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appoo自解水桶舉證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熊吉吉)時間9年前 (2015/04/13 18: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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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小組規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 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 否則不受理該申訴案,刪文不備份。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檢舉,水桶一週並駁回上訴。 申訴案成立的舉證責任及義務在申訴人身上 被申訴人並無任何無義務及責任完成申訴案的成立 被申訴人的責任與義務是在申訴案成案後 再來組規 (5)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刪文、退文或判處水桶一週。 iphoneman若無法成功舉證,那此申訴案的就應該是不成立了 此後果也應由iphoneman自行承擔 而不是轉嫁到任何人身上 不過iphone可以用他的本尊PTTOnline(跟Honorgaurd06、kblover同為mobilcomm板主) 再次向我詢問 相信他下一次一定可以成功舉證的 ※ 引述《Honorguard06 (震撼視界)》之銘言: : 請檢舉者聯繫 appoo 板主,由板主代為協助轉文 : 另請 appoo 板主至本板進行說明。 : 本文同時轉寄檢舉者和被檢舉之板主。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02.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28920742.A.0B0.html
文章代碼(AID): #1LAvcc2m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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