、完美主義者、怕黑,但也僅止於此而已。
當然以現實生活層面來講,人的性格特徵不會很直接地反應在言行舉止上,
但漫畫作品必須以誇大、快速的方式呈現出人物的特色,因為這樣才能吸引讀者。
或者是透過角色間長期的互動來讓讀者逐漸了解角色性格、深度。
就塑造角色人格而言,賴尾顯然欠缺這方面的能力,因為以上兩個重點他都沒能做到。
上面舉的四個女角色,都淺薄的如花瓶般空有外貌,沒有真實的人性。
賴尾沒有能力賦予角色栩栩如生般的生命力--這只有對人性有深刻理解的人
才辦的到
項多以自已為藍本的主角算是比較真實,但蠢事做多了實在惹人生厭,
感覺這個主角似乎永遠也不懂得深思熟慮,行動都是憑著一時衝動。
(這似乎也反應出了瀨尾的性格:思考能力不強)
【角色缺乏深度】
如果各位有在看一些對人性刻畫較深的小說,或是心理學書藉,
就能明白為何我會這樣說。
小說通常會比漫畫來的有內涵,因為小說家大都比較注重故事的內涵,
不像漫畫家,都把時間花在畫工上。
只有少數比較具創造力的漫畫家,才有能力創作出豐富內涵的漫畫。
涼風裡的人物之所以欠缺深度與寫實,
並不是因為他們所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不合理
而是作者對他們性格的刻畫實在太少,所以他們的「真實感」就變得很薄弱。
【缺乏戲劇性情節】
一部作品如果要精彩,就必須要在關鍵情節做到「情理之內,意料之外」
也就是既要合理真實,又要給讀者驚喜。
充滿「不可預測性」的劇情,才能吸引讀者。
而涼風的劇情,最為人詬病的就是拖戲、節奏緩慢;
角色之間陷入一種無限迴圈的老套劇情內,
有時候就算不是老梗,也還是沒有多少引人入勝的地方。
很明顯可以看出作者的想像力是如何的貧乏。
【欠缺娛樂性】
涼風裡頭幾乎沒有笑點。
許多貼近生活的作品也能很有笑點,例如「絕望主婦(影集)」「竹劍少女」
而涼風裡瀨尾項多也只能讓主角耍耍白痴來搞笑,更糟的是,還一點也不好笑。
【沒有張力可言(緊張的情節)】
大概只有大河與有馬對決的那一段稍稍有那種感覺。
涼風在運動競技的題材上其實是很有得發揮,實在可惜。
----
就戲劇性而言,海賊王、獵人、狼與辛香料(小說)、竹劍少女、飛輪少年頗成功。
就人物性格鮮明這點而言,海賊王、噬魂者、獵人、竹劍少女做得不錯;
就純粹娛樂性這點而言,出包王女的賣肉策略也算是成功。
不可並認的,「純戀愛運動漫畫」的劇情編排受到很多的限制,
因為它比較難加入一些偏離現實的元素,
但這不能做為一部漫畫枯燥乏味的理由。
同樣無法加入偏離現實元素的許多漫畫,不也製作的很棒?
例如竹劍少女、REAL、灌籃高手、思春期誘惑就很不錯。
必須說明的是,以上的論點都是遵循著一個高標準。
事實上,真正達到標準的作品並不多,涼風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總歸一句話,一部漫畫作品的價值很大一部份取缺於作者的創造力、想像力、智慧。
所以瀨尾可以考慮當個「只畫畫不構思劇情」的漫畫家,
像竹劍少女、死亡筆記本都是由一人寫劇本另一人畫畫;
這種分工合作下的作品,通常比想像力貧乏的漫畫家獨立完成的作品優秀。
我舉出優秀作品的要素來一一檢視涼風是否具備:
創意十足的想像力----沒有
幽默有趣的娛樂性----沒有
出乎意料又引人入勝的戲劇性情節-沒有
感人肺腑的浪漫情節---有一點
溫馨動人的劇情-----有
萌角和優秀的畫工----有
刻畫人性很高明-----沒有
角色性格鮮明------沒有
成功製造張力------沒有
故事裡不凡的見解讀者有所啟發-沒有
用各種客觀原理來檢驗,和其他優秀作品做比較,解析涼風的結論就是:
『涼風如果不是因為故事符合大眾口味(後宮)、萌角,再加上一些運氣因素,
否則不會有高人氣,因為它的內涵、深度實在不足』。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涼風這麼平庸,為何還是有不錯的人氣?
這一點也不奇怪,
台灣一些膚淺偶像劇不也很紅? 純賣肉的出包王女不也很紅?
沒有內涵的東西會有人氣,根本沒什麼好奇怪的,只要符合大眾口味就會有人氣!
有太多人因為喜歡涼風單調的故事和萌角,而高估了它的內涵和深度,他們把「無聊的劇
情」誤認為是「寫實」。
希望瀨尾能力求突破,不要再偷懶,固守那僵化的模式;
或者乾脆換個比較高明的編輯,不然延續涼風拖泥帶水和單調風格的新連載
--「有你的小鎮」我想難逃脫被腰斬的命運。
我很納悶,為何這種很明顯就知道作者沒用心在創造作品內涵的漫畫,在台灣竟然頗紅。
而那些既有內涵也有娛樂性的漫畫,卻乏人問津,令人感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20.107
推
02/17 16:09, , 1F
02/17 16:09, 1F
推
02/17 16:11, , 2F
02/17 16:11, 2F
推
02/17 16:15, , 3F
02/17 16:15, 3F
→
02/17 16:16, , 4F
02/17 16:16, 4F
→
02/17 16:19, , 5F
02/17 16:19, 5F
→
02/17 16:47, , 6F
02/17 16:47, 6F
→
02/17 16:47, , 7F
02/17 16:47, 7F
推
02/17 16:58, , 8F
02/17 16:58, 8F
→
02/17 17:11, , 9F
02/17 17:11, 9F
推
02/17 17:12, , 10F
02/17 17:12, 10F
→
02/17 17:12, , 11F
02/17 17:12, 11F
→
02/17 17:13, , 12F
02/17 17:13, 12F
→
02/17 17:16, , 13F
02/17 17:16, 13F
→
02/17 17:17, , 14F
02/17 17:17, 14F
→
02/17 17:26, , 15F
02/17 17:26, 15F
→
02/17 17:26, , 16F
02/17 17:26, 16F
→
02/17 17:27, , 17F
02/17 17:27, 17F
→
02/17 17:53, , 18F
02/17 17:53, 18F
推
02/17 18:04, , 19F
02/17 18:04, 19F
→
02/17 18:04, , 20F
02/17 18:04, 20F
推
02/17 18:10, , 21F
02/17 18:10, 21F
※ 編輯: sading7 來自: 115.83.153.139 (02/17 18:28)
→
02/17 18:28, , 22F
02/17 18:28, 22F
推
02/17 19:47, , 23F
02/17 19:47, 23F
→
02/17 20:40, , 24F
02/17 20:40, 24F
推
02/17 23:12, , 25F
02/17 23:12, 25F
推
02/17 23:13, , 26F
02/17 23:13, 26F
推
02/17 23:37, , 27F
02/17 23:37, 27F
推
02/17 23:40, , 28F
02/17 23:40, 28F
→
02/17 23:41, , 29F
02/17 23:41, 29F
→
02/17 23:41, , 30F
02/17 23:41, 30F
→
02/17 23:50, , 31F
02/17 23:50, 31F
→
02/17 23:50, , 32F
02/17 23:50, 32F
推
02/18 01:24, , 33F
02/18 01:24, 33F
→
02/18 01:25, , 34F
02/18 01:25, 34F
→
02/18 01:25, , 35F
02/18 01:25, 35F
→
02/18 01:26, , 36F
02/18 01:26, 36F
推
02/18 02:15, , 37F
02/18 02:15, 37F
→
02/18 04:08, , 38F
02/18 04:08, 38F
→
02/18 04:09, , 39F
02/18 04:09, 39F
推
02/18 06:38, , 40F
02/18 06:38, 40F
→
02/18 10:02, , 41F
02/18 10:02, 41F
推
02/18 12:30, , 42F
02/18 12:30, 42F
推
02/18 13:36, , 43F
02/18 13:36, 43F
→
02/18 14:07, , 44F
02/18 14:07, 44F
推
02/18 17:26, , 45F
02/18 17:26, 45F
→
02/18 19:41, , 46F
02/18 19:41, 46F
→
02/19 12:34, , 47F
02/19 12:34, 47F
→
02/19 12:35, , 48F
02/19 12:35, 48F
→
02/23 21:16, , 49F
02/23 21:16, 49F
→
02/23 21:20, , 50F
02/23 21:20, 50F
※ 編輯: sading7 來自: 123.240.140.96 (10/14 18:59)
推
07/14 19:39, , 51F
07/14 19:39, 5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