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哭] 可以把房租還我嗎?

看板StupidClown作者 (tuna)時間10年前 (2014/03/08 17:0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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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chun (123)》之銘言: : 我給個稍微具體的建議吧! : 因為妳是在前前房東往生後才把錢不小心匯錯,所以妳能主張妳與往生者並無債權債務關係,且妳所匯的金錢在往生的時點非屬往生者之遺產,先主張這2點!!! : 銀行要動帳戶的錢必須要有原留印鑑的取款條才能動作,所以銀行一定是愛莫能助。 : 這時到金管會的民意信箱線上寫求助信件,由金管會協助妳處理,表明妳是學生,因為不熟悉操作介面,所以產生轉錯帳之事件,用時間列表的方式寫出妳目前的處理進度,再說由妳自己處理真的是曠日費時,不符效益,這筆8722又對妳非常重要,再將前面2點的主張寫進去,此事件雖然是自己一時疏忽造成,但是請主管機關能站在學生的立場(動之以情),希望能夠獲得協助專案處理。 : 希望對妳有幫助!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GT-P3100. 我有更慘的經驗, 之前繳lttc的學費, 轉帳的帳號是虛擬帳號, 沒有檢查碼的功能, 我轉錯到另一個帳號去, 同時間有另一個同學也轉錯到同一個帳號, 打電話到國泰世華銀行問, 告訴我那個帳號的聯絡人失聯了, 叫我打民事官司, 由於國泰世華銀行的辦事效率緩慢消極, 最後開庭了三次好不容易找到那個帳號的持有人, 是一間已經倒了十年的公司, 負責人說願意轉回還我錢但是沒有原留印章, 所以 國泰世華就不願意幫忙轉, 最後雖然法官判那筆錢該要歸還給我, 但是因為那間公司欠了國家很多稅, 戶頭裡的錢早就被充公了, 打官司打了一年的結局是如此,誰比我還倒楣。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98.80

03/08 17:02, , 1F
手機排版,怎麼這麼亂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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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35, , 2F
所以比較大筆金額跟少用的帳號,還是跑銀行填匯款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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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7:36, , 3F
至少有寫受款人名字,銀行會核對一下,不符時會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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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06, , 4F
個人認為如果打官司花的成本比得到的利益還多,我看就放棄了。
03/08 19:0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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