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辭] FAPL 版主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agGREssion)時間15年前 (2009/09/06 03:07), 編輯推噓1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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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足球群組的使用者好: 首先替這幾天造成的紛亂向各位使用者致歉,感覺焦點有被模糊的跡象,然後各項揣 測以及衍生出來的爭端讓情況變成更趨紊亂,因此在這邊我有必要補充一些說明以及 釐清一些使用者對我的印象。 一,對事不對人 前面寫過,這次如果只是單純的辭職案,那麼大家根本不用大費周章來這邊討論這些 東西,問題是今天它牽扯到整個足球群組的一些光怪陸離現象,而我覺得這是可以藉 由大家的努力而有所改變的,如果可以藉由自己的努力讓討論區更好,那麼為何不試 著努力? 我無意討好某部份族群,也無意與某部份族群針鋒相對。事實上這次的行動根本不是 在懲罰板主,我不覺得FAPL板的板主群有什麼違規之處。我既不是原告,也不是法官 ,整件只是建立在想要藉此瞭解板主在管理上的觀點罷了,這對我在未來處理相關案 件時會更擁有理解的基模。我在回應時的言詞或許稍微嚴峻,但絕非懷有任何價值觀 涉入的意涵,因為我知道要是先替自己預設立場的話,反而會沒辦法客觀的瞭解整體 情況,也無法理解(理解≠同意)雙方的論點。 只是目前我擁有的資訊不足,在這種情況之下,能夠用來判斷的參考也會越少。對於 FAPL版的情況,我不希望只是看到版上兩派人馬針鋒相對的各種說法,也想聽聽看板 主在管理上的意見。如此而已。 只是有鑑於過去我在處理某些版面的問題時,往往由於得不到板主回應而讓問題無疾 而終,因此這次希望以採取一些方式讓板主能夠即時回應,而不是像過去某些案例時 總是苦苦等待對方板主回應而曠日費時。因此我會覺得所謂的罰則根本不是重點,能 藉此提早得到完整的資訊才是此次的目標。 由於在思考「暫停板主職權」罰則時,自知這並非成文法,理所當然有受到公議之可 能。但我僅將其效用視同為警告,只是層級比一般口頭警告更高,但遠不及更嚴重的 去職處分。今天只是在進行問題的回答而已,「沒有回答問題」並非真正的「不良情 節」,不應該受到拔除職務的「永久性處分」,我擁有的小組長裁量權不容許我這樣 做,也因此我在第一篇文章裡頭,僅將最高罰則訂定在「暫時性去職」上頭,除了提 醒板主應該盡到閱讀組務板的義務以外,也希望藉由罰則的嚇阻力,使有關單位先行 提供更完整的資訊,讓整體情況有更完整的脈絡,這樣的目標終究是立意良善的。 事實上,我在上週初步提出詰問時,並沒有見到使用者提出任何回應,這讓我產生「 錯覺」認為使用者已經理解與接受我使用這種綁架手段的目的,然而看到本週這些突 然冒出來的後續爭論後,我想利用這個段落說明自己的論點是有必要的。 最近體育群組板在一些案件上也正在試行這項「暫時性去職」的罰則,但目前看來也 都無獨有偶的引起不少誤解。我再重申一次,這樣的罰則屬於「暫時性」,不可能成 為板主去職的正式根據,所以我在最初並不認為這會對板眾或是板主造成權益損害的 情況,而且在板主無違法事實之際,小組長是不可能將其「永久性」去職。 也就是說,在這次的調查當中,是不可能出現「永久性去職」這種處分的。因為關於 這次的問題,並不是要調查板主有無違法事實,而是止於資訊調查。既然僅只於資訊 調查,那就不應該就這些獲得的資訊中羅織罪名,這不是管理者應該有的態度。 希望這樣的解釋能夠有助於FAPL板主與使用者理解。理解不等於同意,但我希望各位 僅只於理解就行了,誤解請收起來。 二,身為小組長的立場 既然如此,那麼選擇這個時間點進行旁人所謂的「干預」是否有瀆職之嫌?這是否又 違背了我在上任時宣告不干涉各家看板自治的宣言? 回顧上任至今經手的案件或許不多,但每次的事件我都自認要在獲得最足夠的資訊之 後再去做出判斷,不論是協助Arsenal板轉送多重帳號調查、協助ManUtd板轉送多重 帳號調查、jersey板水桶案、WorldCup板板主更換、、、這些事件我都盡我自己所能 的去協助相關版面處理問題。 那麼,關於這次的FAPL板又是如何呢?事實上,根據站方提供的「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確實提到:使用者若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有異議,可至該板所屬組務申訴處理。這 兩年來,我確實收到不少反映。但在最初,我就已經向FAPL的板主說過我不會破壞自 己「不干涉看板自治」的承諾,雖然沒有信件備份佐助,但我在過去當中確實沒有做 出任何干涉的動作。 至於我現在的行為是否屬於干涉?雖然說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但我希望各位使 用者「理解」的是,我在這個階段還屬於蒐集資訊的階段,不可能,也無法做出任何 所謂的干涉動作。 我到現在還沒有受理任何關於FAPL板的申訴案,除了我不接受任何信件作為申訴文件 (按照本板規定,除非申訴者已經被本板水桶,此種情況下才有可能受理他的信件) ,也是因為我覺得整件事我還處於資訊不足的情況,若是這樣貿然成事,我很有可能 會因此判斷失誤而損害了相關人士的權益,而這是一個組務人員最糟糕的行為。 如果有在注意組務板這邊的文章,或許有人會注意到我常常用「下指導棋」強烈譴責 某些人士不適當的行為,這似乎有些干涉到其他同僚的職權,但我覺得這種事情是我 最不能容許的,我也願意以同樣的標準這樣規範我自己。我並沒有干涉過足球群組看 板的內部營運,過去僅在Turkire、Asia、WorldCup等板板主有所怠忽之下才會進行 瞭解與板主遞換,但這樣的前提是在那些看板確實有營運上的問題。以眼前的FAPL板 來說,我不需要干涉該板營運,那個板也不需要我的干涉。 一個簡單的問題就可以說明我的立場:干涉FAPL板之後對我來說有什麼好處? 最後重申一遍,沒有任何團體,任何人,或著任何外力能夠操縱我的判斷,這是我作 為一個小組長最基本的道德,甚至是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原則,我非常自豪我在過去 的處理當中都遵循這樣的原則。我沒有意願成為某些人的代表,也無意和某些人視若 敵讎,因此那些認定我代表某些人的指涉請收起來。 三,關於這三個問題 我在想可能是我中文太差,或著是邏輯真的有問題、、、從第一篇回覆samula的文章 中,我就表明這三個問題是我在基於協調小組內爭議而產生的相關問題,而在之後也 說過我希望能借此機會瞭解一下FAPL板的板務營運實況,這樣的說明都表示我並不是 針對FAPL板板主,只是板主的回答內容讓我獲得的資訊不足,才會要求對方補充回答 而已。此外,我也藉機瞭解Soccer板的板務運作情形,我想這應該不代表我厚此薄彼 吧? 此外,前些時候棒球群組或是籃球群組也都有小組長主動瞭解其所轄看板板規運作情 形的調查,如果各位有疑惑的使用者願意花點時間的話,是可以往前面翻閱相關文章 的。 我針對FAPL板提出的三個問題確實與samula的辭職案無直接相關,這點確實是如此。 但在我開始介入並開始蒐集資訊之後,這三個問題正好是針對現今FAPL板務運行現況 我所不瞭解的地方進行補充。因此我認為我提出這三個問題是很適當地。 四,個人行為部份 對於「使用者、板主、小組長」這樣的角色轉換,我自己有一套自我規範,但偶爾還 是會有讓別人覺得自己踰矩的情況,事實上我也曾經被某些看板板主警告甚或懲罰過 ;我也曾經因為某些事件造成某些看板權益損害,而在事後向該板板主討論可以進行 任何補償的部份。我從不認為自己因為具備小組長身份,就擁有各種言論免責或是刑 罰豁免的自由;我也從未對各個板主施壓過,過去曾經某板板主以為我替某板板主出 頭對其施壓,但我說明後他也理解這只是訊息傳達與解讀造成的誤會、、、 上頭的說明只是要表示,對我來說,使用者的角色是我最原始的身份,我不可能時時 刻刻都拿著組務人員的身份去參與各板討論,然後動不動就出來當個糾察隊指責板主 ,這樣的話,我跟那些網路小白們有何不同?這個身份不是拿來招搖撞騙的,我和我 的同儕們都有這樣的自尊與自傲。 我要說的是,前面許多使用者認為我這些不莊重的個人行為已經對自己職務的公信力 造成戕害,這點我無法否認,但就是因為如此,我才需要在角色轉換成小組長之際更 為謹慎(當然還是有疏忽的地方,但「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我確實有在為自己疏忽 而造成板眾權益損害而找尋任何彌補措施)。 就是因為我在使用者身份的表現如此隨性,所以在這次的資訊調查中才更需要板主的 說明,我需要更中立性、更精確性的資訊,補充我目前所知的不足。就只是如此。 不過有鑑於許多使用者質疑我的公信力,整件事情似乎無法在「互信度」的基礎上進 行調查了、、、雖然感覺有點遺憾與悲哀,但我想這次的調查活動得就此打住,因此 如果u1302094板主願意補充相關資訊,就請回文;若覺得我上述論點無法讓你接受繼 續選擇拒答的話,我也不能說什麼,畢竟那是個人自由,在目前這種互信薄弱的情況 下我無法要求什麼。 我以為,如果使用者或是板主無法信任小組長,那麼在案件的申訴過程中也無法做出 完善的判斷。我和我的同儕們都相信互信度是本板存在的基礎,不論是進行申訴處理 ,或著像這次僅僅是資訊調查而已。 那麼,最後是關於這次案件的後續處置。 關於此次的調查,我想就先暫時到此告一段落吧。就像我上面寫的,u1302094板主願 意補充資訊,就請回文;堅持繼續拒答的話,那也無妨,因為在缺乏互信的情況下, 我沒辦法要求什麼。而「暫時性去職處分」的警告手段更不可能施行在這種缺乏互信 的情況之下。但我日後還是會針對若干案件使用這種警告手段,因為從這次的事件當 中可以發現,使用者或是板主確實很在意這項警告的罰則,甚至希望將這項罰則施行 在我身上,我想這可能代表這項罰則真的有其效力存在吧。 而關於samula的辭職案,我在這邊要暫時予以退回,因為我還有若干不瞭解的地方。 如果samula板主依舊懷有不可抗拒的辭意,是否可以先讓我瞭解我在本系列討論串中 對你提出的兩項問題呢?謝謝。 另外誠如我一開始的論點,關於FAPL板的營運上我還是想獲得更多資訊,那麼是不是 可以麻煩u1302094板主撥出個私人時間和我會晤呢?雖然我現在僅能選擇新竹或台北 兩種地點以及少數的部份時段,但我想以前些年彼此的私下互動,這樣的面晤請求應 該不會太過份吧?當然若有其他使用者想要參與也非常歡迎,這些細節都請u1302094 應允並與我聯絡後,再行討論細節吧。 最後,根據群組長在前一篇所言,本系列「不禁止」對此的正反意見陳述,因此本文 不鎖,但禁止在本文下以推文討論,若使用者意圖陳述相關意見者請回文,但嚴禁人 身攻擊。在此也謝謝群組長在我週中忙於考試之際協助處理版面。 補充說明的是,我擔任小組長的契機從來就不是為了對付一個人,對付一撮人,對付 一夥人而開始的,我在批踢踢的足球群組認識了一些契合的朋友們,彼此的支持隊伍 皆不相同,我有何必要為了對付某些特定族群而連朋友的基本情誼都抹煞了呢?那對 我又有何利益?足球運動在台灣也許還是不盛行,也許還是四年一次大拜拜,也許還 是看不到電視轉播、、、但我都希望在足球群組之內,我們所有人都能努力的經營這 個最多人使用正體中文的討論平台,不論你是一個使用者,一個板主,或著像我一樣 的小組長。 謝謝各位。 祝 安好 組務J --- 利用最後面寫一點「身為使用者」的個人意見、、、 有些人會說:「足球迷已經這麼少了,還需要這樣搞內鬥嘛?」但我覺得我現在的作 為距離內鬥還差得遠哩。我無意扮演裁判,我也知道所謂和樂融融的論壇氣氛只是偽 善的假象,但我只是覺得我們可以更努力點,把焦點放在球場上,不要只是會在論壇 上逞兇鬥狠。言語暴力也許兵不血刃就可以傷害敵人,但如果我們只是喜歡羞辱相同 熱愛足球的友人們,並以為自己從中獲得樂趣,那麼這和內鬥有何不同? 我不曉得各位能不能分辨「同理心」與「同情心」?而我想擁有「同理心」是很重要 的,也就是許多使用者常掛在嘴邊的所謂的「尊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或著「哀 矜勿喜」,我想我們的老祖宗們不厭其煩的教導這些道理,如果我們真的能夠「理解 」他人,那麼那些無意義的爭論是否就能減少了呢?那麼那些沒營養的人身攻擊是否 就不會成為顯學了呢?我知道理解他人很難,畢竟有些時候我們也很難理解自己,但 我想這些功夫都是我們人生的課題,這讓我們成為更圓滿的人,不是嘛? 喔,對了。我反對羞辱,但支持嘴炮,這兩者是很明顯不同的東西,但某些人的嘴炮 太過頭了往往形成對另外一群人的羞辱,因此還是回歸到「同理心」的課題上頭了。 球迷沒有罪,他們僅有因為輸球而痛苦的原罪,因此他們沒必要受到人身攻擊的痛苦 ,沒必要承擔這樣被圍剿的痛苦(除非他們自找的)。 少些沒營養的人身攻擊,看球更美好~不是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83.114 修改錯字 ※ 編輯: JUNstudio 來自: 220.137.83.114 (09/06 03:10) 修改英文錯字 ※ 編輯: JUNstudio 來自: 220.137.83.114 (09/06 11:59)

09/06 11:56, , 1F
請用全名ManUtd版,就像飛狗不能縮寫為狗一樣,謝謝。
09/06 11:56, 1F
抱歉,昨日半夜寫稿時有些疲倦,所以腦袋有些不清楚的地方, 在此對ManUtd板板友致上歉意 不過建議okwool可以不用舉例說明,我想剛睡醒的我相當清楚瞭解你的詰問,謝謝

09/06 11:58, , 2F
看完後 原來小組長還要身兼檢察官 辛苦了 (敬禮)
09/06 11:58, 2F
※ 編輯: JUNstudio 來自: 220.137.83.114 (09/06 12:04) 修改錯字again...=____= ※ 編輯: JUNstudio 來自: 220.137.83.114 (09/06 12:08)

09/06 12:25, , 3F
09/06 12:25, 3F

09/06 12:49, , 4F
我想請問足球群組陸光怪離的怪現象是什麼?
09/06 12:49, 4F

09/06 12:50, , 5F
而這陸光怪離的怪現象跟英超板板主群有什麼關係?
09/06 12:50, 5F

09/06 13:19, , 6F
那個...愚人節的事情 司徒兄你還欠群組一個交代XD||||
09/06 13:19, 6F

09/06 13:59, , 7F
是喔....
09/06 13:59, 7F

09/06 21:03, , 8F
是歐、、、
09/06 21:03, 8F

09/06 21:24, , 9F
end
09/06 21:24, 9F

09/06 23:11, , 10F
是喔
09/06 23:11, 10F

09/07 00:52, , 11F
清新健康
09/07 00:52, 11F

09/07 11:44, , 12F
看完整篇我只記得光怪陸離這個成語 (汗)
09/07 11:44, 12F

09/07 12:31, , 13F
是喔
09/07 12:31, 13F

09/08 08:35, , 14F
飛狗舉例狗官狗博士的時候也不見你說不能舉例啊XD
09/08 08:35, 14F

09/08 11:16, , 15F
是喔...
09/08 11:16, 15F

09/08 22:10, , 16F
舉例就是質疑小組長的清醒(筆記)
09/08 22:10, 16F

09/11 12:08, , 17F
說別人鬥版主 這邊有一票人再鬥小組長
09/11 12:08, 17F

09/11 17:13, , 18F
是喔 鬥板主很好阿 ㄎㄎ
09/11 17:13, 18F
文章代碼(AID): #1AehRRTo (Sport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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