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來函照登(代 kobesuck,NBA 板)
kobesuck提出的論點是他只是引述俚語,
但「不要臉」一詞已經構成很明顯的人身攻擊,
是否為引述與是否觸犯板規並不衝突,
所以他的case是一定會進桶的。
「老狐狸」的原判決是水桶,
在大量版眾提出抗議之後,
從包含教育部辭典跟文章中使用方式等等再次對老狐狸一詞做了確認,
並沒有任何嚴重到足以構成人身攻擊的解釋或是聯想;
後另有使用者提出反對意見以及其他定義,
但與我查到的定義除了用詞上的些微差距之外並無明顯不同,
例如:「狡詐」vs.「狡猾」之類,
所以初次改判為解除水桶後便沒有再做其他的修正。
※ 引述《Hoplite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之銘言:
: ※ 引述《Hoplite (票爺是民主的燈塔)》之銘言:
: : 相關文件齊備,依規定受理此申訴。惠請 NBA 板板主 dOodoOhOw 君
: : 就本案提出說明。
: : 籃球群組 Hoplite
: 此申訴已成案許久,惟迄今未見板主回應,宜儘速回覆以為後續審理。
: 籃球群組 Hoplite
抱歉,我以為是跟ZIDENS討論串同一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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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