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籃版版主共用帳號檢舉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永無只盡~~)時間11年前 (2013/07/07 23:57),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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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HsKDKTC (CourtSports) [ptt.cc] Fw: basketballTW 看板禁?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urtSports/M.1373193044.A.74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brandon0415:說明一下 我帳號借LuEggs 幫整理精華區 07/07 22:58 : → brandon0415:這水桶是他用的沒跟我說 我剛才發現 07/07 22:58 : 依據共用帳號禁止原則 #17dpxXMZ (ID_Multi) : 一.原則上禁止兩人或兩人以上使用同一帳號 : 二.若因板務有需求者,板主得向帳號部(ID_Multi板)申請一共用帳號,並提供相關資料。 : 資料包括帳號名稱、此共同帳號之使用者為何、申請原因。 : 帳號部保留是否接受申請之決定權。 : 三.檢舉辦法如下 : 1.檢舉人資格為小組長以上層級,且被檢舉之事由為其管轄範圍內 : (小組長則為小組、群組長則為群組) : 2.被檢舉者需有下列行為 :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積極作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鬧板、洗錢等。 : 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 : 3.檢舉流程 : (1)若被檢舉事由與看板事務有關,由該板板主向小組長申請,並檢附證據, : 由小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 (2)若被檢舉事由與小組事務有關,由該小組小組長向群組長申請,並檢附證據, : 由群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 (3)若為其他重大公共事由,則向板務站長申請,或來信向帳號部詢問。 這件真的是我不對 也到過歉 讓我上了重要的一課 不過joh大好像不符合 本版7391篇以說明j大卸任 1.檢舉人資格為小組長以上層級,且被檢舉之事由為其管轄範圍內 (小組長則為小組、群組長則為群組) 所以這檢舉不知道是否有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172.23 ※ 編輯: brandon0415 來自: 111.241.172.23 (07/07 23:58)

07/08 01:12, , 1F
檢舉資格是指在ID_multi板的檢舉 不是這裡 你這次玩太大了
07/08 01:12, 1F

07/08 01:14, , 2F
早就失去檢舉條件了,brandon已經自首了,符合自首條件
07/08 01:14, 2F

07/08 01:25, , 3F
沒抓到真可惜啊
07/08 01:25, 3F
意思是我在22:58 自首承認借帳號 joh大23:16 立即檢舉 這樣符合自首條件?

07/08 01:41, , 4F
好奇詢問... 共用帳號有自首無罪這回事嗎?
07/08 01:41, 4F

07/08 03:19, , 5F
有時間吵自首 不肯花時間新增版主嗎? 瓊斯杯期間會很
07/08 03:19, 5F

07/08 03:20, , 6F
亂 不能在無政府下去了
07/08 03:20, 6F

07/08 08:12, , 7F
來不及了 共同帳號要直接拔 這次自爆了
07/08 08:12, 7F

07/08 08:13, , 8F
但還是感謝你把某j趕下台的功績
07/08 08:13, 8F

07/08 09:32, , 9F
出師未捷身先死 悲劇
07/08 09:32, 9F
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的支持與配合 ※ 編輯: brandon0415 來自: 111.241.172.23 (07/08 11:38)
文章代碼(AID): #1HsP01UJ (Sport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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