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板主BullShits濫權水桶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永遠的強姦之神)時間15年前 (2009/05/11 22:55), 編輯推噓12(1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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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雖然小組長尚未裁量 : 我必須警告kobelovesex網友: : 1. 隨意用大E編輯申訴文, : 會導致小組長無法判斷證據真偽、是否受到竄改, : 必要時小組長得拒絕受理。 : 你已經編輯很多次了, : 也夠了吧? : 本文發文的時間起你對於申訴文的刪修都將使申訴作廢, : 請自重。 : 2. 組務板文章近一年盡量不鎖文的原因, : 就是要讓所有組務處理過程, : 在必要時能受到必要的公評。 : 你的多次任意刪修推文在PTT幾乎任何看板都是不允許的行為, : 更不要說在組務板。 : 組規中對於非案件相關人發言影響案件審理秩序自有規定, : 情節嚴重將會給予警告甚至水桶, : 但是情節嚴重、是否影響審理秩序, : 是由小組長裁量, : 而不是小組長還沒裁量你就自己來。 這是精華區裡的群組法規: 5.3.申訴案一經受理後 申訴者及該板板主僅得應小組長要求 以Repost方式發表正式文章回答小組長提問 以維護審理程序 未經要求之發言 其內容均不採信 小組長並得採取有助維護審理秩序之必要行動以制止未經要求之任意發言 5.4.完整申訴過程中 非該案權益直接相關人不得發表文章或推文 違者直接刪除並得設水桶以維護審理秩序 這些條文寫得很清楚,非該案權益直接相關人不得發表文章或推文, 我不知道該法規是否已廢除,若未廢除,那你所說的"在必要時能受到必要的公評" 就是跟群組法規相衝突,既然精華區的法規並未更新,就表示沿用舊規, 那到底是要以哪一種說法為準?可以請你說明一下嗎? 並不是我喜歡刪推文,而是我不想任由其他人在推文裡批評侮辱本人, 也不想在推文裡跟"與本案不相干者"爭執,不但會越吵越亂,而且也會模糊焦點, 甚至影響審案者的判斷,現實中的法庭也是如此,豈有允許不相干的人士 在法庭發表意見之情況?這些人又不是陪審團。 另外請不要牽扯ptt其他看板來舉例,有很多看板的板主都會叫發文者自行把 發生爭執的推文給刪除,這裡是群組事務板,請單就此板的規定來說明即可, 從昨天至今,mantola多次來本人申訴文中推文批評本人,並與hllwolfkhan閒聊, 並沒有任何組長出面制止,本人基於群組法規,為了不使與本案無關人士繼續擾亂, 才會先行刪除mantola推文,本人提供的文章與水球記錄,皆有備份,如果組長需要, 我亦可另外由信箱轉貼至本板,絕無竄改之疑慮,既然組長提出不可修改文章之要求, 我會遵守,但本人在NBA板已被禁貼,就算之後勝訴,也無法獲得任何賠償, 板主也不會因此遭到撤職,這對原告是非常吃虧,所以懇請組長能盡快審理此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4.44

05/11 23:08, , 1F
就算要刪除或是水桶也是由版主執行,而不是你自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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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08, , 2F
算吧 你自己申訴自己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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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09, , 3F
為了群組法規你也沒有權力修掉那些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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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1, , 4F
這組長已說過了 不需要你來重覆一次 不過我沒看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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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2, , 5F
有關於修推文的規定就是了 我很願意遵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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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何必多發一篇文講的自己好像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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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3, , 7F
你也是跟本案無關的人 也來趁熱鬧 是看不懂中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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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4, , 8F
群組長的回文跟法規衝突 我要求說明 這很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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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6, , 9F
跟什麼受不受害無關 你扯這些來嗆我 跟本案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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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17, , 10F
又要說別人在嗆你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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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在嗆我 我沒興趣理會跟本案無關的人 你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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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興趣理會幹麻回推文跟修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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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26, , 13F
既然自己行的正坐的穩就不用怕人公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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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23:27, , 14F
言盡於此...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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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行得正 才會來提告 不需要你來提醒我 而且我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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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的文 你什麼官也不是 搞清楚 到底是誰該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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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板主提出 我也願意提供水球記錄做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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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所推的文字 丟你的水球絕對可以受到大眾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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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靜候小組長處理, 若有必要小組長會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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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為你是心虛所以刪推文 而且動不動就威脅說要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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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組長 本人在此篇推文到此為止 不再推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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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ola你實在是很好笑 你丟水球騷擾本人 這件事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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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完全無關 誰有興趣管你丟啥內容給我 反正我已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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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你了 在什麼板 該做什麼事 你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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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靜候小組長處理, 若有必要小組長會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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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推文的原因我講得很清楚了 你一直要說我心虛 隨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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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各位, 一部DVD我已經倒帶3次了, 可以讓我看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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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竄改跟板主的往來水球 板主自然會出聲 用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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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此模糊焦點 我也不想再回應你 交給組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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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本人給組長一個建議 審案只需要傳喚原告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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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同時也可去查NBA板 看是不是如我所說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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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2:22, , 32F
允許一些閒雜人等在此發言 很容易造成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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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5.4.這條法規寫得很清楚"非該案權益直接相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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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發表文章或推文" 群組長卻硬要解釋成"此板允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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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相關人來推文" 這顯然並不是我對法規的解讀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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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長在下一篇已經解釋了吧 對非直接關係人發表評論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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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必要措施 組規原先是說不得發表文章或推文沒錯 但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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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6:44, , 38F
群組長已經針對執法尺度作了解釋 目前的狀況就是若非相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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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6:46, , 39F
士發表評論前最好先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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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6:54, , 40F
組規也提到 "得"採取必要措施來維護審理秩序 組長們對來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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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6:56, , 41F
的也沒手軟過吧 這些應該不用k板友來指導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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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08, , 42F
奇怪了 你又是誰 你是小組長還是群組長 還是原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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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08, , 43F
訂定者? 不然怎麼會由你來解釋? 法規條文寫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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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11, , 44F
明明就是群組長的說明不照法規走 怎麼被你們講成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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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12, , 45F
解讀錯誤 作無謂發言 我只是提出質疑跟建議 群組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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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15, , 46F
文章裡卻都是他個人自創的說明 像刪推文這點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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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16, , 47F
我逛過一堆板 會不准發文者刪推文的板 少之又少 他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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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7:18, , 48F
說:在PTT近乎任何看板都一樣 不准修或刪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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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7:31, , 49F
樓上真時間還滿多的 一天到晚把時間花在這 想必很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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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7:39, , 50F
h君請勿再有類似發言, 並尊重其他使用者申訴權利
05/13 07:39, 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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