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Stock 板規討論

看板Stock作者 (ビギナー Beginner)時間9年前 (2015/04/09 16:54), 編輯推噓1(1016)
留言1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 引述《Sirius1812 (Mr.海豚)》之銘言: : 主旨:對現有板規進行討論 : 說明:僅針對板規討論, : 近期較大爭議部份整理後提出, : 望大家提出建議與改良方案。 : 盡量使用回文方式並注重排板來提出看法 : 推文及回文內容涉及違反板規將會處份。 : 希望大家理性討論。 : 板主SIRIUS1812說明的部份為SIRIUS1812個人看法,不代表板主群。 : 案一.廣告文之認定 : 關於廣告文: : ----------------------------------------------------------------------------- : 國家研究院公告 : 本小組禁止一切營利行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廣告招攬、 : 募集團購、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違者除不公告直接刪文水桶,情節 : 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 看板開設目的若有涉及金錢往來,使用者須自負法律責任,若有營利行為發生, : 則從嚴辦理。 : 管理者 (板主以上) 若有上述情事,則報請站方處理。 若發生上述事件在國家 : 研究院內,則由群組長以上之單位處理。 : ----------------------------------------------------------------------------- : 板主SIRIUS1812說明: : 案二、簽名檔 : 板主SIRIUS1812說明: : 其實這個爭議也很大,因為如Ianli板主所說, : 如果簽名檔不管,那真的只要在文章末加個『--』之後的都屬簽名檔範圍。 : 我個人是期望-----不硬性管理。 : 但若簽名檔內容有違反板規經板主視查或板友檢舉, : 予以推文口頭警告並建議大E修去簽名檔,且未來不得使用, : 若經勸導不改善,才處以警告,累犯水桶。 : 畢竟名片檔是自身權力沒錯,但是讓人看了不舒服也不好。 : 以上是我對簽名檔的看法。 板友若有其他看法歡迎回文發表。 : 案三、免費聚會 : 板主SIRIUS1812說明: : 這個說真的,若無明確事實很難認定, : 有些就真的是假聚會真推銷,這個當然就不當。 : 有些就真的是正常的聚會,你不準他又很奇怪,人家真的是要教學相長。 : 我認為有兩個方案: : 1.全禁,寧殺一百不放一個。 : 2.開放,但得事後附證據檢舉,追溯期一年以內的徵文。 : 為何為一年,我也明說, : JG事件若不是他自己出來PO文,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判, : 而他的社團文是在去年6月,也超過半年了,所以定一年應該不為過。 : 有收費事實當然就是10年水桶。 : ============================================================================ : 以上是我SIRIUS1812整理板眾近期認為較大爭議的部份, : 個人對判決有爭議及新建議案則不在此提出。 : 若有其他建議案請回文提出。 除了組務的規定,有沒有站規啊?!,有沒有台灣大學網路使用規範啊?! 版主要不要順手找出來貼一下阿?? 區分營利行為,還有在分本文與簽名檔嗎?甚至你還要區分名片檔嗎? 今天中午的文章,有人在推文提到關於他詢問家源,如何操作。版友說,要找他開戶。 先不討論簽名檔算不算內文一部份,版規有沒有納入處罰。 以家源的文章,單就目前你引用組務規定,是不是違反組務的規定? 該不該處理?該不該桶? (因為版主還沒貼出站規跟台大的規範,單就組務規定來說。等版主補) 我都還沒說,版主們要不要去看一下站規跟台大網路使用規範呢? 不要說兩位版主沒處理,今天也沒看到S大去補漏網處理。 除非你跟我說,這樣用簽名檔,不是招攬營利行為。 今天家源沒貼文,但他的文章都還在版上。還有上千上佰的版眾是證人。 現在你硬要開的小門,讓有心人士鑽漏洞,搞脫法行為,單這點就違反站規了。 你不要跟我說,組務規定比站規大。 站規與台大網路使用規範,明明對於盈利行為都有禁止規範, 版主還在跳針區分本文簽名檔,甚至名片檔。 雖簽名檔處罰,沒有納在版規,但站規與使用規範早就明文禁止營利行為, 這樣卻長期不桶家源。 你跟大家說,這後面沒有毛,誰信呢?? 反觀老宋的簽名檔內容, 沒有在站規與使用規範內,同時版規也沒有歸飯""簽名檔等同本文"",卻桶老宋, 乖乎?怪哉? 現在又來說,針對版規提意見,不要針對爭議案。 就是你們整個搞不清楚狀況,執法有問疑,才要討論。 簡言之,這次幾件爭議案,本身就是跟版規版務息息相關,一體兩面, 這樣的規定說討論版規,不要討論爭議案,這樣算什麼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244.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28569690.A.47D.html

04/09 16:57, , 1F
合購版代買版要不要也收一收
04/09 16:57, 1F

04/09 17:06, , 2F
可以喔~去申訴~
04/09 17:06, 2F

04/09 17:13, , 3F
爭議案請見 #1L9J0scs 第一點申訴辦法
04/09 17:13, 3F

04/09 17:13, , 4F
老問題。合購版是合購版,股版是股版。難道說組務違
04/09 17:13, 4F

04/09 17:14, , 5F
規不處理,所以大家跟著違規嗎?
04/09 17:14, 5F

04/09 17:14, , 6F
有人闖紅燈,警察沒開單,所以闖紅燈就是對的嗎??
04/09 17:14, 6F

04/09 17:15, , 7F
所以分開討論是對的~不要混~
04/09 17:15, 7F

04/09 17:20, , 8F
關於L板友行為 我內文已經有釋疑 請詳閱
04/09 17:20, 8F

04/09 17:21, , 9F
老宋案可去組務板申訴 不在板規討論範圍
04/09 17:21, 9F

04/09 17:21, , 10F
且我原文已經說明未來希望的執行辦法
04/09 17:21, 10F

04/09 17:22, , 11F
且我原文已經說明簽名檔未來希望的執行辦法
04/09 17:22, 11F

04/09 17:42, , 12F
不是所有的事情,發生問題,版主只會推到組務去申訴
04/09 17:42, 12F

04/09 17:43, , 13F
。版主這種類似行政機關的,本來就要有自我審查自覺
04/09 17:43, 13F

04/09 17:43, , 14F
。版主這種類似行政機關的,本來就要有自我審查自覺
04/09 17:43, 14F

04/09 17:44, , 15F
,有錯就直接改,有什麼難?為何要把程序的不利益,
04/09 17:44, 15F

04/09 17:44, , 16F
讓版眾承受呢??
04/09 17:44, 16F

04/09 19:30, , 17F
代購哩
04/09 19:30, 17F
文章代碼(AID): #1L9ZvQHz (Stock)
文章代碼(AID): #1L9ZvQHz (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