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主arkod濫用權力針對特定板友懲處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時間13年前 (2011/05/13 01:00), 編輯推噓14(14012)
留言2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21 (看更多)
※ 引述《Jefa910 (戰地記者)》之銘言: 後面這串推文裡有三位現任板主、一位前任板主和一位長期使用本板 的資深使用者,拜託一下,非申訴案件相關人員未經組務要求請勿擅 自發言,板主在組務板被扔水桶實在不怎麼好看。 我在這邊把我的紅線畫清楚,除了資深使用者就申訴程序的事務性問 題推文提醒原申訴者這個在本板常見的狀況以外(例如,在沒有附上 與板主信件的申訴文之下推文告知需要補齊申訴信件),一律視為違 規。這是最後一次的警告。特別是板主群,再有類似的狀況,除了組 務板的水桶處分外,還會附上警告一枚。 籃球群組 Hoplite

05/12 09:34,
你是不是搞不懂Hoplite要的是什麼...
05/12 09:34

05/12 09:35,
你舉出的「證據」都沒辦法證明板主群針對你耶...
05/12 09:35

05/12 09:37,
小組長不是說不能下面發言嗎 你已經第二次了
05/12 09:37

05/12 11:26,
"1案兩判"連我這外行人都看懂了...
05/12 11:26

05/12 12:48,
判就判了還重新加重判決 這種做法很難苟同
05/12 12:48

05/12 12:49,
組務申訴要翻案其實很難 因為組務是會偏向版主的
05/12 12:49

05/12 13:23,
三位板主都同意加重處分→事實上有一位不同意
05/12 13:23

05/12 13:24,
這樣還是執意要加重處分(原因也有問題) 請問不是針對的話
05/12 13:24

05/12 13:24,
該用什麼詞彙來形容這種舉動?
05/12 13:24

05/12 14:19,
我覺得是有少許誤會。
05/12 14:19

05/12 14:20,
組務認為焦點在於"版主針對Jefa"
05/12 14:20

05/12 14:20,
而事實上有爭議且容易舉證的部分在於"一案兩判"
05/12 14:20

05/12 14:21,
不過Gerrard1004和abby4568聲援Jefa910讓我很意外就是了XD
05/12 14:21

05/12 16:30,
事實上不認同"版主討論出的三十天"而"個人"執意強加為六十
05/12 16:30

05/12 16:30,
天就已經是很明顯的針對了
05/12 16:30

05/12 16:31,
請問"個人"主觀認定就可以強制作出改判 那還需要"版主群"
05/12 16:31

05/12 16:31,
幹麻?
05/12 16:31

05/12 16:56,
除非arkod親口說他針對你,不然我想是沒辦法證明
05/12 16:56

05/12 17:51,
這些不合常理的動作,難道不奇怪、不需要說明嗎?
05/12 17:51

05/12 18:03,
為什麼加重你自己貼的#1Dnvgorh就說的很清楚了吧~
05/12 18:03

05/12 18:12,
而且就是為了公平無針對才加重你 不然你亂那麼一大串 別
05/12 18:12

05/12 18:12,
人才亂個幾行 判你跟別人一樣不是在針對別人嗎?~XDDDDD
05/12 18:12

05/12 18:14,
另外信件根本沒有任何板主說反對桶你 只看到說明最後的結
05/12 18:14

05/12 18:15,
論是板主群一致的~ 所以小組長才叫你提出針對性證據 而不
05/12 18:15

05/12 18:16,
是沒證據單純你在那邊腦補懷疑~~~~XDDDDD
05/12 18:16

05/12 19:55,
2120好像跟小組長一樣沒看懂文章
05/12 19: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97.222

05/13 01:16, , 1F
等等...限制不相干人士發言是小組長您個人紅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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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17, , 2F
進板畫面明確說並不限制耶 是哪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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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您近來爭議性判決頗多,連讓人針對案件本身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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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耶=_= 樓上不說我還沒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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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19, , 5F
針對案件本身提出建言,嚴禁針對事主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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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板畫面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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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20, , 7F
都不行,未免有"封大家口"、不接受公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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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21, , 8F
其實能不能針對案件給意見沒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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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進板畫面的說明和組務個人的規定能統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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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未免有點....不教而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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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22, , 11F
當然對於小組長作判決沒差,但他敢這樣判就要敢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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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23, , 12F
大家公評,禁止大家推文討論有逃避大家公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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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33, , 13F
有說不限制,但是還有最後兩行,根據以往的判例,太超過還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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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1:34, , 14F
被組務處分,小組長的用意應該是提醒這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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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2:28, , 15F
z-2-2-3-3 5.4 群組法規禁止 但是進板畫面卻說可以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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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8:40, , 16F
以組規為準, 申訴案件非經小組長要求不得發言, 是行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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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8:41, , 17F
年且明文規定的. 不要說路人, 與該案權益直接相關者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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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8:41, , 18F
未經群/小組長要求不得任意回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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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8:42, , 19F
現實生活裡的申訴與法庭審理, 當然應該接受公評, 但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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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8:43, , 20F
也沒有在處理過程裡讓路人、旁聽者隨時發言的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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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9:11, , 21F
可能星爺看太多,忘記法庭裡有法警庭丁的存在吧
05/13 09:11, 21F

05/13 11:13, , 22F
那都不重要~有空發這篇幹嘛不回JEFA的正文...真的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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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2:17, , 23F
小組長那我最新篇文章可以回一下嗎@.@? 現在狀況蠻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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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45, , 24F
事實上也並非沒有 輿論、媒體事實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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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46, , 25F
但事實上我並沒有指責的意思 只是看到#1DoeiCCy水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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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48, , 26F
執法者水桶"質疑判決不公"的聲音 寒蟬效應阿....
05/13 15:48,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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