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兆豐、潤泰金流扯不清 檢調大追查/蔡友才掌鑒機一個月 資本暴增120億
銀行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修正)
第 32 條
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
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
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不在此限。
前項消費者貸款額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
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105年八月
兆豐金(2886)董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持股明細
http://just2.entrust.com.tw/z/zc/zck/zck_2886.djhtm
南山人壽持有 1.85%的兆豐金股票
兆豐若有給大股東無擔保授信
應該是違法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26.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75584607.A.89C.html
※ 編輯: coober (114.136.226.217), 10/04/2016 20:37:18
推
10/04 20:45, , 1F
10/04 20:45, 1F
推
10/04 20:46, , 2F
10/04 20:46, 2F
推
10/04 20:50, , 3F
10/04 20:50, 3F
推
10/04 20:53, , 4F
10/04 20:53, 4F
推
10/04 20:59, , 5F
10/04 20:59, 5F
推
10/05 00:22, , 6F
10/05 00:22,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