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標的] 文曄股東會可以投票了!!!
先說重點
如果你已經電子投票,但委託書又被收走,最後是以持有委託書到現場投票的結果為準。
也就是你的電子投票可能無效。
文曄公司派的手法實在讓現有股東的權益受損,一般(非一定)只有公司派才有股東名冊
,如果要投反對票的千萬不要把委託書給來你家敲門的陌生人。
https://i.imgur.com/iC4U4nQ.jpg
公司法第 177-2 條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
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
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
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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