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哭] 可以把房租還我嗎?
※ 引述《dichun (123)》之銘言:
: 我給個稍微具體的建議吧!
: 因為妳是在前前房東往生後才把錢不小心匯錯,所以妳能主張妳與往生者並無債權債務關係,且妳所匯的金錢在往生的時點非屬往生者之遺產,先主張這2點!!!
: 銀行要動帳戶的錢必須要有原留印鑑的取款條才能動作,所以銀行一定是愛莫能助。
: 這時到金管會的民意信箱線上寫求助信件,由金管會協助妳處理,表明妳是學生,因為不熟悉操作介面,所以產生轉錯帳之事件,用時間列表的方式寫出妳目前的處理進度,再說由妳自己處理真的是曠日費時,不符效益,這筆8722又對妳非常重要,再將前面2點的主張寫進去,此事件雖然是自己一時疏忽造成,但是請主管機關能站在學生的立場(動之以情),希望能夠獲得協助專案處理。
: 希望對妳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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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更慘的經驗, 之前繳lttc的學費, 轉帳的帳號是虛擬帳號, 沒有檢查碼的功能, 我轉錯到另一個帳號去, 同時間有另一個同學也轉錯到同一個帳號, 打電話到國泰世華銀行問, 告訴我那個帳號的聯絡人失聯了, 叫我打民事官司, 由於國泰世華銀行的辦事效率緩慢消極, 最後開庭了三次好不容易找到那個帳號的持有人, 是一間已經倒了十年的公司, 負責人說願意轉回還我錢但是沒有原留印章, 所以 國泰世華就不願意幫忙轉, 最後雖然法官判那筆錢該要歸還給我, 但是因為那間公司欠了國家很多稅, 戶頭裡的錢早就被充公了,
打官司打了一年的結局是如此,誰比我還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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