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請辭] FAPL 版主」案
※ 引述《flyingdog (角落的花樣年華)》之銘言:
: 推 flyingdog:已經是針對個人的ptt行政處分了 當事人都沒出來講話 09/03 01:02
: → flyingdog:各位樓上的是訴訟代理人嗎? 09/03 01:02
: 推 GordonBrown:然後又吹哨子要懲罰版主..牛仔快回來喔不然位置不保了 09/03 01:03
: → GordonBrown:小組長勒令你收假,回來答復他的問題...你收到了嗎??? 09/03 01:04
: → flyingdog:還是以為這裡跟英超版一樣 旁人叫一叫 事主躲一躲 就不 09/03 01:04
: → flyingdog:用理會的? 09/03 01:04
: → flyingdog:說實在的 在外島當兵還能兼板主 這已經是很奇怪的事了 09/03 01:05
: 推 GordonBrown:啊..是未來版主!! 我比較市儈..先叫聲“狗版主”好了 09/03 01:05
: 推 jackals60:= = 09/03 01:06
: → GordonBrown:未來版主您好!!希望日後多多煮教厚!!!! 09/03 01:06
: 推 flyingdog:GordonBrown針對我稱「狗版主」一節 個人認為已經是公然 09/03 01:09
: → flyingdog:侮辱跟人身攻擊 在此公開予以檢舉 請本版版主裁決 09/03 01:09
: → GordonBrown:這是翻譯吧..你看蘿莉狗.. 你這樣是針對人不針對事了 09/03 01:10
: 本想寫信與mousepad板主檢舉
: 但m板主信箱公告稱:不受理私下申訴
: 那我在此提出對GordonBrown版友於前開推文中
: 明顯針對我個人的人格法益為侵權行為提出申訴
: 按,一般擅用中文人士均知,於身分或職位代詞前以"狗"形容,乃有侮辱貶低之含意,
: 例如:狗官 狗博士等字眼,
: 而本人暱稱中譯為飛狗,g版友不以全譯名代稱,卻以"狗版主"指稱,
: 由推文前後文亦顯非另有他指,顯有刻意公開針對本人侮辱之實,
: 特此提起申訴,請版主依照管理本版權限予以裁決.
處置:G網友水桶
說明:
相關文章已經張貼超過24小時
該發表的建設性建議應該都發表過了
新發表的推文已經流於攻訐
在這邊先以群組長身份介入足球群組業務加以鎖文
G君在推文中使用「狗板主」稱呼f君
並且在f君明顯表達不滿與認為受辱的情況下
仍繼續為此稱謂辯解
我採取如同日前前棒球板板主g君於本板公開對前NBA板板主b君不當發言時的標準
以當事人的感受為最重要判準
必要時輔以雙方前後發言脈絡
同時
與該案相同地
若當事人未主動於本板表達感受、而我認為有違組務板發言尺度時
我則會主動徵詢當事人意見、於判決後以信件充分告知當事人並留予其表達之空間
回到本申訴中
當事人f君已充分表達對此一般認為是侮辱性用詞感到不滿與認為受辱的情況下
G君仍執意堅持自己對該詞的使用
我認為警告已經不足以符合G君的行為
因此判予水桶
組務板水桶若欲申訴請依例於168小時內以信件向群組長(本人)提出
組務板與連署板兩板水桶向來是同步的並且沒有解除期限
組務板過去也曾經針對所有文章鎖文、並在組規明確侷限板友發言權力
現在盡量開放公共事務討論不是群組長/小組長們的施捨
而是認為公共事務與掌握權力者的處置必須受到合理的公共評論制衡
但終究這些公共評論仍然必須基於尊重與根據事實
希望各位在任何爭議性討論的時候盡可能把握這樣的原則
若評論超出上述原則或公務秩序受到嚴重滋擾而不得不鎖文時
組務仍將盡可能採取其他公開管道供使用者發表評論
惟屆時手續較為不便之處尚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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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