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yogira 濫用職權、不適任Facebook板板主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小信)(由基拉)(油雞)時間13年前 (2010/12/09 08:57), 編輯推噓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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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nyu (台灣高鐵真屌)》之銘言: : (1)身為板主應該理性處理板務,本人被浸水桶的判決依據是回其他板友噓文, : 何以板主會丟水球給本人說:"你惹火我了"?難道本人被浸水桶是因為惹火板 : 主、因而被冠上某罪名而進行判決?板主此舉明顯有公器私用、濫用職權之嫌 : (細節請參考舉證一)。 那請說明我的處理哪幾點不理性了?水球文字跟懲處是否理性是兩回事。 若是對於「你跑回去噓那幾個板友」這件行為而我回應此句疑問的話, 我的做法是全板文章都找了三遍,而非只檢查那三個板友的文章。 且經過全數檢查過後在認定多篇文章噓文以及這幾篇文章的狀況之後, 確實為「惡意」之行徑,因此才會有此判斷。 : (2)本人在提問過程中,因為該板板主及幾位板友對於本人的提問推文咄咄逼人很 : 不客氣,因此本人放棄在該板尋求解答,並表示"如需砍文請再告知",此舉已 : 明白說明本人並不是有意鬧版,同時本人也說明回噓板友文章是因三位板友空 : 白噓文在先,本人對於被浸水桶之判決沒有異議,僅質疑板主是否濫用職權、 : 選擇性處理板務。 咄咄逼人、不客氣?你不斷強調這點,不然你是想要多客氣,你又不說誰知道你的期 望在哪裡? 且根據當時你後來的推文的這幾句: → shenyu:樓上就是不知道的人,你的求教態度這麼差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12/05 19:50 → shenyu:原本是希望專業的人回答,以後遇到一樣問題的人一看就懂 12/05 19:51 → shenyu:如果不懂可以低調一點不要咄咄逼人 12/05 19:57 我現在只問你會期望變成下圖這樣的狀況嗎? http://img37.imageshack.us/img37/6712/108865766107repastejpg.jpg
且在 FacebookBM 判決文內第八點,我已說了「那請問哪裡不客氣了?」可是你未給 任何答覆。 : (3)本人的提問被曲解、又莫名其妙被指責求教態度,在提問過程已經很不愉快, : 因此明白表示放棄在該板尋求解答,指責本人求教態度的板友竟責怪本人沒有 : 提供解答,因此本人反過來質疑該板友求教態度是否良好,板主卻以此為由認 : 為其他三位板友的空白噓文是「合理的、沒有引戰之意」,明顯立場偏頗不公 : 正、選擇性處理板務。 提問被曲解已說過,你的提問不夠清楚,無人能做出能直接完全正確的回應。 如同我判決文內第一點所敘述。 被指責求教態度是說這幾個推文吧? → cutejoanna:本來就該提供程式讓大家知道你到底在問什麼阿 12/05 18:12 → cutejoanna:難道還要人家特地去搜尋"音樂播放器"這個程式? 12/05 18:12 → cutejoanna:求教的態度實在..... 12/05 18:15 若是,那確實是合理判斷,來看一下原文: 「請問哪一種FB上的音樂播放器是iphone可以支援的? 現在使用的FB音樂播放器用電腦可以播放音樂」 第一句是尋找一特定應用程式可以正常使用,第二句則可知道你有使用了一款音樂播 放器應用程式,但無法知道名稱,也無法幫助判斷是哪邊出問題,給一下大家還可以 拿 iPhone 幫忙測試有可能是哪裡有問題,不給大家要怎麼幫你? 難保不會遇到給了幾款別人可用的之後,你確會說還是通通不能用,因此請求提供此 資訊屬於合理。 「放棄尋求解答」是一回事,但是你有表示「已找到答案」原文如下: → shenyu:粉絲專頁的音樂播放器,已找到答案,不敢勞駕貴版 12/05 15:52 → shenyu:如需砍文請再告知 12/05 15:52 因此大家才會有其他反應。 如同我判決文內第三點所敘述。 「指責本人求教態度的板友竟責怪本人沒有提供解答,因此本人反過來質疑該板友求 教態度是否良好,板主卻以此為由認為其他三位板友的空白噓文是「合理的、沒有 引戰之意」,」 是說這幾句推文嗎? → cutejoanna:基本上我覺得你這篇文章根本只是為了自己著想 12/05 19:48 → cutejoanna:敘述問題不清不楚,知道答案也沒有告訴大家 12/05 19:48 → cutejoanna:這樣以後有同樣使用者有疑問時請問怎麼辦??? 12/05 19:49 → cutejoanna:這篇文章存在於此的意義請問是什麼? 12/05 19:49 若是,那屬於合理,如同我判決文內第三點所敘述。 而你反過來質疑對方求教態度是否良好,這根本本末倒置。 你從哪裡認定你的求教態度沒有問題了?我全表達在判決文第一、二、三、四點上, 你先有問題的情況下去反質疑當然會得到大家不友善的回應,因此三位板友噓文無問題。 況且對方並非求教,其目的與我判決文上第三點差不多。 : (4)板主針對本人在該板檢舉之判決回應,有太多情緒性字眼及與事實不符的假設 : (例如:"你皇上啊?要吾王萬歲萬歲萬萬歲、三跪九叩,等到你喊平身才可以 : 起來喔?"),諸多內容完全惡意扭曲本人主觀意思,明顯不適任板主一職。 : (細節請參考舉證二) 咄咄逼人、不客氣?你不斷強調這點,不然你是想要多客氣,你又不說誰知道你的期 望在哪裡?我只好假設你希望非常客氣,不然我已假設不出其他狀況。 而且你也沒說明哪裡不符合事實,沒有人是你腦袋裡面的蛔蟲,誰知道哪裡不符合你 的主觀意思? 我判斷你會想要得到類似皇上等級般的想法為原文內以下推文: → shenyu:的確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我要問的是什麼,希望知道的人答 12/05 19:22 → shenyu:看來是一堆不知道的人在推文,所以只好自己另外找答案 12/05 19:23 → shenyu:連FB上有音樂播放器都不知道其實就不需要推文 12/05 19:28 → shenyu:"用iphone上FB時可以支援的音樂播放器"...問題就這麼簡單 12/05 19:43 → shenyu:樓上就是不知道的人,你的求教態度這麼差我為什麼要告訴你 12/05 19:50 → shenyu:原本是希望專業的人回答,以後遇到一樣問題的人一看就懂 12/05 19:51 → shenyu:如果不懂可以低調一點不要咄咄逼人 12/05 19:57 → shenyu:會變成這樣是因為我錯估了...以為這裡的人不是只會玩寵社 12/05 20:42 而「你皇上啊?要吾王萬歲萬歲萬萬歲、三跪九叩,等到你喊平身才可以起來喔?」 此為猜測。而你現在又不說明此猜測既然不符事實,那你期望什麼樣的回應? 若是期望「希望專業的人回答,以後遇到一樣問題的人一看就懂」,那你也沒說明 希望得到的回應是什麼。若是近乎秒殺等級的解答,那就如同判決文第三點。 既然你說了「諸多內容完全惡意扭曲本人主觀意思」,可是你又沒說像是什麼東西 我完全惡意扭曲了,連個參考都沒有,連我都不知道哪裡有完全惡意扭曲,這是要 怎麼溝通... 根據以上,你基本上只有回答我懷疑的點中,第八點的部分,其餘均未進行回應, 最多就是拿已經講完的東西又拿出來講而且是跳針沒有實際上的新進展。 小組長抱歉麻煩您做判決了,我已無意願再回應 shenyu 的任何文字了,除非把 他站內信一事搬出來說我才會有意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3.1

12/09 13:09, , 1F
來一發需 ㄎㄎㄎ
12/09 13:09, 1F

12/10 12:09, , 2F
推油雞:)
12/10 12:09, 2F

12/10 16:59, , 3F
推油雞:)
12/10 16:59, 3F

12/12 07:17, , 4F
現在在跟小組長申訴...拜託尊重一下...
12/12 07:17, 4F

12/12 07:18, , 5F
站內信我可以作說明:因為我好幾個小時候才看到他丟的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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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19, , 6F
裡面說"你惹火我了",然後我又發現他公告浸14個月的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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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21, , 7F
因為他已經不在線上,無法回丟水球,我就發了站內信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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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22, , 8F
我說"你濫用板主的職權沒關係,只是我沒料到無腦高中生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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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24, , 9F
以申請當板主,你要上大學可能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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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25, , 10F
針對這封信我致歉,我後來想一想應該改用理性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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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28, , 11F
所以依貴板的規定提出申訴,雖然我申訴的事由與這封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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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32, , 12F
但我還是針對發這封信道歉,原本想說發信洩憤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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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33, , 13F
後來覺得社會上如有雙重標準、行政或司法不中立、公器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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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35, , 14F
的情事發生,就是從這種小事開始的,如果沒有是非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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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只是板主,以後如果擔任社會重要角色就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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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43, , 16F
致於回應,要看小組長需不需當事人作說明,不是意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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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7:52, , 17F
而且這篇原文本來就沒有要求當事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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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02bhoe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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