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禮拜五比賽地點

看板Spring_Union作者 (Kais)時間12年前 (2011/11/23 02:48), 編輯推噓1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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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一下自己的立場, 以免被覺得政治不正確又來討戰哈哈哈。 我個人覺得無論是什麼系, 如果該系沒有參加春聯, 確實沒有任何義務要讓出場地。 去年出來提議地政系應該讓出週五場地給春聯優先使用的始作俑者是我, 理由即因地政系也是參賽球隊之一,應比照星期一於秀朗橋的各隊默契一般處理。 今年既然地政系已無參加春聯, 自然沒有非要理讓不可的義務。 雖然佔場後實際的協調輪流使用細節如何可以再談, 但既知有球隊希望星期五於堤外練球且不為參加春聯隊伍, 似乎並不適合將堤外當作週五比賽的固定場地。 之後的發展就看地政系或其他週五希望使用場地的球隊怎麼跟主辦單位協調了。 但我仍強調我也以為地政系這次沒有絕對要理讓場地的義務在。 ---- ※ 引述《kokc (貴)》之銘言: : 有些事情老人忍不住出來嘮叨 : 春聯並沒有所謂 "前幾年" 都在堤外比賽這回事 : 打從開辦以來都是以秀朗橋為主要比賽場地 : 置底的規章文也有寫,後面備用場地都提到秀朗沒有才是堤外→萬壽→景美 : 到去年以前,如果在堤外比賽 : 多半是出賽隊當天中午已經有雙院或系際盃比賽 : 這些爬文一定有,就不細數了 : 是一直到去年有球隊提出,認為地政系棒既然同為參賽隊伍 : 應該方便讓大家在堤外比賽 : 並無原文所謂的"歷年來"、"前幾年" 都在堤外比賽這回事 不過關於學長裡所指的狀況, 雖然我年紀比學長小,但可能也要嘮叨的幫學長做一點補充。 學長這裡所言其實部份是事實,但部份不是。 事實處在於確實就規章、就開辦之初無論週一或週五確實是以秀朗為主, 而一開始也確實是因為有球隊當天中午有比賽所以提案從簡在堤外比賽的。 不是之處在於其實從第一屆有球隊好心提議之後, 第二屆乃至之後幾屆春聯週五的比賽,以堤外為主要比賽場地其實才較貼近實情。 ---- 以下是一些資料的回顧: 第一屆春聯: 2007年 04/30(一)開幕 05/04(五)未知場地在哪 05/11(五)未知場地在哪 05/18(五)延賽 05/25(五)外資v.s英哲@秀朗 →故而從這種比賽的記錄來推算, 前幾個星期週五的場地應該是在秀朗無誤。 再之後的比賽: 06/01(五)地政vs英哲 作者 kokc (貴) 看板 Spring_Union 標題 [請益] 下週五 6/1 地政VS英哲 時間 Sun May 27 13:36:59 2007 ─────────────────────────────────────── 我是地政系棒的同學 下週五我們和英哲的比賽 由於當天中午 12點到2點 我們在堤外就有雙院盃的比賽 想說乾脆就把春聯的賽程也改到堤外球場打 雙院盃賽程打完我們可以順便佔場 這樣既不用調整賽程,我們也不用奔波兩地 不知道英文、哲學兩系隊 及出裁判的金融系同學們 覺得這個方案怎麼樣 麻煩你們了 地政系棒 #53 葛仲寧 06/15(五)地政vs英哲 作者 kokc (貴) 看板 Spring_Union 標題 [賽程] 週五賽事 時間 Wed Jun 13 00:02:25 2007 ─────────────────────────────────────── 我是地政系棒的同學 這禮拜五中午我們在堤外已經有比賽了 所以打算循上次的模式 直接接著在堤外打春聯的賽事 (雖然上次下雨了....) 應該有助於賽程消化吧? 看各位覺得如何 地政系棒 #53 葛仲寧 ---- 雖然爬文後這幾場比賽似乎最後都沒有順利進行, 但仍必須感謝學長當年熱情地主動倡議春聯週五使用堤外比賽, 使各系隊能就近得到許多方便並成為之後幾年大家習慣的常態。 然後以下是第二屆春聯的情況: 2008年 10/5 (五) 1400~1600 英哲vs財教民 外資 (地政跟民族雙院盃後幫忙佔河堤) 10/8 (一) 0800~1000 外資vs地政 財教民(秀朗橋) 10/12(五) 1400~1600 地政vs英哲 金融 (外交雙院盃後幫忙佔河堤) ---- 所以依照這裡來看, 第二屆開始雖然已非因中午和下午同時有雙院和春聯比賽所以在堤外一併舉行, 但以堤外為場地並且非比賽的球隊協助佔場已成慣例。 至於第三屆以後的我就不再列了, 但如果大家按/搜尋「五」可以發現, 其實週五場地以堤外為主已是多年來的常態。 所以在這裡可能與學長所言有點出入, 一點釐清還望學長見諒。 ---- 不過還是回到一開始的正題, 雖週五在堤外打春聯是多年以來的常態, 但那是建立在大家都有參加春聯而一起協助佔場並讓出場地的默契上。 今年很遺憾的春聯少了地政系這隻可敬的球隊, 自然也沒有理由強迫地政系遵循春聯的默契了。 因而地政系若能佔得球場, 絕對有保留優先使用權而不理讓春聯使用的權利。 也許只能如前面許多學長們所言的大家各憑本事, 或只能看地政系的隊員們願不願意再發揮過去的熱忱與愛心做為各系隊中的領頭羊, 自願性的帶頭倡議,使春聯週五得就近使用堤外比賽再成為一常態了。 以上也是我的一點嘮叨和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240.136 ※ 編輯: kaiswang 來自: 1.161.240.136 (11/23 02:49) ※ 編輯: kaiswang 來自: 1.161.240.136 (11/23 02:50) ※ 編輯: kaiswang 來自: 1.161.240.136 (11/23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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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地政系一定要為了你們改練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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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冒著你們說的危險跟麻煩跑到秀朗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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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覺得只把所有的東西建立在你們的方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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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太說不過去了嗎 自已想要方便 付出佔各場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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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說地政系一定要啊XDD 要不要再看看原文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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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文後不就這麼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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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好像是要嘛各憑本事要嘛看地政願不願意理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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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沒有說我比較希望哪一個結果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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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希望和一定要好像是兩件事 要不要再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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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也說了地政這次沒有絕對義務要理讓 如果佔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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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絕對保有自主的決定權利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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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一再強調這次於理上地政沒有錯啦 所以要戰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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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找錯人了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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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不該用多數暴力來壓迫 至於希望跟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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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再問問我國文老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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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我修一下自己的文,如果修到推文了抱歉請再補上即可! ※ 編輯: kaiswang 來自: 1.161.240.136 (11/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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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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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堆老屁股的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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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著你也是老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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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老屁股XDD
11/23 15:42, 19F
※ 編輯: kaiswang 來自: 1.161.240.136 (11/23 19:29)

11/24 00:25, , 20F
不好意思 我是沒有什麼運動習慣的人 請問佔場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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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0:25, , 21F
意思?
11/24 00:25, 21F

11/24 00:45, , 22F
樓上暱稱"棒球王",看起來很有運動習慣阿
11/24 00:45, 22F

11/24 00:53, , 23F
樓上認錯人了吧
11/24 00:53, 23F

11/24 00:58, , 24F
原來是誤認我強者同學棒球王兼神投:大逼噓妳
11/24 00:58, 24F

11/24 01:12, , 25F
是喔 Sorry內
11/24 01:12, 25F
文章代碼(AID): #1Eo-vYdR (Spring_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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