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交易規範額外限制
※ 引述《jack0204 (Jarbar王朝)》之銘言:
先引用前面文章推文的財政部網頁對營利行為的解釋。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679/5107390151415478714
節錄
四、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
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是否也需要課
稅?
答: 基於租稅公平性考量,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
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 使用
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或他人贈送的物品
,自己認為不實用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面所述必須課稅的範 圍。
五、如果網路賣家是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再透過網路銷售,賺取利潤,也要
課徵營業稅嗎?
答:財政部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
依法課徵營業稅,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所銷售的二手商品,是透過各種管道收購而來,利用
賺取差價作為利潤者,就符合上面的課稅構成要件,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必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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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買是為了拿來賣,就是營利。
人家送、自己買了"不合用",拿去賣掉,不算營利。
: 個人意見是保持原樣
: 原因:不需要因為少數幾個人就把全部的互助精神全拔了
: 不少人也是買包來送,或是買大包便宜賣一下賺個幾十塊
↑做慈善送人,不算營利  ̄ ̄ ̄ ̄ ̄↑賺錢為目的,營利
: 但是建議提高交易限制和罰則
: 交易文僅限登入次數1000 or 1500次以上的,其他用置底
: 違規就桶半年
: 大量營利行為被舉報且有證據的話就進入永桶黑名單並提報站方,可申訴
: 真的會被抓的都是太誇張的啦
↑所以不要太誇張被抓到,營利沒關係?
: 這種讓版友舉報就好了,版主負責看證據,就不用特別去管了
原本是好意的互助精神,幫無法刷卡的版友代購,或是大家撿便宜的合購,變成有心人士
的歛財管道。本身就違反站規就不說了,根本是辜負板友的信任。
我不反對撿便宜的心態,但是拿來轉賣營利就太超過了。
加條件,繼續開放交易只是治標不治本,只是讓牠們少賺一陣子。買到帳號,時間到了一
樣可以繼續。漏洞就是在那邊,只要小心不要被抓到,會鑽的還是會繼續鑽。現在也只是
一個吃相難看被抓到才爆出來,誰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在搞這種事呢?
一勞永逸的辦法就是禁止交易,如果想要互助,可以開放代買、合購、做慈善送遊戲。
合購也是成團再購買,而不是趁低價買很多,在其他非歷史低價時期拿出來賺差價。
看看我打上面那行馬上自打臉,想要鑽有太多漏洞好鑽了。就算是好意的合購也是。
STEAM板不是交易板面,開放交易只是給個板友方便,既然現在交易已成為有心人士的歛財
管道,那就收回成命,回歸討論板的初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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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80.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eam/M.1487705287.A.861.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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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苦大師事件可以借鏡,你要擴大到附網誌連結的攻略、心得文章也可以,這兩個跟
交易不同,一個是藉由廣告、點閱來獲得利益,另一個是直接買賣賺價差。
你可以順便藉由這次交易去留,順便改善實況、心得文章可能營利的討論。不過不是所有
實況、或網站好讀心得,都有營利。也有只是實況同樂的人,純粹提供好讀版的人,他們
沒放廣告、沒跟實況網站合作賺錢。
而且,並不是指責其他可能營利的方法,就可以除罪交易營利。你只是點出其他方法,在
交易事件落幕,可能會多增加討論的項目罷了。這就像抱怨同樣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不
抓他一樣。就算抓了他,也無法改變你也闖紅燈的事實。
※ 編輯: patrickleeee (114.41.180.132), 02/22/2017 12: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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