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本板及Stock板板規調整

看板StockPicket作者 (唯一支持蔡英文)時間2年前 (2021/09/03 23:26), 2年前編輯推噓9(9010)
留言19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討論主旨:多條板規調整 說明: 1、Stock板板規3-8 3-8.檢舉人請注意違規之追溯期為30日,板規5 & 8之違規則無追溯期。 但Stock板板規 2-1 [檢舉]:檢舉人可對提起檢舉時間針對7日內Stock/StockPicket板之文章、推文 發起檢舉。 我知道追溯期跟檢舉期不一樣,但建議一致。只是建議 2、Stock板規 4-7.禁止徵友文、徵友推文、徵站內信、徵LINE群組等,警告。 徵友請至AllTogether看板,若違規情況嚴重者將以板規4-0或8處份。 很多人只是推個++就會被列違規,建議推文不在此限 以免板主過勞。 但若板主群認為推文應比照po文,那也尊重板主群。 3、Stock板規1-4-1 [請益]分類的規範 1-4-1.此分類主要是在給大家詢問股票相關事務如: 1. 系統軟體問題。 2. 親人過世的股票處理。 3. 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 建議增加一項 4.技術面、籌碼面、基本面分析或操作技巧的相關問題 4、目前StockPicket板的檢舉格式為 [檢舉] #1XCAdDDk 4-2-1 建議增加違規id 例如 [檢舉] #1XCAdDDk AndyLau 4-2-1 這樣檢舉人比較容易知道是否已有人檢舉過 而被檢舉人也較容易知道自己被檢舉 板主在追查累犯時也比較好搜尋 5、StockPicket板板規 3-2 [板務]:使用者欲對Stock看板事務或提出建議或討論時使用, 欲進行提案之案件應先於本分類做做討論。若有必要板主將移赴Stock板討論。 討論的議題需與股板板務相關。 3-3 [提案]:使用者可對Stock板務行使創制複決權。欲提案者應先發布板務文做討論 。 討論充分後可發布提案文。欲同意提案者應於提案文下方推文 "附議" 並由板主討 論是否逕付公投或直接執行。板主討論後將鎖文表示結案並於推文發表討論結果。 這2條都只有寫到Stock看板事務,沒有提到StockPicket板務,建議補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5.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0682780.A.31E.html

09/04 08:53, 2年前 , 1F
第一點 公告有提到若有牴觸者以檢舉板為準
09/04 08:53, 1F

09/04 08:53, 2年前 , 2F
板規三我們會再找時間更改 讓兩邊一致
09/04 08:53, 2F

09/04 08:55, 2年前 , 3F
第四點 其實板主查水桶紀錄就知道了 沒那麼困難的
09/04 08:55, 3F
我第四點講的不是只有板主查累犯吧 標題寫id,對於檢舉人、被檢舉人也是好事 例如A違規 B檢舉了 C也要來檢舉 他只看到整頁都是文章代碼 不知道B已經檢舉 就會再多PO一篇 板主也要多看一篇重複的檢舉文 這對板友跟板主都不是好事 被檢舉人來檢舉板看 每頁都代碼 除非把每篇文章都看過 否則也不知道自己被檢舉

09/04 08:55, 2年前 , 4F
第五點 這點我們會補上
09/04 08:55, 4F
※ 編輯: BlueBird5566 (223.137.75.31 臺灣), 09/04/2021 09:40:36

09/04 11:10, 2年前 , 5F
恩 我們來討論看看
09/04 11:10, 5F

09/04 16:34, 2年前 , 6F
其他板友有想法也歡迎提出喔
09/04 16:34, 6F

09/04 19:38, 2年前 , 7F
在其他檢舉板,多數標題都是以被檢舉人ID來寫,如果要找是
09/04 19:38, 7F

09/04 19:38, 2年前 , 8F
否重複檢舉或累犯,如果標題有ID會比較容易確認
09/04 19:38, 8F

09/05 01:25, 2年前 , 9F
1、3點可再補上
09/05 01:25, 9F

09/05 01:25, 2年前 , 10F
2個人覺得維持原樣會比較好,股板目前應禁止養成風氣
09/05 01:25, 10F

09/05 01:27, 2年前 , 11F
第4點贊同,4-1砍文處分多,而股板有累進制度但砍文拉長
09/05 01:27, 11F

09/05 01:28, 2年前 , 12F
時間不易查找,難利用系統檢索
09/05 01:28, 12F

09/05 01:30, 2年前 , 13F
建議針對個人、或發文者之違規檢舉則附上ID
09/05 01:30, 13F

09/05 01:31, 2年前 , 14F
可參考其他檢舉板務,至於單篇文多則推文檢舉若標題放不下
09/05 01:31, 14F

09/05 01:31, 2年前 , 15F
這個情況感覺可以再討論。
09/05 01:31, 15F

09/05 01:31, 2年前 , 16F
以上對板主或檢舉者、被檢舉者來檢舉板搜索文章時
09/05 01:31, 16F

09/05 01:34, 2年前 , 17F
應該都有幫助,惟板主主動砍文之舉的話...也可處理完以名
09/05 01:34, 17F

09/05 01:34, 2年前 , 18F
單PO在檢舉板,惟多ID超過標題之情況,執行面似乎可再想想
09/05 01:34, 18F

09/05 08:16, 2年前 , 19F
可以考慮 XXX, XXX等 (以第一位被檢舉的放標題)
09/05 08:16, 19F
文章代碼(AID): #1XCZwSCU (Stock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