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紀錄] 春聯二年第10戰 英哲 v.s. 外資
前文恕刪
不好意思
我是公行系的同學
我覺得今天的比賽 有些規章上的問題好像被輕忽了
早上算是兩地開打 秀朗橋的兩個球場
我們公行系原本的練球時間就是禮拜一早上
因為得知春聯今日有比賽
故經隊長指示下決定不跟春聯搶場地
轉而到最旁邊的壘球場練球
但 站場學弟發現
真正有來站場的只有資科
另一個場根本沒人佔
於是我跟站場學弟就兩人分佔另一球場與壘球場
我交代學弟 如果春聯有要打再讓給他們
如果沒有我們就自己用
後來 接近七點 學弟說有個E開頭的隊伍說要打春聯
於是場地就讓給他們
當下我們覺得相當誇張
以下引述規章內容:
六、參賽義務
3、場地確保
當日首場比賽雙方隊伍「均」於開賽兩小時前派出至少兩名球員佔場,
(週一上午為06:00、週五為11:00)
為公平起見,每隊都會輪到兩次負責佔場的時段,
請務必準時到達。
七、罰則
3、未確保場地
雙方均未在規定時間前抵達球場確保場地,致使比賽無法進行或延宕者,
各記一次惡意棄賽。
也許參賽隊伍有這個心意要來站場
但是 事實上 我們沒看到
我想 既然大家要參加春聯
是不是就該遵守遊戲規則
我們公行系身為春聯的一份子
為了尊重春聯比賽
犧牲了一個禮拜難得的練球而屈居壘球場
但 其他成員是不是也保有這種尊重比賽的心態呢
今天 起了一大早只能窩在壘球場
看到其他隊伍姍姍來遲還能在好場打比賽
如果大家從我們的角度想 是不是會覺得很悶
希望往後的比賽
這種情形能夠不再發生
最後 敬祝
各隊隊運昌隆
春聯比賽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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