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板判決不服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JF)時間3年前 (2021/04/25 18:16), 編輯推噓0(0014)
留言14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1. 本版版規 2-2 已言明拍賣連結不可出現於文章中 phitenbieler,將拍賣連結放置於文章中 故判定違反 版規 2-2 水桶 12m 2. 其所提供之賣場連結,仍有辦法連結至該使用者其他賣場(商品) https://imgur.com/KnDQVxa
3. 本版版標已告知 面交 防範詐騙 等訊息 過去有使用第三方物流出現詐騙的案件, 故不允許在文章內出現拍賣連結。 ※ 引述《david0426 (軒軒寶貝)》之銘言: : ※ 引述《phitenbieler ()》之銘言: : : 申訴人:phitenbieler : : 被申訴人:Samuellu : :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 : 申訴案件:#1WAg7v3u (mobilesales) : : 申訴內容: : : 本人於2/15張貼文章於mobilesales看板內,販售A物1樣,S板主隨即於同日以 : : 板規二-2規定略以「…2.廣告:張貼業代文、店家文、紅利連結、拍賣連結。」 : : 判決我於文章內的連結,屬板規二-2具廣告性質的拍賣連結,並於站內信中定義 : : "拍賣連結"為"具有交易性質的連結"。 : : 本人說明如下: : : 1.本人文章中張貼的2則連結是用作為物流第三方平台,且(1)連結直連A物、(2)內 : : 無廣告、(3)本人無誘導板友連結至其他網站或商品頁面。全因平台之物流功能簡便 : : 、省運費(較一般店到店或郵寄便宜)、具公信力(兩大超商)及第三方金流可降低 : : 買賣雙方疑慮,綜上此本人將其作為物流用,並非具廣告性質的拍賣連結。 : : 2.發文當下,整個平台中僅有我文章中販售的A物,連結也直連該物,S板主後以站 : : 內信解釋,因平台後續可能新增商品為由,判定具廣告嫌疑。然本人非商業店家或 : : 專職賣家,何必大費周章特地為了等其他板友"可能"翻閱我先前的文章,再點擊連 : : 結進入平台,來找尋其他商品,特鑽此漏洞。且本人於其他具交易系性質的看板 : : (如HardwareSale、forsale、Gamesale)也都用此方式交易(若干看板亦有限制廣告 : : 行為),本人也從未被判定有廣告嫌疑,為何S板主要在買賣板做此解釋因噎廢食? : : 3.綜上S板主以此判決水桶360日,一來板規二-2之規定不合理也不精確,二來有 : : 板主自行擴大解釋的意味,本人認為此判決不公亦不符比例原則。 : : 在具交易性質的看板,整個板面及文章都充滿具交易性質的文字及圖片等內容, : : 何能禁止所有具交易性質的連結?S板主何能自行作成上述解釋? : : 因此本人請求撤銷水桶之判決,並請S板主正視下列第4點之訴求。 : : 4.有關板規二-2拍賣連結的部分,S板主遲遲未說明其合理性及必要性,去(109)年 : : 早有板友提出質疑(#1UaUVb7W (mobilesales)),但板主僅以(1)板規行之有年、 : : (2)防堵詐騙、(3)歡迎擔任板主等來迴避說明及處理,因此藉此建請板主依板友討論 : : 及本人站內信提及等訴求,主動提請板友討論並卓修板規,健全看板功能。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請板主 Samuellu 於本文發出後72小時內 : 在本板說明此案件的判決依據 : 也請申訴人 phitenbieler 查閱板主回文後 於該篇推文溝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1.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19345794.A.213.html

04/25 19:49, 3年前 , 1F
1.試問版規有定義或列舉,
04/25 19:49, 1F

04/25 19:49, 3年前 , 2F
具廣告性質的拍賣連結有哪些嗎?
04/25 19:49, 2F

04/25 19:51, 3年前 , 3F
2.請問版主於執行版規當下,有看到我貼文平台,
04/25 19:51, 3F

04/25 19:51, 3年前 , 4F
可連結至其他商品頁面或有其它商品嗎?
04/25 19:51, 4F

04/25 19:54, 3年前 , 5F
3.即使面交也不代表不會有詐騙,
04/25 19:54, 5F

04/25 19:54, 3年前 , 6F
待此案完結,請版主好好審視現行版規的問題
04/25 19:54, 6F

04/25 20:04, 3年前 , 7F
4.補充第2點,若是蝦皮露天PC商店街這類平台
04/25 20:04, 7F

04/25 20:04, 3年前 , 8F
就版主你定義具廣告嫌疑的拍賣連結
04/25 20:04, 8F

04/25 20:04, 3年前 , 9F
即便連結直連商品,我也稍認同較有廣告疑慮
04/25 20:04, 9F

04/25 20:04, 3年前 , 10F
但我提供的兩大超商平台,頁面單純無廣告
04/25 20:04, 10F

04/25 20:04, 3年前 , 11F
方便版友輸入資料下訂,作為物流功能
04/25 20:04, 11F

04/25 20:04, 3年前 , 12F
就如同是設計更好的google表單
04/25 20:04, 12F

04/25 20:04, 3年前 , 13F
卻你個人定義為具廣告性質的拍賣連結
04/25 20:04, 13F

04/25 20:04, 3年前 , 14F
這條的解釋權顯然全然由你自行認定
04/25 20:04, 14F
文章代碼(AID): #1WXK628J (Sub_DigiTech)
文章代碼(AID): #1WXK628J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