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宣判] yangjam申訴Stock板板主laptic濫用職權
※ [本文轉錄自 Law-Service 看板 #1bSV1VqT ]
作者: IanLi (IanLi)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宣判] yangjam申訴Stock板板主laptic濫用職權
時間: Fri Dec 8 00:18:33 2023
主旨: yangjam申訴Stock板板主laptic濫用職權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檢字號20231208-0
主文: yangjam檢舉#1bMFrwyW (Law-Service)
一案板主laptic未依板規執行水桶部分成立,但訴求為
小組職權,在此小組給予警告一次,目前共累計兩次警
告。
感謝檢舉人協助聚焦於訴由,但也遺憾申訴過程中辯方
還是出現不當引用帶入它板事務干擾申訴;若有看板板
務以外的問題,請各自洽詢適當管道,無序引用並不會
有任何助益。
附帶板務指導
特殊板規請在執行前在板主群間充分討論,避免見解偏
誤影響板務品質。
迴避自身相關案件是為了避免利害關係與降低盲點,這
單板主即可執行的項目尤其重要,但並不應作為板主初
判後迴避說明理由,影響申訴活動的進行。
申訴人與被申訴人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被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與StockPicket看板。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3/12/08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 yangjam板友訴由為對laptic板主未
依板規逕自處分水桶十年公告如#1bJpL8zK (Stock)
,本小組經檢視相關規定,板主答辯與判例證據整
理判決如下。
三、舉證的責任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
陳述所提示之證據逕行判斷,非本小組事務應予以
駁回不列入任何判決與心證的依據,laptic板主所
列示 Stock板精華區 z-14-96及 z-14-97本小組無
權查看也與訴由無關,合先敘明。
四、laptic板主在#1bJpL8zK (Stock)所引用證據在申
訴文#1bJqTy2n (StockPicket)亦被rayccccc板主
與 aloness板主認定未能滿足4-11,申訴人申訴成
功但因相關原判與申訴過程有所不滿而至小組申訴
#1bMFrwyW (Law-Service)。
五、小組不採用laptic板主答辯#1bQe_6sb (Law-Serv
ice);更正判決或是改變這是板務採取合議制可預
期的結果,但相關判決已曲解板規,而陳述上又有
失板務中立性應予以警示與教育改正。
綜上所述申訴判決如主文附帶板務指導。
證據:
yangjam板友檢舉文
文章代碼(AID): #1bMFrwyW (Law-Service)
[申訴] Stock板板主laptic濫用職權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00330874.A.F20.html
laptic板主答辯
文章代碼(AID): #1bQe_6sb (Law-Service)
R: [申訴] Stock板板主laptic濫用職權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01482438.A.DA5.htm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ZPrS5nc
4-11. 發言違反批踢踢站規、刑法者,水桶一月。
提出檢舉時,應具體列明違反之站規、刑法內容,否則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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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70.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01965919.A.D1D.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anLi (223.137.170.253 臺灣), 12/08/2023 00: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