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棒球板主pacohung無故劣退
3/2的晚間九點於PTT的baseball板回了篇酸文
。。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站內 Baseball
標題 Re: [酸文] 鄭某人要不要換一下號碼
時間 Mon Mar 2 20:26:2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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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xx的新背號
鄭xx
∞∞∞
。。
因為沒有仔細看過板規而被處罰因此難有合理的怨言。
但是板規上名言的是,
。。
: 第十九條 標題新增[酸文]選項,在此標題內皆同意酸文或引戰,但此選項
: 不得回文也不得有人身攻擊及謾罵字眼,如有違反,一律水桶之
: 。
: 而[酸文]選項,一個帳號一天只能發文一次,如被查到,一律水
: 桶+劣退辦理。
: 而在其他文章、推文內容裡則不開放酸文及戰文或直接或間接引
: 起雙方或多方對立的文章,範圍包括人名、隊名、暱稱、組織、
: 國名及簽名檔。
: 由板主群裁定後,PO文者第一次給予警告及刪文,第二次以上水
: 桶+劣退並刪文處理之;若情節嚴重者得立即以水桶或劣退之。
: 而推文者內容也有酸文或是引戰文出現的話,由板主群裁定後
: ,水桶辦理。
: 以上違反本條各項規定者水桶一律30天
。。
依照版規的論處,我的合理判決是被水桶三十天,
而板規中對於字數不到的規定是
。。
第五條 一行文(含空白文章及無實質意義內容之文章),為19字以下文章,
請以推文或噓文為之。禁止使用注音文(以注音符號為文章之表現)
,特殊音韻無法使用中英文字符表示者不在此限。違者由板主群移
除相關文章。
。。
依照過往(無論是不是大賽期間)的模式,
一行文被劣退,而字數未滿則被不告知刪除且不警告。
在其他的板規都沒有違反,且沒有明顯的蓄意鬧版情況下,
最嚴重的裁決也是水桶30天。
當寫信給板主pacohung情商時,
他完全的回應是,
。。
國際賽期間板規加重處分...違規30天的話加重為劣退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站內 Baseball
標題 Re: [酸文] 鄭某人要不要換一下號碼
時間 Mon Mar 2 20:26:2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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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xx的新背號
鄭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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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9字文章也違反板規,加上回酸文所以劣退處分
。。
但回過頭看,板上置底的公告中,
對於國際賽的說明只有
。。
作者 pacohung (小隆╮(╯_╰)╭) 看板 Baseball
標題 [公告] 2009年WBC經典賽特別板規
時間 Fri Feb 20 17:22: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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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站次數 100--->500
文章篇數 不變
註冊時間 不變
劣文 不變
比賽期間轉播文置底
請轉播者用修改置底的方式轉播
比賽期間興奮文不處分
。。
且搜尋過公告,均沒有標示加重處分,
且如果依照特別版規,
我的文章列入「興奮文」則判決是不處分,
頂多是用錯標題,在情結不重大上,也是警告到小水桶的處分。
因此商請判決,
不在棒球板上po對我而言並不是太重要的事,
但是名片中的劣文評價卻會影響到ptt站友查詢到我後的觀感,
當然也同樣影響到我往後po時讀者的回應。
請查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17.24
推
03/03 01:4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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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我沒注意版規所以被處罰我無話可說
但重點是這並不是版規所規定的處罰,變成版主的自由心證
因為根據版規的說明,我所得到的處罰應該是水桶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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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惡法亦法,我還是想要提出來說明一下,
劣文的設置是要告訴讓站友知道某個人有惡意亂版的行為,
而且這種行為或許是牽涉到人身攻擊或是哪些比較重大的違規。
如果因為我這個確實是粗心所造成的錯誤就要用這種方式處置,
我認為實在是比例上不合。
至少我知道「公文」的選項不是讓一般人亂用的,
但是你怎麼知道「酸文」選項不能回覆?
當天晚上許多人也因為回覆了酸文而被劣退,
我想要澄清的是,板規要用到完美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板主的設置除了以板規作為準則外,
很大部分必須要靠自己的判斷,
我是不服這種沒有依照板規,且程度過重的判決。
另外說個題外話,
昨天棒球板更改了板規,
明顯的將字數限制的懲罰加重,
第三條 文章內文總字數19字(含)以下的文章,或以注音符號表示的文章
(特殊音韻無法以文字表現不在此限)以及推噓文,板主群可視情況
給予至多水桶15天或是以劣退方式處理
我比較想要知道的是,眾板主有沒有辦法提出他們對於這個修改的理由?
如果只是為了方便管理,這種板規的設置也讓板主的自由心證更嚴重的擴張,
而且棒球板在大賽期間許多興奮文的出現,
一定很多文不會到達版規限制,板主會不會確實的執行,
或是執行這樣子的處罰有沒有合理的基礎都是問題。
抱歉,我還是想要申明,
我無意亂板,我也同意無論如何,版規咎是版規。
但是怎麼看我文章的內容包括我的意圖都不是亂版或是刻意增加版友版主的困擾,
這種判決無論從情理法來說都是沒有道理的。
※ 編輯: benothing 來自: 218.171.106.251 (03/03 08:44)
※ 編輯: benothing 來自: 218.171.106.251 (03/0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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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57, 7F
抱歉,我想你並沒有很清楚我想要申訴的點。
我的發文違反了版規所以應該受到處罰,這點我同意,
確實是我疏忽造成的,
但是我想要申訴的是,我所受到的處罰與版規規定的不同,
且棒球版只有說明大賽期間的發文限制,
並沒有說明要加重處罰,更沒有說明加重處罰的條例為何。
※ 編輯: benothing 來自: 218.171.106.251 (03/03 23:04)
推
03/04 01:20,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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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第一,那篇公告並沒有置底,
你可以說所有想要在板上互動的板友有義務要看板規,
那是看置底的版規,並沒有必要為了要發文所以必須先看過所有的「公告」。
第二,公告確實有置底文說明大賽期間的規定,
但是只有說發文的限制,並沒有說加重處罰條例。
第三,那篇文章所說的是跳過一切處罰直接水桶,並沒有說劣退。
我想這兩者在程度上是有差別的,
水桶是表示這個板不歡迎你的參予,
而劣退是別的板會認為你是個惡意搞亂的人,因此不歡迎你進入他們的板互動。
現在我跟你討論的是法治的方面,
如果還要跳出來討論法理那還有得談,
譬如我上述所言的比例原則,
為什麼很明顯並不是在亂板的文章要加重到劣退,
還有為什麼「酸文」不能夠回文,他的基礎是什麼?
這些牽涉到每個人基本預設,爭論下去沒有意思。
同時我也一再承認我的行為確實有瑕疵,
但是就法論法,我的處罰最嚴重的程度仍然是水桶。
※ 編輯: benothing 來自: 218.171.108.201 (03/04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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