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PC_Shopping板板主AreLies之判決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HONG)時間2小時前 (2026/08/02 10:2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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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看被申訴板主是A板主 但附件只有W板主 是寄信沒回、無法寄信還是其他狀況? 另外我看了公告文 想請問A版主判定依據是 因為是隔壁看板的事情啦~我怕這邊的板主沒在看BC板所以不曉得這件事情 所以稍微提一下,都是有禁推令的看板 這兩行嗎? 因為版主引用原文 然後貼上板規 但組務這邊不是很清楚版主具體認為的違規事實 請協助說明判定標準以及認定 ※ 引述《Feather025 ()》之銘言: : 申訴人:Feather025 : 被申訴人:AreLies : 看板名稱:PC_Shopping : 申訴主旨:撤銷退文及水桶判決 : 申訴內容: : 事發於7/18 我收到退文數由0變為1的站內信通知 : 從系統通知追尋至 #1gMd35p- (ID_Problem) : 確認為AreLies板主逕行板規處置,異動原因卻為「原文自刪」 : 但引述此文內,板主引用的板規內容 : : " : | 發 文 日 期 時 間 | 作 者 | 標 題 : Fri Jul 17 20:10:15 2026 Feather025 [閒聊] 關於本版「禁推」列表 : : : 依據板規: : 四、綜合處分 : 7. 擾亂本板討論秩序、引戰者:退文、水桶六十日 : 文章或推文討論視為情節重大亂板者:水桶一年或以上。 : : 異動原因: 原文自刪 : " : : 很明顯,此板規內並沒有說「文章自刪」會違反此板規 : : 只有寫「擾亂本板討論秩序」、「引戰」、「文章或推文討論視為情節重大亂板者」 : : 不清楚為何沒有提到原文不得自刪的情況下可以用這條板規逕行處置 : : 我同意並非違規人把文章自刪了就不用處罰 : : 但,若為板主認定本人發文有擾亂秩序或者引戰 : : 板主也未說明到底是文內什麼內容、哪個推文違反了此條板規 : : 有可能警察抓犯人不用告訴犯人你是什麼原因被抓,就可以直接上銬的嗎? : : : : 板主已將我加入壞人名單,導致無法寄站內信跟他溝通 : https://i.ibb.co/1G80xxN9/1.png
: 寄信給另一位板主,他請我直接來申訴 : : 又因原文已經自刪的關係 : 再寄了一封信給另一位板主協助調閱原文記錄,因為申訴需要,但並未收到回覆協助 : : 故懇請群組長能通融引用PTT WEB的網頁備份內容 : 或待另一位板主願意協助調閱已被刪除的文章後再補上 : 雖然我認為他願意回覆的機率很低,但還是衷心期望 : : : 反覆看了很多次原文,很確定自己沒有什麼挑釁、偏激、故意引戰的言論 : : 甚至標題分類都用「閒聊」,且文章開頭就有先聲明此議題較敏感 : : 我相信有點基本認知的人都同意,敏感議題並非不能討論 : : 且各板友在此文討論時,皆是針對我的「身分」做討論(攻擊) : : 明明我文章內很明確提到是要針對「禁推令」做討論 : : 也多次提倡板友們勿將討論重點移至「我這個人是誰」 : : 若說底下板友"對我這個ID提出質疑"是擾亂本版秩序 : : 那擾亂的也不是我,我完全沒有想要討論我的意思,絕非我本人意願 : : 「我就只是想要討論禁推令」 : 不能因為我曾經跟板主有其他糾紛就認定我是來擾亂秩序的 : : 討論禁推令跟擾亂秩序/引戰,這兩件事情是完全不相關的事情 : : 最多最多就是這篇文章不受大眾喜愛而已 : : 但,這又跟擾亂秩序、引戰有什麼直接關聯? : : : 因退文我已透過系統自行做消除了 : : 查了一下,退文應該是沒有辦法弄成-1這種狀態 : : 但,在ID_Problem板的記錄已對我造成實質的名譽損害 : : 本人非常不同意板主這種判決 : : 在我眼裡是實實的惡意亂判 : : 懇請群組長公正評論此判決是否合理 : : 至少也在此留下記錄,確定我是不是真的有違反此板規 : : ------------------------2026.07.24補充---------------------- : : 隔了6天,今天又突然被板主以「鬧板」為由加桶了60天 : : 不太清楚為什麼退文跟鬧板的理由可以不一樣,但應該不影響什麼 : : 我想說的是,如證06轉貼的板主水桶公告 : #1gOnLCfs (PC_Shopping) :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784879282.A.D59.html : : : " : https://i.imgur.com/TnvmjEa.png
: 而且根據你在其他看板的推文 : 你說我不敢轉到電蝦 所以你要轉 : : " : : 這張圖片的截圖是我在其他看板的推文 : 板主是能夠用板友在其他板的發言當作這板的水桶依據的嗎? : : 這很明顯是隔空水桶吧 : : 把BoardCourt站務站長的文轉到有相關事件的板做討論 : : 完全合情合理啊 : : 我這邊舉個例子 : : #1gNuWqbf (Headphone) : https://www.ptt.cc/bbs/Headphone/M.1784645684.A.969.html : BIKER板和PC_SHOPPING板還可以說有同個板主有點關聯性 : 耳機板和biker板一丁點關聯性都沒有 : 耳機板的板主也因為站務站長的原則聲明對板規進行了調整 : 都是同一個PTT站台有相關事情為什麼不能在板上進行討論? : 完全不清楚板主所謂的「鬧板」定義是什麼 : 這位板主感覺已經有點走火入魔在義氣用事了 : 他根本沒搞清楚身為板主應該站在中立的地方去了解每個板友的想法 : 現在只是純粹在把反對他的聲音全部蒙蔽 : 利用水桶當武器,表面上是在進行看板管理 : 實際上是在找理由把自己不喜歡的人通通水桶 : 重點是,發文討論一個全新且才公布三天、也跟看板有關的新規定 : 到底為什麼能判定為亂板? : : : : : 相關證據: : : (1) 處分公告 請附上文章代碼,並轉錄至本板 : #1gMd35p- (ID_Problem) : : (2) 相關文章 若已刪除,請聯繫板主協助取回 : : 很抱歉,目前沒有取回的管道,兩位板主,AreLies板主我無法寄信給他 : : 另一位WeAntiTVBS板主已讀站內信,但未回覆 : : 我的原文在判決發生以前就自刪了,非刻意不提供,僅能提供ptt web備份連結網址 : : https://www.pttweb.cc/bbs/PC_Shopping/M.1784290217.A.BC0 : : : (3) 溝通紀錄 : 有與WeAntiTVBS板主溝通的記錄 : 已轉錄至Sub_DigiLife看板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41.21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784824102.A.968.html : 推 wild2012: 只要立場不同 發文 就會被推文攻擊 電蝦機車一個樣 07/24 23:34 : ※ 編輯: Feather025 (114.32.141.21 臺灣), 07/25/2026 09:54:07 : → Feather025: 被超級粉絲愛到了 一直追著我在其他看板的發言 07/25 09:55 : → Feather025: 討論區有立場不同的人很正常不是嗎? 07/25 09:55 : → Feather025: 因為立場不同就水桶別人很不可取 07/25 09:56 : → Feather025: 更何況我在電蝦根本沒反對他 07/25 09:56 : → Feather025: 禁推令一年要審核一次是站務站長的意思 不是我..... 07/25 09:56 : → Feather025: 我轉貼過來就變成我亂板了 無言 07/25 09:56 : → viper0423: irock本來就該被永ban,連投票詢問的需要都沒有 07/25 19:45 : → viper0423: 想給用DMCA打壓使用者負評的廠商解套,說不是共犯沒人信 07/25 19:48 : → Feather025: 重申:1.一年一審是站務站長的意思並非我的意思 07/25 19:54 : → Feather025: 2.一年一審也不代表就要把iRocks解封,取決於審核結果 07/25 19:55 : → Feather025: 並不是誰想繼續封或是想解封就能照他的意思 07/25 19:55 : → Feather025: 3.轉貼文是想討論續行方式,僅為討論,並非幫廠商解BAN 07/25 19:56 : → Feather025: 如果認為提出新規定來討論就是亂板,那您信您的就好了 07/25 19:56 : → Feather025: 我也無意說服您。 07/25 19: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38.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785637601.A.FC9.html

08/02 11:51, 1小時前 , 1F
組長您好,A板主將我加入壞人名單,無法寄信給他
08/02 11:51, 1F

08/02 11:51, 1小時前 , 2F

08/02 11:54, 1小時前 , 3F
因小組板規申訴條例二-2,故提供與W板主來往信件。
08/02 11:54, 3F
文章代碼(AID): #1gRghX_9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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