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 [MyNameIs5566水桶一個月]之申訴案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蕉城浪子)時間15年前 (2008/09/29 14: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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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案由此推文展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07.133 → BNR34:"那叫焦徑比 光圈光圈 積非成是!" 09/21 12:03 推 rexlaser:既然你認真問了 那就請你去翻所有的菜頭標示 09/21 13:55 → janhon:, . 傻傻分不清 09/21 14:24 → odgbb:光圈寫在先還是寫在後 看的懂就好啦XD 09/21 15:37 推 wonderverge:看得懂就好啦…難道你會以為1.4是焦距嗎?不可能吧XD 09/21 15:39 → janhon:其實 1.4是焦距 50是光圈 09/21 15:45 沒用的廢言都刪掉了~ ※ 編輯: MyNameIs5566 來自: 211.74.180.188 (09/22 20:30) → BNR34:你更改了我的推文文字 我認為你不應該這麼做 09/22 21:08 → cjlee:最該刪的怎麼部份沒刪?? 09/22 21:14 噓 oil0511:我覺得這篇才是該刪的 喔對 可以順便刪一下你自己的帳號 09/22 21:25 → rush007:你可以問來借你帳號的大師啊 09/22 22:10 2. 該版的前版主 tetfreeago 認為依據其版規: 5.禁止惡意修改或刪除文章下之噓推文。 就修改個人的推噓文部分,由於站方賦予發文者有此權利, 故自己的文章刪除自己的推噓文算是合理範圍; 但若該文章已淪為論戰、互相攻擊等情況, 而發文者企圖修改自己推文來掩蓋部分事實,仍視情況處份之。 而作以下的處份: 17647 ! 9/22 tetfreeago □ [公告] MyNameIs5566水桶一個月 3.首先,依據版面上的證據,並無MyNameIs5566有反擊辱罵的推文,亦無MyNameIs5566 所說的有版友對他挑釁的推文,因此並無證據.但修改推文為明確的事實,且該版版 規亦有規定. 4.因此,A.MyNameIs5566所說的有版友對他挑釁的推文,已無證據,因此免訴. B.亦無版主所說的足以停權1個月的證據. C.MyNameIs5566修改推文為明確的事實,不論修改推文的原因為何,但版主可作 彈性的認定,但不能擴大引為停權,要擴大引為停權,需提出MyNameIs5566 違反版規的具體證據. 5.所以,改為警告一次,請勿亂刪除版友推文,以後,再發生此情事,請直接向版主提出 版友挑釁的推文證據,否則,亂刪版友推文,則版主可認定再一次的惡意刪推文,因為 已有警告與告知. 6.以上報告. 小組長 chingsong --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4.159
文章代碼(AID): #18u7DgMg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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