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證] 溝通信件5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悪の権化)時間7年前 (2017/06/08 01:3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watanabekun 信箱] 作者: jackervator (jokerlin) 標題: Re: #1PC3ypJH (GBF) 之判決疑義 時間: Sat Jun 3 18:11:14 2017 準確來說 是多數人檢舉 我根據多數人檢舉事證判斷你是否違反版規二三 我不會主動去用版規二三審視你的行為 因為挑釁這東西本來就有挑釁者跟被挑釁者 而且都是主觀的 然而由於板規二三就寫在那邊 我跟據多人站內信檢舉你挑釁來判你水桶也是沒有辦法的 至於改標題部分也是同理 多數的版眾覺得你改標題蓄意引戰 這東西也是由多人檢舉最後版主認定 簡而言之 經檢舉 版主主觀認定挑釁違反版規 並水桶後多次更改標題 主觀認定鬧版之嫌 如果你不希望那篇版規留在板上 可以站內信 而不是以客觀鬧版的方式反應 望版友出桶後自重 最後板規的部分 謝謝你的建議 希望你下次能遵守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2.11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atanabekun (111.83.10.229), 06/08/2017 01:33:46
文章代碼(AID): #1PE3ZxIJ (Sub_GMobile)
文章代碼(AID): #1PE3ZxIJ (Sub_GMo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