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您好,煩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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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ny25 (我愛棒球)
標題: Re: 您好,煩請詳閱
時間: Sun Jun 8 21:59:05 2008
我要重複幾次...
有人向板主檢舉就一定要受理.
至於檢舉的人是誰,他也同意公開信件了
然後他是向E板主檢舉
這是我能控制的嗎?
如果我馬上水桶你,是不是我又要被罷免我的人來個挾怨報復.落井下石的名義?
只要我做什麼你們都要有意見?是因為曾經被我水桶.劣文過?
只要你的推噓文還存在板上沒有被刪除.
有人檢舉,不管過多久.任何一位板主依照規定就是要受理
謝謝
※ 引述《wbacb (500)》之銘言:
: 我是該罰
: 我也該像你道歉
: 那重點是你並沒有說"我會處理是要採取法律途徑.板規方面留到之後再處理"
: 版規判決沒有問題
: 我不服氣的事
: 我當初都跟你道歉了
: 你也沒馬上水桶我 而且都過了幾天了
: 我當然以為這件事就這樣沒了 很感恩你沒有罰我水桶
: 可是現在又被別的版主拿來罰
: 怎麼可以這樣
: ※ 引述《kony25 (我愛棒球)》之銘言:
: : 哪裡不對?
: : 所以你的意思是違規不用被處罰?
: : 我說我會處理是要採取法律途徑.板規方面留到之後再處理.
: : 至於板規方面由其他板主判決哪邊有問題?
: :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跟您保證你不會被水桶吧.
: : 難道其他板友不能向其他板主提出申訴嗎?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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