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B_online版主OP5656判決失當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op求敗)時間12年前 (2012/05/02 22:39),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以附上相關文章 這篇文章主要違反兩條規定 (2) 請勿發表抱怨任何辣椒或玩家行為、交易或張爸、18禁、推銷等文章( 標題) 第七項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達到X3(未爬文之文章視為鬧版文) 板規都有註明 這兩條無論是哪一條 違規後視情況嚴重與否 給予劣退 基於一罪不兩罰 我依照a-7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達到X3 給予水桶30天+文章劣退 理由如下 由前篇原文 此文章內容不論是以前或現在 屬於小白文 何謂小白文 內容含挑釁 臭嘴等等行為的文章 此類文章從以前 就是不為版友所接受之文章 請問 po這種文章不就是刻意來討噓? 討噓即等於鬧版 再來

04/28 14:08,
剛剛發現X3會被劣所以自刪囉^^"
04/28 14:08
這是在板上的大怒灌裡的文章 刪文後馬上推文 是在挑釁版規? 原則上 刪文後 板主視情況可給予不處分 但這類情況 我判斷為重大情況 若輕判 之後版友若都照此情況逃避版規 則版上大亂 所以依照a-7 違反第七項:由板主自由心證給予刪文、警告或7日~永久水桶的處理, 其中嚴重犯行者,水桶30~永久水桶+劣退 其中並無刻意水桶此版友 實在是違規情形重大 必須做此處理 p.s 附註說明 第七項  請勿出現鬧板文或讓文章被達到X3(未爬文之文章視為鬧版文) 並不是指說文章沒有到x3就不會被處分 這條在板上 前版主也已說明過 板主可視情況嚴重與否 給予適當處理 還有 若還有疑問 申訴可向其他兩位板主申訴 我並沒有收到其他兩位板主的討論信 是否不合程序? 請小組長審查 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8.39

05/02 22:46, , 1F
自己算一下裡面有多少"主觀"認定?? 不認同不給推
05/02 22:46, 1F

05/02 22:48, , 2F
態度好好的在發問 你說我抱怨玩家 態度好好的在推文
05/02 22:48, 2F

05/02 22:48, , 3F
你說我挑釁版規 請問一下是不是在貴版版主不喜歡的文章或人
05/02 22:48, 3F

05/02 22:49, , 4F
都可以用類似理由被處分?
05/02 22:49, 4F

05/02 22:51, , 5F
補充一下:大家不喜歡的言論只要不違法 不侵害別人
05/02 22:51, 5F

05/02 22:51, , 6F
都應該保有言論的自由權 多元社會不同言論是應該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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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2:52, , 7F
我今天發表個價值觀不同的文章就要被劣 又不是君主專制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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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2:53, , 8F
以前有人提倡女人不裹小腳幫當成異議份子 你今天覺得他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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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2:54, , 9F
但是換到今時今日來想 你正做了跟那些批判他不能鼓吹不該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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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2:54, , 10F
小腳一樣的事情 跟自己價值觀不同就是"來鬧""來亂" 這樣好嗎
05/02 22:54, 10F
文章代碼(AID): #1FeKSNt0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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