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金管會這次難善了了吧
※ 引述《lienchi (...)》之銘言:
: 雖然後來金管會丟了這句:
: 若投資人於3月19日有因聽從證券商營業
: 員建議先行出售,而認為有權益受損,投
: 資人可檢具事證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大家可以不要吵這個啦~
金管會都出來說清楚了
你想要賠償的話 有2個要點要符合
1. 聽營業員建議出售(看新聞的不算)
2. 檢具事証 (就是要有電話錄音啦~)
如果你有營業員打電話叫你賣的電話錄音
就有機會叫對方賠錢
其他的
就不要繼續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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