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了sandisk extreme 64g之後

看板Storage_Zone作者 (阿)時間9年前 (2014/10/30 00:20), 9年前編輯推噓6(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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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JR1300AS (Sports touring)》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買了sandisk extreme 64g之後 : 時間: Wed Oct 29 22:59:57 2014 : : 小弟挑了這張卡當手機記憶卡 因為可以支援sdxc 64G : : 想說既然要買就挑好一點 撐比較久! : : 爬文之後找不到有相關的問題於是PO到板上想請教大家 : : : : 問題來了: : : 1.外觀背面 : http://i.imgur.com/3ssA7i2.jpg
: : http://i.imgur.com/R8OY4Lv.jpg
: : 在露天買的 賣家叫卡醬 : : 爬文後發現都沒有代理商貼紙? : 這張卡是水貨還是......假貨?! : : : 2.拆開包裹的時候裡面附張紙條 : http://i.imgur.com/SLttGEF.jpg
: : 根據第一條 我這七天有想退貨的打算就是 不能使用嗎? : 第二條 也就是說我如果拆封後想退貨他不收? 有疑慮就不要拆趕快退, 拆了之後你有能力回復原狀嗎?? 還是為了這 1.7 K ,找消保官來判定,買家要回復包裝到何種程度??? 根據消保法: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 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商家是可以要求回復原狀的。 而底下一堆推文看看就好,自我澎脹過多, : : : -- : : 含運1.7K 很怕買到假貨 : 然後又怕拆了不給退 所以也沒作讀寫測試 : : 而且假貨的話sandisk也不收 囧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5.239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orage_Zone/M.1414594800.A.810.html : → KawasumiMai : 看起來沒啥問題...沒拆封痕跡之類的應該是OK 10/29 23:20 : → KawasumiMai : 網拍有些根本不是代理商是自己進貨來賣的 10/29 23:20 : → KawasumiMai : 至於那張紙條,有看過更78的寫法是消基會保障七天 10/29 23:21 : → KawasumiMai : 鑑賞期,所謂鑑賞就是你只能看,看你要躺著看坐著看 10/29 23:21 : → KawasumiMai : 趴著看,只要不拆封就可以退,拆了就不包含在鑑賞期 10/29 23:21 : → KawasumiMai : 內,因為不是試用期....只能說看完根本不想買直接 10/29 23:23 : → KawasumiMai : 打入黑名單... 10/29 23:23 打入黑名單,Ya~~ 這種賣家才是高,幾句話就過濾掉一堆 要拆又要退,包裝問題怎麼解決?? 下次買又要全新,沒拆封痕跡之類的...... 那一堆被拆過的要跑去哪?? : → pastor1982 : 紅明顯,我看過消保法七天猶豫期最凹的寫法是引用財 10/29 23:26 : → pastor1982 : 政部解釋函,說七天猶豫期只適用企業及公司行號, 10/29 23:26 : → pastor1982 : 個人賣家不適用,所以自己賣出的商品也不適用 10/29 23:26 : → pastor1982 : 事實上這個解釋函指的是一般上網賣自己用不到的二 10/29 23:30 : → pastor1982 : 手商品這類的“個人賣家”……不知道究竟是想亂凹 10/29 23:30 : → pastor1982 : 還是真不懂 10/29 23:30 唉,法律條文就是如此, 消保法從第十八條 企業經營者為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時, 開頭就明白表示適用對象,何來亂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85.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orage_Zone/M.1414599610.A.7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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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又要退的確造成商家很大的困擾這點我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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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上了P家購物看 同張卡但上面的包裝跟我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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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其中一種包裝阿,又不是一定會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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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是店家私進的國外水貨,當然沒貼台灣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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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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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連電視都用破壞性包裝...看你怎麼「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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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於法律條文如何,那段的重點在於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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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可能所有東西都放任給你亂拆又無償退還,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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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大家呼籲不要濫用真的有七天試用期的服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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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在購買前就看到那段聲明,而且寫得頗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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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品真的有問題,會感覺賣家一開始就不想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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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封一概不負責的那種說法,這種本來就該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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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沒有別家可買,而且又不是愉快犯在那邊亂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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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一眼就看出疑慮的還拆是白目(那種通常賣家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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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你拆了就有藉口不收),但有些東西不用怎知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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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如果有問題,是民法買賣中的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效果 如果有問題,賣家是要負責,也就是買賣商品頁中會提到的保固或是新品故障處理, 而商品頁內容有疑慮,就不要買,和市場價格差太多的商品,通常內情不單純, 星爺不是很早就說過,這裡有一批牛肉好便宜, 但以本鬼島奧客化的現象來講,交易糾紛通常不是新品故障, 而是,比方,買記憶卡不先看要使用的機器說明書,買了,拆了,規格和機器不合, 回復原廠包裝又辦不到,再來凹 7天鑑賞期, 不給退,就見笑轉生氣,何謂見笑, 自己不看說明書,也不會問專業人員,自以為是,自己想,自己對, 買了之後~!@#$%^.%%$%*&*!@&,然後,學本鬼島騜上,they they they,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最後再來上網討拍拍,唉~~~ ※ 編輯: enjoyself (114.41.216.142), 10/30/2014 1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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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表示 所謂的個人賣家 僅限出清個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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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數量在1件到2件 必須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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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清自有物 跟網拍專營是很好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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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半桶水,長期賣家也算企業經營者好嗎?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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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把自用品出清這類賣家排除掉,還是你覺得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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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解釋文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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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家2.3K 這間平行輸入商賣1.7K 價差達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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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能質疑商品是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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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公司貨會比較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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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輸入,保固就找原廠,自己花精神送原廠, → chang0206 : >>回復原廠包裝又辦不到 請問那個商品可以在拆開後 10/3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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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夠順利恢復原廠包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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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板之類,顯示卡類的,拆了膠帶,就貼回膠帶, 這不是相當好理解的嗎?? 去個藍色佛堂,想看主機版長怎樣,想看顯示卡長怎麼樣, 店員也是會拆開給你看, 但像此種原廠完全密封的,情況就不同囉, → KawasumiMai : 反過來說,為了驗證此商品為全新品,哪個商品包裝 10/3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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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成可以在拆開後恢復原狀還可以不被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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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覺得七天鑑賞期只是七天後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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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敘述完全沒提到刻意找跟市場價格相差大的疑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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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消費者的保障應該不只有這樣才對,你要搬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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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表示你認為法條的設計都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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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討論消費者觀點跟合理性,為什麼會需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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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一律打成無理取鬧買家的酸法,還是說原PO本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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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單單原 po 所提的記憶卡,親眼所見的案例, 是指要強拆又要強退,沒有將其他人也打成無理取鬧, 何來一律打成??? → KawasumiMai : 是職業賣家? 10/30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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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這樣說的話,奧客固然有,但不負責的賣家也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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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0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看看原Po的記憶卡, 如果本來記憶卡是原廠密封,賣家會貼紙條 http://i.imgur.com/SLttGEF.jpg
這種內容本來就很正常,因為他不是原廠,也無法回覆, 假設一下,這位仁兄大概看到這句 ( 這種賣家才是高,幾句話就過濾掉一堆~~~~) 從這裡之後,是有戳中哪嗎?? 然後現在鬼打牆,不提原廠包裝,開始提瑕疵了, 呵呵,這位仁兄是發覺自己被過濾掉了嗎??? → KawasumiMai : 對啦是很困難,因為賣家如果擺出死樣子你也沒刀可逼 10/3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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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確是懶得上法院搞後續動作,但你跟我說這是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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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問題嗎?我看是沒買過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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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64G都放不完的講得好像生活過得多有質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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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帶如果撕了貼得回去還能被下一個認成全新品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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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東西也不用買了,超好調包的。哪個回去不是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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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或者變成展示機福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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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文 可惜沒有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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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趣,一開始亂解釋法條,被人打臉之後再說是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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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就貼出法律原文而已,何來解釋?? 就一堆人要自我澎漲條文嘛,自我澎漲法條後,在實務上又無法落實, 現在要硬貼標籤說人被打臉,真是自我感覺良好~~ → pastor1982 : 跟實務的差距,推樓上,可惜沒有噓 10/31 14:06 ※ 編輯: enjoyself (61.223.113.192), 10/31/2014 22:10:28 ※ 編輯: enjoyself (61.223.113.192), 10/31/2014 22: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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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直出來打臉再改幾次還是被打臉你說的是"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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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賣家"怎麼認定,不是"常業賣家"是不是企業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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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東西送到家就叫做可以看見實體所以沒有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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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立法目的因為看不見實體的問題那麼你哪時看見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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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光碟片沒插到電腦裡放一下是看不到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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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的只是載體不是軟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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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原廠包裝答不出,現在扯到軟體了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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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者有公司行號,明白的確認方式,常業賣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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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有自我膨脹的人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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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一句。不用消保了。拆了自己認。不愧慣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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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開始貼人標籤了啊, 看來,一張紙條,讓某人加黑名單, 這樣不是很好嗎? 彼此買賣認知不同,就不要交易,很簡單啊, 而讓某人了解到,自已被一張紙條就能過濾掉, 看看推文,貼人標籤 " 慣老闆 ", 應該是戳中哪了, 這時,我好想問我國文老師,這符合見笑轉生氣的情境嗎?? → KawasumiMai : 自己對別人舉的例子酸。再來裝傻說別人看似對號了 11/01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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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說黑名單了。不然你認為你回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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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酸就敢承認。在那邊裝無辜真夠假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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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自我膨脹又一下感覺良好的。覺得別人都逆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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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認一下逆向的是不是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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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問enjoyself,3C產品有哪些東西可以不用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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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就能確認商品好壞的?又有哪些產品包裝在拆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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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有能力自行恢復原廠包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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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前面早提過了,主機板嘛,法條講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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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延伸 法條又無法落實,現在開始鬼打牆了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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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得出例子好棒棒哦。你一生只買主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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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殼,顯示卡,一堆沒有原廠密封的都是嘛, 不過,像這種不去思考何謂原廠密封,只會質疑一生只買主機板的邏輯, 應該舉再多的例子也沒有, 而由惱羞成怒的情境來假設一下,原來老師講的, 人在生氣時無法好好思考,這句話真得好有道理啊~~~ → KawasumiMai : 所以原PO的記憶卡不適用囉?笑死人 11/0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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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針法條的說人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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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joyself (61.223.188.78), 11/02/2014 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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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上色的邏輯可看出你只是來亂砲的。提非原廠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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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表示不用跟你多說了。把消保行為搞得跟鑽露洞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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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發現裡面沒密封-》賺到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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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8:22, , 97F
主機板/顯示卡?沒有用靜電袋保護嗎?如果靜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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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08:23, , 98F
有封口,而不是只用膠帶黏的呢?買到「密封」的商品
11/03 08:23, 98F

11/03 08:23, , 99F
消費者就只能肉眼判斷東西是不是好的??
11/03 08:23, 99F
文章代碼(AID): #1KKHEwTQ (Storage_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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