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paradox版務

看板Sub_GTopics作者 (大熊一頭!就是胖)時間6年前 (2017/08/26 12:56), 6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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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ckmarx (marx)》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 checkmarx : 二、被申訴人ID/被申訴看板:odanaga paradox : 三、申訴事由: : 依據版僕odanagx自由心證結果去信檢舉 : 作者 checkmarx (marx) : 標題 Paradox : 時間 Thu Aug 17 11:25:51 2017 : │ 文章代碼(AID): #1PaSu7nR (Paradox) [ptt.cc] Re: [Stls] 1.8開發日誌#9: 機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adox/M.1502727687.A.C5B.html : → atinod1: 某樓的視野太狹隘, : 人身攻擊 : 但該版僕遲遲不作處理及回應,明顯對其他水桶版友處理標準偏頗 : 故提請小組裁示 : 四、主述: : 1.希望版僕處理版務依版規平等對待 : 2.不准不回信,沒有任何回應版友意見 : 五、檢附證據: : 證01:本人於ptt個人信箱跟該版版主私信之溝通紀錄 先放個群組規申訴規章 ComGame-Plan z-1-4 A.[申訴] a. 所有申訴提出前,必須先與該板板主溝通, 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一週以上不理會, 才得以提出申訴,並須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 資料如有闕漏則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請用F轉寄至信箱備份,再用X轉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跡且有假造證據的疑慮時,該證據將不被採信。) 說明如下 1.經查板主已於#1PbGppWw (Paradox) 也就是發文者檢舉當天已受理檢舉並發文處分 並在文中說明為受理檢舉 因此並不是像發文者所說"該版僕遲遲不作處理及回應" 2.板主認為已於看板上處理檢舉不回檢舉信 發文者認為是板主不理會而提出檢舉 在此說明如下 若對處分有疑慮請做以下動作 先"去信溝通詢問" 若板主對於"詢問信"不回應或是不服板主解釋 再"蒐集事件相關文章"後提出檢舉 而本篇檢舉只有附上爭論的原文 跟 向板主檢舉的信件 由以上兩點 檢舉原因不存在 並 檢舉資料不全 小組長可用不受理 或 駁回本檢舉來處理 為避免爭端 小組長受理本檢舉並駁回 另再次提醒各位使用者 申訴文寫出申訴說明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200.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Topics/M.1503723377.A.F62.html

08/28 13:45, , 1F
附議
08/28 13:45, 1F

08/31 08:26, , 2F
該版僕遲遲不回應信件 因此檢舉原因存在 且處理不公
08/31 08:26, 2F

08/31 08:26, , 3F
須要另外再申訴一次嗎
08/31 08:26, 3F

08/31 08:26, , 4F
該板僕對於"詢問信"不回應
08/31 08:26, 4F

09/01 02:31, , 5F
處理不公部分: 本人判定兩著嚴重情節不同故給予不同罰則
09/01 02:31, 5F

09/01 02:32, , 6F
詢問信部分:本人認為水桶時期不長該用戶可以在出桶後自刪
09/01 02:32, 6F
OK 感謝板主特別推文回應 該罰則說明其實跟水桶公告的內文相去不大 以下做為對檢舉人之說明 1.再次強調 你於本板提出對板主之不回應之指控 作為證據提出的是你的"檢舉信" 而非你對於水桶判決詢問 2.板主另外收到的是你威脅要告他跟要求板主刪文的信件 板主於本文的第二則推文說明的是 請水桶結束後自行刪文 板主本來就沒有幫你刪文的義務 板主刪文的依據跟權限來自於PTT板主權力與義務條款 管理板面才是板主刪文的依據跟判斷 不是你叫他刪他就一定要回信 3.對於檢舉人認為判決不公平的部分 板主已於公告內說明理由 你不接受也應該依照正常程序進行詢問再跑申訴 附上錯誤證據並且發檢舉文是你自己的責任 並 板主當下收到檢舉已於公告充分說明罰則判斷的標準 並 本次申訴案小組長已經做出決論並說明 小組長在此補充 未來不再針對本案(含#1PcKO0A4 (Sub_GTopics) (#1PbGppWw (Paradox)) 做說明及處理 若覺得不能接受小組長處理 請備妥證據及說詞向組務申訴 ※ 編輯: potatofat (118.150.200.146), 09/02/2017 18:10:55
文章代碼(AID): #1PeFznzY (Sub_GTop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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