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主permoon不當劣文
※ 引述《complains (小抱怨)》之銘言:
: → maxjh:樓上可以看一下原本的新聞再說話 雖然我覺得那篇也滿廢的 06/27 01:08
: 推 adamsung:小組長有點模糊焦點了 重點小組長也說了 "此為 MLB 新聞" 06/27 01:30
: → adamsung:如果小組長有此認知 那版主permoon的劣文也並無不合理了 06/27 01:31
: 推 adamsung:再來文中末段記者並無對此事件作出解釋 只提供KB本人的說 06/27 01:33
: → adamsung:法 故complains的轉作參考解釋甚為牽強 最後花邊新聞部份 06/27 01:35
: → adamsung:更是扯遠 因為回歸原點此為MLB新聞 非NBA新聞 就算版規並 06/27 01:37
: → adamsung:無規定不可張貼花邊新聞 也是在此新聞為NBA新聞的情況下 06/27 01:38
我想兩位有些誤會了,先前雖然宣佈保留對籃球群組相關事務的發言
空間,但原則上僅限於通案性的規則;為了避免干擾案件審理、甚至
引發爭議,非關係人請勿就申訴中之個案任意發言。
說的再簡單些,對於申訴中的案件,除了當事人以及所指定之證人以
外,原則上是不允許任意發言表示意見的。唯一可以接受的例外,是
對申訴程序的事務性建議(例如:推文提醒申訴者要附上與板主間之
原始申訴信件)。
先前說明的或許不夠詳盡,往後請注意,避免再有類似的狀況。
籃球群組 Hopli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21.188
推
06/27 23:20, , 1F
06/27 23:2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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