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OW板Induction板主判決申訴

看板Sub_GOnline作者 (伊西爾丁)時間12年前 (2011/09/30 11:25), 編輯推噓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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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duction (莫忘初衷)》之銘言: : → Ithildin:AJ內文說人都自私 板主自動跳過? 09/30 10:20 : → Ithildin:AJ說人類自私 ail說那AJ是人 AJ也自私 兩段不相干 09/30 10:21 : 「人都是自私的」 #1EX9yzPl (WOW) : 我不認為該句有人身攻擊的意味, 事實上這句話與一些宗教的經典說法也雷同. : 我認為宗教典籍的說法應不致是在嘗試人身攻擊, 同理延伸至此處. : 如持相反看法可洽另二位板主或請組務仲裁. : 對於這句話我沒有任何的想法跟堅持, 上組務我也不會回應, : 直接請小組長來, 判這個應該很快, 30秒搞不好就結束了. 本人補充板主對於"自私"的判例 和本申訴案有極高的關聯性 不知道板主提出本人在板上詢問之推文有何意義? 相信板主不會是表達以人廢言吧 希望板主實現諾言 等30秒讓組務做判決即可 (以下為修改補充) 由於又多了許多你來我往的論述 並且本人查詢到了一些資料 在此重新整理本人申訴的要點 方便組務查閱 1.本人推文為關於一個舉例之敘述 並無攻擊暗諷之涵義 2.對於自私的用法並無共識 3.基於以上兩點 本人主張推文並無違反板規1-a 由於WOW板的判例十分重要 也能作為法源基礎 附上近期幾個關於"自私"的判例攻組務做參考 以下單純敘述文章內容、是否有申訴以及判決結果 排除主觀判斷以免曲解思想 #1EWQPvWp (WOW) [ptt.cc]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 Itihldin:私人會倉那花錢去找人簽名啦 真自私的里長 無當事人、非當事人申訴 板主根據裁量權判決 #1EX9yzPl (WOW) [ptt.cc] Re: [閒聊] 對於版風的一些想法 AJAPPLE:人都是自私的 當事人界定極困難 有申訴 因宗教常見用語不予判決 同篇 ailanous:總之,這篇文章之後就可以知道:AJ是自私的(依內文所述) ailanous:自私不是攻擊,是觀感,他自承自私了,又何來攻擊之? 非當事人申訴 基於板主裁量權不予判決 Cycylno:「AJ是人+人都是自私的=AJ是自私的」好像很合理齁! 無人申訴 無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3.255.168

09/30 12:08, , 1F
....原來是在這邊申訴...過期的悲劇 lol
09/30 12:08, 1F
※ 編輯: Ithildin 來自: 140.124.32.149 (09/30 13:45) ※ 編輯: Ithildin 來自: 140.124.32.149 (09/30 13:47)

09/30 14:09, , 2F
同樣給FO版友的建議,也在這邊給你 #1E1EBZxU 組務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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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11, , 3F
這篇,花一點時間仔細看一下,今天只要判決合乎該版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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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11, , 4F
版主怎麼判根本就是他家的事,連回應都可以省了,所以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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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12, , 5F
這些文字實無意義,你應該針對的部分是板規,不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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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應 但組務裁決中有下句 其實這類案件,陷入對文字的深入探討就失去意義了,話語有沒有傷害性, 不是國學宗師說了算,而是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去衡量是否具有攻擊性。 而本人申訴的便是應根據整體前因後果來判定文義、而非對於特定語句做判定 板規最終的執行、解釋權皆為板主權限 本人只求申訴關於本人推文之判案結果,至於是要修訂板規或是調整板主裁量權範圍 並非本人能加以判斷的部分 ※ 編輯: Ithildin 來自: 140.124.32.149 (09/30 14:17)

09/30 14:13, , 6F
例如,你們的問題就是出在那段"自由心證",你們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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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把他判決的的邏輯解釋給你們聽,不接受就請申訴,說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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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14, , 8F
在話,你可以不接受判決,不過你必須尊重他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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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不知道修文中繼續有推文補充 此串申訴來往當中 板主回應皆是不採信 不接受 不放行 因此建議本人至組務申訴 希望由中立並有權限的第三者出面仲裁 至於尊重與接受部分 不太理解 討論的基礎不就是互相尊重嗎

09/30 14:19, , 9F
去翻了一下板規1a發現並不是"自由心證"而是"版主主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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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0, , 10F
↑修正一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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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1, , 11F
簡單來講,今天既然他是版主,板規有註明"版主主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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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2, , 12F
那麼,他的主觀認定就不應該是你們質疑的地方,而是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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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2, , 13F
為什麼板規要這樣規定,惡法亦法,今天假使板規規定,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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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3, , 14F
者就永久水桶,而版主也這樣做了,版友在修法之前也沒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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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去質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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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7, , 16F
似乎有非當事人不能回文,用推文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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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28, , 17F
例如今天有ABC三個人,A闖紅燈被警察攔下開單,這時候BC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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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闖了紅燈,A就質疑警察標準不一,這邊警察的確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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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卻不會影響到A闖紅燈的事實,如果A認為他沒闖紅燈,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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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只是找他麻煩,這時候就是往上級申訴,而不是質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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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去開BC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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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31, , 22F
結論就是,所謂標準不一是沒意義的,板規定的"版主主觀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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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32, , 23F
定"本來在他人眼裡就不會是一定標準,因為他人並不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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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33, , 24F
,今天就算版主的裁決標準不一,那也是"合乎板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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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沒有喊出"警察 為什麼不抓他只抓我"呀 只是基於WOW板的判例能夠作為法源依據 因此列上作為參考 而由於板規的制定解釋執行皆是板主之權限 在申訴時無法判斷是板主解釋問題還是板規內文的問題 這部分乃是組務定奪的權限 若主觀認定能夠如此無限上綱 板眾如何理解那些文句乃是所謂 "現在不能有 以後也不能有"的禁字呢? 資料庫只在板主心中 而板眾只能摸摸鼻子認命 似乎不符合討論精神 雖然無法完整正確的猜測板主心意 但板規1-a明文化不就是為了減少模糊不清的範圍?

09/30 14:46, , 25F
所以說這邊應該就是鬼打牆的部分吧,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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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46, , 26F
並沒有所謂"現在不能有 以後也不能有"的禁字,例如案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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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47, , 27F
到的自私,為什麼說里長自私不行,說人都自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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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48, , 28F
如組務回文"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去衡量是否具有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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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49, , 29F
性",今天版主的主觀認定你踩線,不見得他會認為另外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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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50, , 30F
"自私"兩個字的版友就是踩線,重申這邊是我個人看法,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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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50, , 31F
WOW版的版主無關。
09/30 14:50, 31F
同意 但"現在不能有 以後也不能有"並非本人言論 關於其中真義或許無法詳細領悟 而WOW板常用判例作為法源依據 本人申訴案之前也有關於指稱公會自私的判例被作為佐證 因此本人單純認為後續判例也能列上作為判決參考 並無強調"為什麼說里長自私不行,說人都自私就可以?"

09/30 14:51, , 32F
所有人都希望能夠不是黑就是白,二分法最容易了解,不過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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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51, , 33F
可惜,灰色部分永遠都比黑白大。
09/30 14:51, 33F

09/30 14:52, , 34F
另外上面警察的例子,並沒有針對任何人,只是補助說明,
09/30 14:52, 34F

09/30 14:53, , 35F
如果造成誤會的話,就修文修掉吧。
09/30 14:53, 35F
本人只是回應本人想法和舉例不同 依然是感謝回應 ※ 編輯: Ithildin 來自: 140.124.32.149 (09/30 14:59)
文章代碼(AID): #1EXJQacY (Sub_G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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