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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StudyGroup作者時間11年前 (2012/11/29 2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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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版規新增及修訂 ─────────────────────────────────────── ◆ 投票中止於: 11/29/2012 22:21:37 Thu ◆ 票選題目描述: 本次要修訂新增的版規,由於會造成以後讀書會版規定較嚴格, 文章規定較多,可能間接影響使用本版意願, 然修訂後對安全上將更加保障,原本版規是版主自行修訂即可, 但是我認為重大修訂應經投票,請板友踴躍投票表達自己意見, 投票將分成六項, (A)同意新增版規:對分身PO文之限制 (B)不同意新增版規:對分身PO文之限制 (C)同意修正版規:加重處罰(違反版規至少水桶一個月) (D)不同意修正版規:加重處罰(違反版規至少水桶一個月) (E)同意新增版規:強制收到自介信後,必須回信 (F)不同意新增版規:強制收到自介信後,必須回信 對分身PO文之限制: 同一IP僅限同一帳號PO文,第二個帳號PO文,刪文並水桶七天 如同一IP為多人共用(例如室友),可先於文章中表明, 如未表明可於事後來信版主解釋,會將文章寄回信箱方便重PO並解除水桶(浮動IP亦同) 加重處罰: 讀書會原本就不會常PO文,水桶七天或是只刪文處理, 對於PO文頻率較低的讀書會版處罰過輕,對違規者根本不痛不癢 個人傾向至少水桶一個月, 並於第六點增加劣文之規定, (6、禁止商業廣告文、買賣文、惡意亂板) 強制回信: 收到自介信者,必須於七天內回信(不管同意或拒絕),請簡述理由, 回信後必須備份十五天,檢舉者必須於備份期限內檢舉,否則不予受理 未依規定回信者,水桶一個月 ◆投票結果:(共有 2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3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新增版規:對分身PO文之限制 19 票 82.61% 27.94% 不同意新增版規:對分身PO文之限制 4 票 17.39% 5.88% 同意修正版規:加重處罰 17 票 73.91% 25.00% 不同意修正版規:加重處罰 5 票 21.74% 7.35% 同意新增版規:強制回信 19 票 82.61% 27.94% 不同意新增版規:強制回信 4 票 17.39% 5.88% ─────────────────────────────────────── ◆ 使用者建議: ─────────────────────────────────────── ◆ 總票數 = 68 票
文章代碼(AID): #1GjtWiIq (Study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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