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4] MobileComm 申訴水桶判決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N豬)時間1年前 (2023/03/01 21: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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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ichi8181 信箱] 作者: ginlom (哞) 標題: Re: #1Z_WXdtV (MobileComm)水桶申訴 時間: Wed Mar 1 19:04:27 2023 對方@你是與你正常對話,並沒有攻擊挑釁 累犯的判決請詳閱水桶公告所列條文 ※ 引述《chichi8181 (N豬)》之銘言: : 這怎麼會是針對ID挑釁? : 不然我應該怎麼表示我是在回覆他? : 範圍縮小到原文那篇文章來說好了 : 是他先@我ID : 我不貼他ID回覆 他怎麼知道我在回覆他的留言 : 還是我不貼ID就不是針對ID : 況且是對方開始先挑釁的 : 所以我今天不貼ID : 只說“你”是不是現實很自卑 : 這樣是不是就可以? : 還是我在原文只貼一次ID : 後面繼續在原文不貼ID一直回覆他就可以? : 以他在多篇文章卻明顯針對我才是針對ID挑釁吧 : 另外你水桶我的原因是針對ID挑釁 : 卻用之前我說果蠅一詞的案例判累犯 : 明顯不同是不同的事情也是不同條文 : 這樣還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30.25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ichi8181 (223.138.12.54 臺灣), 03/01/2023 21:53:01
文章代碼(AID): #1Z_rY-9f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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